爱不需守侯
如果是爱,请你不要守侯,爱要来,自然会来,爱要走,即便守侯,亦然是空。
一
收到简森的短信时,飞机刚停下,几乎所有的乘客都迫不及待地打开手机,他们有的低头发消息,有的与接机的亲人和朋友通话,片刻前安静到只有发动机轰鸣声的机舱里,此刻只剩下了开行李架门的碰撞声、音乐铃声、和各种不同口音的说话声。没有人来接我,我悄悄地离开,又悄悄地回来,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知道我去了哪里。这个了解我的去向的人,我断定他是不会来接我的,因此我打开手机并不是为了和谁通话,我只是为了看时间。天色已经漆黑,这个时刻的上海,正是万家灯火。冬季的上海之夜,在阴雨中兀自繁华,并没有因气候的阴涩而落寞,亦并不因我寥落的心境而沉郁。就这样,在我打开手机的霎时间,简森的信息跳上了屏幕:苏晓茜,我想去接你!
三小时的旅程,人们困守在这架庞大的飞行物里,吃饭,喝水,上厕所,做着与地面上的人一样的事,却是在与世隔绝的空间里。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会戴手表,因此当飞机起飞后,人们都陷入了时间的真空状态。我有些着急,是因为这傍晚的飞行让我感觉前所未有的压抑,机舱外渐近黑沉的云海紧紧地逼迫着我,胸腔里有一股浑浊的气流喷喘而出,那股气息,包含了一半二氧化碳,另一半,是乙醇的气味。
我的脑袋很疼,就象有一百根钉子戳着我的头颅。中午和林浩在哈尔滨中央大街上的一家小饭店里吃烤肥蚬子,服务员问:喝哈啤还是三星?林浩问我:不要喝酒了吧,下午你还要坐飞机。哈尔滨的冬天在肥蚬子店的窗外肆意暴虐,街边的欧式古典建筑在风雪中独显冷漠的傲然。我和林浩面对面坐着,通红的碳火把我的脸烤得很烫。我说:我想喝一杯,白酒,行吗?
林浩的劝阻在我的坚持下显得力不从心,他看着我摇了摇头,向服务员要了一瓶三十八度的龙江春。白酒倒在透明的玻璃杯里,正好两杯。分别的时刻即将到来,我却并未因此而有些悲伤,我只是感觉轻松,在我于内心决定了某种选择后,我便微笑着对林浩说:举杯吧,我愿意你过得好,即便你不属于我。
我喝掉一大口酒,很辣,眼睛里有一些眼泪呛出来。我笑着抬头说:很久没有喝酒,那时候,你和简森总是找出仅有的几块钱到校门口的小酒店里买一瓶乙级大曲,一碟盐水花生和一盘炒年糕。对了,还有,你们总是没钱买整包的烟,就用零钱在宿舍楼下的小卖店里买两根烟,一人一根,那是什么牌子的烟?
林浩扯开嘴角笑,他看着我,放下酒杯,为我倒了一杯诀明子茶,然后开始把肥蚬子一个个排在碳火上的铁架上,他用筷子翻动着一枚枚白色的贝壳,低垂着眼帘,直而长的睫毛遮盖住了他有些冷漠的细长眼睛。他说:苏晓茜,是牡丹牌。你还总是记着这些?
“记得清楚着呢。”我笑着说:“那烟是一毛钱一根是不是?我还给你们买过几回,那时候你和简森都没钱了,我就从我的皮夹子里找出一毛五分钱,和老板娘商量买两根,老板娘居然同意。你和简森蹲在宿舍楼后面的树林子里,用两根手指夹着香烟装模作样地抽,你们争吵着说,以后娶苏晓茜这样的女人做老婆似乎也不错,怪体贴人。只可惜苏晓茜也是学医的,娶一个医生做老婆好象乏味了点。”
林浩哈哈大笑,我惊愕地看着他,生怕他的笑声惊扰了周围的食客。事实上,中央大街上的烤肥蚬子店里,没有人轻声说话,所有的人都大口喝着酒,餐桌上堆满了烤焦的贝壳,他们用大嗓门讨论着最近的世界局势、中国的环境问题,哈尔滨的就业状况或者单位里的奖金分配以及邻居家的孩子做生意被骗了等等话题。没有人关心林浩的笑声。
林浩边笑边说:你怎么尽记这些丑事,幸好我脸皮比较厚,要换成简森,就该脸红了。
他总是把简森看成一个永远也成熟不了的青涩果子,那个比他矮了半个头性格有些执拗的湖南男孩睡在他的上铺,因为系里的一次诗歌朗诵会,我,林浩,简森成了最好的朋友。
那一回,简森的朦胧诗《从此远离》获奖,发奖大会上要朗诵。简森的普通话很糟糕,他的湖南口音让他在朗诵的时候就象一个外国人在学说中国话。简森请林浩帮忙,林浩找我和他一起合作,在发奖大会上朗诵简森的诗,为此,我把简森的诗从头到尾用拼音注释过。我是上海人,我的普通话并不标准,那首不算很长的诗,被我背诵得滚瓜烂熟。并没有想要把诗歌演绎得完美,只是怕自己念错了丢脸。林浩是不用排练的,他用他最平常的说话声音随便念上一句“那一年,我把我的爱情,注入你心的容杯”,就已经能让听众为之痴迷了。
我依然清晰地记得简森那首诗的全文:
南方冬天的雨
凝结不出 冰凌子的
丁冬琴声
潮暖的绣花枕头里
浸湿了一夜 沉迷的
涟涟水梦
你墨青的发丝
缠绕住云彩一片
轻扯边缘的光华 紧拥入怀
天空 在你的指间一端
潸然泪下
你在南方的尽头招手
鸽哨儿忽闪而过
黑屋子门前的金橘树
挂一身水淋淋的黄色灯盏
笑开了一百双圆眼睛
有一滴残雨 从屋檐上
落下 砸在你白色的脸庞上
溅开一朵 破碎的花
就在那个南方冬天的早晨
冰凌花开在你的脸庞
我结束了对你的想念
想念,让我从此远离……
当我无比深情地朗诵着这首诗的时候,我并不知道,简森的诗,是写给他的中学同学苏卉的。我不认识苏卉,我也并不知道那个在湖南大学里就读并与简森不间断地通信的女孩子究竟长得美不美,她和简森的关系到底深入到怎样的程度,我一概不知。直到那一次,我看到简森抱着一封信在中午的实验室里泪流满面,我才知道,世界上有一个叫苏卉的女孩,可以令一向平静安然的简森如此动情。
每次想起这些,我总是妒忌,即便在简森的世界里,已不存在苏卉,或者我亦是从未走进过简森的心灵,可我依然妒忌。有时候,灵魂在寻找不到家园的时候,远比身体的流离失所更令人惶恐。
碳炉里的蚬子壳发出筚拨的爆裂声,蚬子肉“滋滋”地冒着腥膻的水气。犹如煎熬着我的心脏,让我产生一丝抽搐的痛感。
吃了一肚子肥蚬子,喝光了一整杯酒,脸额上已布满红晕。林浩拉着我的手穿过中央大街,把我塞进出租车,然后,车往太平国际机场开去。醒来时,发现自己倒在林浩的大棉衣里,他用整个身体覆盖着我,睡得象一只愁苦的黄牛。司机说:到了,醒醒吧哥们。
把林浩摇醒,他揉着眼睛问我:给你买的山蘑菇带上了吗?
司机从车厢里提出我的行李和一包大兴安岭土产,我就抱着那些散发出陈旧木料香味的蘑菇站在侯机厅里。林浩帮我去换登机牌,我在他身后看着他硕长的身影在人群中辗转忙碌。这个熟悉的人,即将在我的记忆中被封存,他,亦是希望我用这一次的登门造访作为我们这段纠缠着的情感的终结吗?
登机前,他拍拍我的肩膀,我期待着他象过去每一次放假时在上海火车站月台上告别一样,用一种爽朗的带着金属质感的声音对我说:苏晓茜,我们很快会再见的。
然而我知道,这一回,林浩不可能这么说,他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笑了笑:苏晓茜,回到上海后要好好生活,乖一点,不要让我不放心。
我抱着大包蘑菇向登机口走去,我看到他的脸上始终保持着微笑,这微笑清晰地展示着他任何时候的顽劣个性,调侃般的笑,轻描淡写,或者不屑一顾。
跨进登机口的时候,我回头看他,高个子男人向我招了招手,用他明亮的声音大声说:苏晓茜回来,有话说。
我回头走到入口外,林浩轻声说:苏晓茜,不要任性,见到简森,向他问好!我知道,他从美国回来了,他在上海。也许,你们常常见面……
林浩欲言又止,然后张大嘴巴“呵呵”地笑。他伸出手抚摩了一下我的脸说:去吧,进去吧,一路平安!
林浩火烫的掌心灼痛了我的脸,我的眼睛起初只是感觉有些酸痛,我断定那是因为喝多了酒的缘故,可是当我再次回头,终于找不到人群中林浩高大的身影时,眼泪居然夺眶而出。
我想起简森的那首诗,我和林浩双双在上海医学院小剧场舞台上朗诵的那首叫《从此远离》的诗。
就在那个南方冬天的早晨,冰凌花开在你的脸庞,我结束了对你的想念。想念,让我从此远离……
二
林浩始终以为,我去哈尔滨看他,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事实上,简森知道。
我躺在简森的怀里梦见自己从很高很高的悬崖上掉下去的时候,枕边的手机发出一阵剧烈的颤抖。打开,发现是林浩的短信。我在半梦半醒中看到,这条一共用了三十四个字的短信居然把一种悲怆的文字风格表达得相当到位。我竭力睁开眼睛,看到手机屏幕上显示此刻正是凌晨三点。给林浩回了五个字:我睡了,放心!
发完这五个字,我继续把头埋进简森的怀里,我试图重新进入睡眠,尽管我在被林浩的短信吵醒之前做的梦有些怪异和恐怖,但我依然愿意在梦中不要醒来。我的头很疼,我记得我掉下了悬崖,我是不是把我的脑袋撞在了山崖上了?梦中急速下降的时刻,眼前大片的绿色扑面而来,眩彩的世界在片刻犹如绽放的礼花,绚丽无比,恐惧感陡然而升。这是一种陷落,令人昏眩,却有着迷人的诱惑力。就象在体验一次死亡,顿然清醒,发现并未死,只浑身汗水,蒸腾着临死前潮湿而阴冷的空气,于是幸福感弥漫而上,几近颤抖。
把我拉出这个死亡游戏的,是林浩的短信。可是现在,我却再也无法入睡,我听到简森的胸膛里沉重而缓慢的心跳声,震颤耳膜。我努力紧闭着眼睛,绿色的地面不再扑向我的视野,刮过悬崖的风在耳边呼啸的声音消失了。然后,我听到简森在我头顶上用梦呓般的声音问:苏晓茜,他是谁?
林浩发的那三十四个字是这样的:不想给你打电话,怕乱了心报告写不下去,结果还是乱了一夜,苏晓茜,你让我担心,依然爱你!
我把赤裸的手臂伸出被子抓住手机,打开短信给简森看,手机的彩屏照亮了简森的眼睛,他在黑夜里皱着双眉看完短信,然后张开怀抱,再一次抱住我,沉默片刻,我听到他说:苏晓茜,没什么的,其实什么也没发生,你只是做了一个梦,我们在梦里错身而过,现在,你在我的怀里,不是吗?
我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见到简森了,他从美国回来后,住在这个城市里一年之久,我却在一个星期前刚知道这个消息。简森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工作了一年,并且在这一年里,他每天于接近中午的时候走过两条街去实验室上班,夜半时分再走回他的家去睡觉,那条叫岳阳路或者汾阳路的林荫街道上总是有他走动着的瘦而精干的身影。周末的时候,他独自一个人去港汇广场后面的影城看电影,或者在某一家酒吧里喝着一瓶250毫升的heineken,看着窗外的人们行色匆匆地赶路。他在上海的城市街头毫无掩饰地暴露他跳跃的走姿和坚定而自信的眼光,可我却始终未有遇到过他。
直到一个星期前,我接到了简森的电话,那时候,我正订下了去哈尔滨的机票。
简森带着一大盒德芙巧克力和玫瑰花茶来看我,这个差不多有六年未见的人站在我面前时,我看到的是一个穿着灰蓝色半旧外套和发白的牛仔裤的打工仔。他正微笑着看我向他走去,很深的双眼皮里的眼光依然如过去那样,流露出少许忧伤的神色。我一直记得不久前,在我们还可以每天见面的时候,我总是被他的眼光吓着。他看着你的时候,可以用“凝视”这样的词汇。他总是用过于严重的眼光表达他的内心,因为他看着我时忧郁到几近绝望的眼神,我常常错误地认为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但是接下去,他往往咧嘴一笑,这时候,他的嘴角边就会露出一对虎牙,忧郁的眼神一扫而光,转而成了可爱的孩子气的傻笑的表情。
他就那样用忧伤的眼睛看着我走近他,然后咧嘴一笑,脸上展露出一如既往的孩子气,他冲着我叫唤:苏晓茜!
然后,他走上几步,伸出他的双臂轻轻地拥抱了一下我穿着厚重的大衣的身体。他灰色毛衣领子里隐约飘出的气息在瞬间传达到我的鼻腔,带着烟草味的男性气息,忽然让我回忆起我们一起度过的那些过往时光。
他扶着我的肩膀看我,又恢复了凝视的眼神。我笑着说:是不是不认识了?
他摇了摇头:不,我在想,刚才看见你的一瞬,我还以为,我认错了人。
我确信,在我走向简森的时候,我的脸上正无情地展露着岁月的风霜,比如眼角的皱纹,比如比之过去臃肿肥胖许多的身材,还有,我逐渐下垂的眼皮和枯燥而毫无生命力的头发。
对于这一切的变化,我几乎无能为力,但我依然用一贯的沉静面对简森,一如过去的任何时光,我在他面前始终保持着平静,即便在他作出任何一次重大选择的时候,我依然平静如常。
改变的是岁月,是时光,是面容,或者身体,而不是我的心。
和简森一起吃饭,点水芹炒干丝的时候,我对服务员说:不要加干丝,就清炒,可以吗?
简森笑,他说苏晓茜你还记得我不喜欢吃豆制品。我也笑,我说我不记得,不要加干丝是因为我不喜欢吃。
他耸了耸肩膀表示他不置可否的意见。这是一个新的动作,以前他可没有耸肩膀的习惯,想必是因为他在美国读书学上了外国人的臭脾气了,这种故作潇洒的样子,让他看起来犹如一只古旧的打火机闪耀出新鲜的火焰,明亮而奇异。
简森的普通话很不标准,他是湖南人,我的普通话亦不标准,我是上海人,我们在一起,从未因为语言发音的拙劣而影响我们的交流。上海医学院的五年时光,简森总是把吃饭说成“吃欢”,把“毕业”所成“毕涅”,我从未觉得奇怪,因为我也常常把“县城”念成“眩城”,把“冲水”说成“匆随”。
这些无伤大雅的失误我们保持至今,因此当我们又一次面对面坐在一起用并不标准的普通话侃侃而谈的时候,我发现,我们都忽略了一个人。多年以前,这个人总是在我们发错音说错词汇的时候取笑我们,并且不失时机地纠正我们的错误。他就是林浩,这个东北男子有着比简森高大许多的身材,细长的单眼皮,脸上总是洋溢着顽皮的笑容。他一百次地强调“英”和“因”是不同的,“是”和“四”的念法有天壤之别,可我们依然用我们固执的舌头无情地打击着林浩。
那时候,我们象三条无孔不入的虫子,寻找着最便宜的小饭店,用我们吃饭买书后所剩无几的零花钱持续着我们在昏暗而温暖的小酒馆里的美好生活。
我依然记得校门口那家小店里肮脏的厕所因为少有人愿意冲洗而臭气熏天,有一次简森在一片粉红色的餐巾纸上写了八个字“来也冲冲,去也冲冲”,那八个漂亮的中国字被简森贴在厕所的门背后,任何人只要关上门,就能看见粉红色的餐巾纸上龙飞凤舞的字迹。林浩因此而大笑着说:简森,你还是没闹明白,“冲”和“匆”是不一样的。
那个年代,校园里流行着这首歌,最经典的几句歌词就是这样唱的: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就这样风雨兼程……
当然,“匆匆”和“冲冲”的确是不一样的。但简森还是对林浩的嘲笑不以为然,他把那奉劝人们用完厕所要及时冲洗的八个字贴在了小饭店的厕所里,尽管厕所并未因此而减少臭气,但我依然为他的执拗而开始发现,这个平时有些木纳的人,其实有着多少可爱之处。
多年以前的简森、林浩,或者苏晓茜,我们都有着一些无所适从的焦躁。我们常常饿着肚子争论对待癌症病人应该诚实相告让病人配合治疗还是要以善意的谎言隐瞒病情让病人度过最后的幸福时光,或者常常为是否该娶一个学医的老婆或者嫁一个医生老公争辩。这些与专业并不十分相关的话题总是让我们津津乐道、乐此不疲。最后,我们总是一致认为,决不能找一个同行做恋人,当我们面对那些活着或者死去的人体透视着其中的病理时,我们的头脑里通常没有普通人的情感。我们常常用自己的双手去割裂一些肌肉、神经,或者某一件器官,人体于我们而言毫无神秘感,因此我们同时肯定地预计到,如果我们找一个同行做配偶,我们将把对方身心的任何一个角落一劳永逸地看透。
年轻的时候,我们幼稚到可以断定将来的感情,我们因此而嘲笑自己选择的职业,并且以终身不娶或者不嫁为理想准备拼个你死我活。事实上,我们却正在不可抑制地掉进一个情感的漩涡,拔身不出。
三
我没有答应简森让他来接我,我提着那包山蘑菇坐上地铁一号线,冬季的上海阴冷潮湿,地铁里却如同在哈尔滨的某一个长久密闭的大商场里,空气浑浊,却温暖无比。我拖着行李站在拥挤的人群中,我象一只疲惫不堪的候鸟,在长途跋涉之后栖落于某一棵凋零的枯树,我想寻找水,地铁里是没有水。我靠在车厢连接处光滑的板壁上,摇晃的地铁把我带回大学时代。傍晚时分,林浩,简森和我,总是一起去打羽毛球。轮到林浩和我对打,他是从不留情的,简森却文雅体贴得多。打到热汗淋漓,我们冲到水龙头边,张嘴接水喝,清凉的自来水充满甜润的味道。林浩会捧起一撅凉水从我的头顶上猝不及防地淋下,我湿漉漉地追打他,直到把他按在水池边让简森用同样的方法把他淋得透湿才罢休。这些现在看来极其幼稚的游戏,那时候,我们总是闹得不亦乐乎。
我想喝水,可是说过了,开动着的地铁里没有水,脑袋依然疼痛欲裂。第二个停靠站到达时,我听到一个温和的女声在播报:下一站,衡山路站…..我居然坐错了地铁,我应该去往莘庄方向,可地铁却正往火车站方向开去。
下一站,是衡山路,简森的办公室就在离此不远的地方。每天晚上,他会工作到半夜,然后在午夜寂静的城市街头踽踽而行,路灯下,他孤独的身影拉长又缩短,缩短又拉长。这是我的想象,因为一个星期前,当简森终于想起我,然后找到我打我电话的时候,正是午夜时分。他在电话里说:苏晓茜,你还好吗?
他湖南口音的普通话让我在最短的时间内想起了一个有着很深的双眼皮、消瘦且并不高大的男人形象。
简森?你在哪里?不是在美国吗?
不,我在上海,美国的学业结束了,我在上海的神经研究所工作。
他把“学业”念成了“学捏”,是的,还是那个简森,没有因为岁月的流逝而改变他的口音。
第二天,我看到了那个穿着半旧外套和发白的牛仔裤抱着一大盒巧克力和玫瑰花茶的打工仔站在车站上忧郁地凝视着我,然后咧嘴一笑,笑出一脸孩子般的傻气。
去车站接他前,我从票务中心取回了飞哈尔滨的机票。给林浩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后天的班机时刻。林浩正在开会,他用很轻很轻的声音对着话筒说:又可以见到你了,苏晓茜,等着你来!
并未因马上可以见到久别的简森而冲淡了即将去哈尔滨的兴奋。怀揣着机票走向简森,平静而快乐,过往的一切纠葛似乎已烟消云散。与林浩相比,简森虽然显得更沉默寡言,但他明朗的内心和耿直的性格总是令我感觉安全和稳妥。时隔六年,站在我面前的简森一经展露笑脸,阳光般的温暖即刻弥漫而开。我们象过去一样一路说笑着穿越马路,车流中他牵住我的手,骨感的手,冷而坚硬。
吃饭的时候,我点了清炒水芹,还有放了很多红辣椒的湖南菜干锅子鸡。简森吃得很少,他一直保持着咧嘴微笑的表情看着我吃得辣汗不止,然后告诉我,昨天一夜没有睡好,因为今天可以见到我了。
我为他孩子气的话嬉笑不已,他却忽然收起笑容很认真地看着我说:苏晓茜,这些年,很想你。可总是害怕去找你,不知道怕什么,其实要找你不难,只是一直不让自己去刻意寻找,直到前几天看到医学杂志上你发表的文章,才找到了你的电话。
我往嘴里塞进一片辣椒说:我也很想你,简森。
他忽然夺走我手里的筷子抓住我的手说:我想你比你想我多得多!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那双有着很深的双眼皮的眼睛凝视着我,忧伤和沉重的视线里,带着一丝隐约的愤怒。
我低下头,用很轻的声音,几乎象耳语一般说:简森,我已订了后天去哈尔滨的飞机票。
他颓然松开我的手,长叹一声:我总是赶不上林浩。
下午,简森回研究所实验室上班,我回医院上班,居然忘了今天上午心血管科开年检大会。避开主任疑惑的眼光,一头钻进门诊值班室,开始叫号。下午的第一个病人坐在我面前向我叙述她的左心口感觉如何绞痛如何憋闷时,我的手机里跳出简森的一条短信:苏晓茜,去哈尔滨要多穿衣服,那里有零下二十八度,替我向林浩问好。
事实上,我没有替简森转达他对林浩的问候,我告诉林浩,没有人知道我去看哈尔滨看他,我独自从上海飞到冰天雪地的北国,又从冰封的世界回到了下着冬雨的上海。现在,我正站在晃动的地铁里对自己居然弄错了方向而迷惑不解。
我拖着行李箱抱着山蘑菇在衡山路站下了地铁,然后拨通了简森的电话。
我听到简森在话筒里快速的说话声:苏晓茜,在地铁站等我,我马上到。
站台两边的地铁夹着椭圆型的风呼啸而过,我坐在行李箱上,长筒皮靴上还沾染着东北土地的泥污,我的眼光在温暖的地下通道口来往的人流中搜寻着简森的身影。
在这个熟悉的城市里,我象一只迷路的羊,等待着牧羊人的到来。简森是我的牧羊人吗?
远远看见一个瘦而精干的身影奔跑过来,身上的蓝灰色夹壳翻飞起来,象鼓起的风帆,一路飘向我。
“苏晓茜——”简森奔到我面前,我坐在行李箱上抬头看他,他低头看着我,眼里尽是疼惜和爱怜。
从未因孤独或者寂寞而有过哀怨自怜,即便在林浩已回哈尔滨,简森远在美国的时候,我依然独立地保持着自己行为处世的明亮洁净。我不喜欢自己象一个怨妇一样整日哀叹命运的不济,事实上,我常常感觉自己很幸运,即便我爱着的林浩已在不久前结婚,但我依然可以买一张飞机票去遥远的北国探望想念的人,即使只是看一眼,即使这种见面带着几许无奈和无果的结局,但我依然满足。
悲伤与快乐,在某些事情上,是并存着的,相安无事。
可是现在,当我坐在行李箱上抬头看着简森时,他疼爱怜惜的表情忽然让我的悲伤无限夸大,我忽然感觉自己真的成了一只等待着牧羊人来把我领回家的迷路羊羔,当我感觉到仁慈的主人伸出他的手抚摩着我的头颅时,我的眼泪顷刻间汹涌而下。
简森用坚硬的手掌扶住我因为哭泣而不断耸动着的肩胛骨,说:答应我苏晓茜,以后再也不要去东北了,好吗?
我一把抱住简森的腰,把脸捂在他质地厚实的布夹壳里放声大哭,我哭着说:简森,对不起,对不起,我头疼,我只是头疼。
其实,这一次,我本是不该去的,林浩结婚了,我又去干什么?只是为了看一眼我曾经意欲投入终身的男人新婚后庸懒满足的生活?我不知道我在干什么,林浩对我说:“苏晓茜,以后不要再来了,明天春天,我就要做爸爸了。”时,我居然还面带笑容祝贺他,心,却如刀绞般疼痛不已。
这是必然会发生的事实,就把这次哈尔滨之行当作一种祭奠,用来结束一段爱情,亦或只是我一相情愿的投入。我依然平静,却终于在见到简森奔赴我而来的身影时,泪水弥漫了双眼。
这一夜,我没有回家,简森把我带到了他的公寓。他为我买了一盒龙虎牌清凉油,替我擦在太阳穴上,用拇指和食指轻轻按摩我的头部。在简森开足了空调的房间里,我头颅里尖锐的疼痛开始缓解,冰冷的手足渐渐温暖。
林浩一直没有打电话问我是否已抵达上海,直到半夜时分,他的短信忽然把我带出正从悬崖扑向地面的梦境。
四
躺在简森瘦骨嶙峋的怀里,我用我的手抚摩着他琴键般的条条肋骨。这个与我同窗五年的男人,当我终于安静地躺在他身边时,我发现,我似乎亦是爱他的,即便并未有很多的激情,但他的体恤和柔情,却让我感受到除却激情以外的另一种温和流淌的爱。
我轻声问从身后紧紧抱着我的简森:你爱我吗?简森。
他用他长着硬硬的胡茬的下巴在我背脊上摩挲,发出含混不清的回答。答案必然是肯定的,只是六年前,这份沉默的爱,因我当着他的面接受了林浩的爱情献礼而嘎然停止。
那时候的我,其实也不能确定,林浩与简森在我心目中哪个更重要一些。林浩活泼好动,简森沉稳安静,林浩常常在运动场上显示着简森无法比拟的健强体格,而每次学期结束,简森总能拿到最高的奖学金请我们吃饭。他们两个,各自有着令我喜欢的特点,与林浩的相处是令人愉快的,与简森在一起,我亦总是可以丢了浮躁而安静地学习。
我不知道我更喜欢他们中的哪一个,我十分清楚对林浩与简森的感情,只停留在友情阶段,我只是愿意和他们在一起,我们之间亲密无间的关系让我始终认为我是他们两唯一的女性朋友,这种至高无上的优越感让我的大学时代充满了轻狂的自恋。直到有一次,林浩对我说:简森原来早就有女朋友了,叫苏卉,这小子表面上老实,实际上可不是吃素的主。
在我自信地以为我占据了这两个男生的所有空间时,那个叫苏卉的湖南女孩以她与简森频繁而准时的通信把我的自信改写成自负,盲目而不可一世的自负。
从那以后,我开始注意到,简森的确经常收到那种有着天蓝色暗条纹的白色信封。信封上娟秀的字迹显示着与他通信的女孩必定有着纤细的内心和美丽的外表。
我和林浩常常追着他问他看苏卉的照片,简森坚持说苏卉只是他的中学同学,他们也已经有好多年不见,哪里来的照片。
苏卉的确只是简森的同学,他们一直持续着书信联系,那些白色信封里的内容,始终保持着闲聊的程度。我和林浩并不相信,认定了简森已经有恋人而常常调侃他。简森并不生气,许是也因着我们的误解,而越发感觉这通信的价值不仅维持着一份同学之间的友情,更因此,简森得到了奇妙的安抚,被我们虚拟夸张之后显出了如真似假的爱情幻影。
事实上,简森从未在苏卉的信中读到过任何暧昧的词汇,同时,他的去信,亦同样毫无探究的价值。可我依然在嬉笑打闹中对苏卉充满了妒忌,这个我从未见过的湖南女孩在侵略着我不容替代的优越地位。没有人给过我任何承诺,林浩,简森,都没有。但我依然感觉,我在他们心目中,是唯一的。当然,这种妄想只在我的内心泛滥成灾,简森或者林浩,他们并不知道。
在我和林浩的威逼下,简森开始如期向我们汇报苏卉的消息。据说,那是一位身材修长面容娇美的漂亮女孩,可是,进入大学以来,简森却一直没有见过她,即便他在每个假期前去信发出见面的请求,依然没有得到过苏卉的恩准。因此在简森的描绘中,苏卉的形象始终停留在十九岁高中毕业时瘦得象根麻杆没有饱满的胸脯没有圆润的臀部的少女样子。
林浩常常取笑简森,并且不断劝告简森要不失时机地向苏卉表白,我却对此不屑一顾。对林浩向简森奉献的如何向苏卉表白的种种建议,我常常嗤之以鼻,林浩说我:难不成你想追求我们的忧郁王子?
对,简森被我们称为“忧郁王子”,因为他眼光里常常流露的认真和执着,带着少许怨愤的表情,几近冷俊。他很少笑,但只要扯开嘴角,露出那对虎牙,他的脸上就布满了纯真而傻气的笑容。我喜欢的是简森的笑容,而不是凝视着我忧郁的眼神。
大学四年级结束后的那个暑假,苏卉终于答应见简森。医学院的学期是五年,苏卉毕业工作了,我们还要在象牙塔里多留一年。那年暑假过后简森回上海,一切似乎如常,并未感觉他因获得了苏卉的爱情而面带春风。我确信,这于简森来说是极其正常的,即便有暴风雨来临,或者中了万元大奖,简森依然能平静对待。
第五年的大学生活开始了,简森开始埋头读书,很少再和我与林浩一起玩。他准备考本校研究生,因为苏卉要考上海的中国纺织大学研究生,她的目标是走向上海。暑假期间,简森见到了苏卉,这个在他记忆中瘦弱高挑的女孩在四年里长成了一个极具风韵的漂亮女人,内敛矜持的简森并未采用林浩对他的建议向苏卉表白什么,但他却因苏卉将走进上海作为目标而开始加倍的埋头苦读。
每隔两周的白色信封依然不断飞到简森的手里,那段时间,林浩开始单独约我,他身边不再跟着比他矮半个头的简森。我们依然常常去学校门口的小酒店吃两元钱一碗的肉丝炒年糕,有多余的零花钱使,林浩会买一瓶乙级大曲和一碟盐水花生,独自斟酌的感觉并不好,因此他总是也给我倒上一小杯酒,我陪着他喝,直到瓶底朝天,我们便带着一身酒气相互搀扶着回学校。
林浩搂着我的肩膀走在小酒店通往医学院的路上时,就象搂着他的一个兄弟,我常常被他酒后沉重的身体压得不堪重负。那次我们喝到很晚,直到校门关闭前一刻,我们才摇晃着往学校走去。我说林浩我这辈子可是嫁不出去了,我这么被你搂着肩膀大摇大摆地走在路上,谁还愿意来追求我?
林浩嘻嘻笑着说:没有人追求你才好,你就一辈子陪我喝酒。
我一把推开他摇摇欲坠的身体说:呸,你这不是害我吗?我嫁不出去你有什么好处,我嫁不出去就缠住你,让你也娶不成老婆。
林浩站在原地看着我笑,细长的眼睛眯成弯弯的月牙,迷茫的眼神里依然透露着狡黠的机灵劲儿。我撇下他顾自往前走,他踉跄着追上来一把拉住我的手,看着我说:苏晓茜,简森去追求他的幸福生活了,只剩下我们两相依为命。
林浩一高兴,就喜欢搂着我的肩膀,就象搂着他的一个兄弟,可他从未牵过我的手,简森却是牵过我的手的。记得有几次我们三人一起出去看电影,穿越马路上的如流车辆时,林浩总是独自走在前面开道,简森在后面牵着我的手,我们三人飞跑着过马路,然后再并肩走向我们要去的那家电影院。这成了默守陈规的习惯。于我而言,林浩搂我的肩膀,亦或简森牵我的手,都是习惯已久的,并不为怪。但是现在,当林浩牵着我的手看着我说“苏晓茜,简森去追求他的幸福生活了,只剩下我们两相依为命。”时,我的心脏忽然激烈地跳动起来。
我挣脱林浩拉着我的手,强作镇静说:我只能陪你这大学的最后一年,以后你讨了老婆,和她相依为命吧。
黑暗中,林浩伸出他的手摸索到我的手,继续抓住,很严肃地一字一句地说:就娶你了,我们,相依为命。
我断定,酒精已麻醉到了他的手指头和眼珠子,他抓着我的手是滚烫的,看着我的眼睛却是定定然目不转睛。可是我还是被他的注视弄得低下了头,我看着月色下自己不安地挪动着的脚尖轻声说:你不是说过不想找医生做老婆的吗?我改行已经来不及了。
“我改行!”林浩象一头率性的驴子发出一声铿锵而坚定的低吼,然后,他拉住我往他身边用力一搂,我便整个儿被他搂在了宽阔的胸怀里。
校门关闭了,我们回不去了。初春的上海夜晚依然寒冷,我们就在医学院外的那条小路上坐了一夜。林浩靠在一棵老香樟的树干上,我靠在林浩的身上,我发现,原本了无踪影的依恋和温情,忽然在一夜之间侵袭而来。
爱情就是这么奇怪,它象魔术师手里的鸽子,藏匿着灵巧的身体,在眨眼间,忽然展开翅膀飞翔起来,我们并不知道它从何处飞来,我们只看到在瞬间,它凌空翱翔的身姿是如此优美动人。
我们就这么相爱了,这是为什么?
没有人回答我,包括林浩。
五
六年后,简森站在地铁通道里看着刚从哈尔滨回到上海的我说:苏晓茜,以后再也不要去东北了好吗?
林浩已在半年前结婚,现在,只剩下简森和苏晓茜两个人相依为命了。
我们总是在轮回中,为某一个终点成为另一个起点而劳累身心,可是我们依旧反复演绎着相似的故事,乐此不疲。有时候,爱真的不要理由,只是需要,需要爱就去爱,不要问为什么。
我就是这么告戒自己的,因此当我被简森牵着手走在岳阳路或者汾阳路葱郁的林荫中时,总是试图忘记过去的一切,包括那个初夏季节的午后,简森抱着一封信痛哭不止的情景。
在医学院的最后日子里,简森很少和林浩一起来找我,林浩和我正把恋爱进行得如火如荼,而简森,却悄悄地把自己隐没在图书馆和实验室里,只在吃饭的时候与我们碰头,饭后,我和林浩各自回宿舍午休,简森独自去实验室。
那天为什么忽然想起要去实验室,我已经忘记,只记得躺在床上了,又起身穿上凉鞋顶着烈日去三百米远的实验室。就在推开门的一刹那,我看到简森坐在一张椅子里,低着头,双手捧着一张信纸捂住脸,发出低低的呜咽声,象一头乖张的野兽独自饮泣,怕被人看到,因此而紧紧地捂着脸面,那张信纸,已经透湿。我开门的声音惊动了他,他抬头看我,眼睛里竟有大串的眼泪滚滚而下。
“简森,怎么啦?”我惊呆了。
我从未见过一个男人如此哭泣,竟有那么多眼泪,止不住地往下落。我几乎扑到他面前抓着他的手问他:告诉我简森,为什么?
“苏晓茜,苏卉,不在了……”
那张透湿的信纸,是苏卉的弟弟写给简森的。简森收到苏卉的最后一封信是在三个月前,此后,每两周一封的来信忽然停止了。简森依然坚持去信,可是没有回音。他总是自我开导,他给自己解释,这是因为苏卉要专心应付考研究生,所以才疏于回信的。直到这一天,苏卉弟弟的来信,把简森所有的自我安慰砰然击碎。
我依然记得那封潮湿的信上被泪水浸染的简短的字迹。
简森哥:
请原谅这么晚才告诉你,两个月前,姐姐已经不在了。那天她在单位浴室里洗澡,等人们发现的时候,她已经再也醒不过来了。姐姐的日记本里记着很多很多她和你的往事,她说她爱你,简森哥。暑假回老家的话,请你来把姐姐的日记本取走,那是她对你的一片真情。
另外想告诉你,姐姐是怀着三个月的身孕去世的,姐姐爱你,简森哥。
苏彬
九五年X月X日
那个孩子不是简森的,我知道,简森是在去年暑假见到苏卉的,期间他没有回过湖南。他已经有十个月没有见到苏卉了,三个月的胎儿从何而来?
我实在为简森的痴情感到冤屈,便不顾一切大声责问坐在椅子里通红着眼圈的简森:孩子不是你的,她还说爱你?你还要为她哭?
简森并不看我,只盯着操作台上的一只玻璃酒精炉,眼光竟是涣散痴傻。我抓住他的肩膀用力摇晃他:你不要这样,她不值得你爱,她居然怀孕了,那是她咎由自取……
他喃喃自语着:我不相信,一定是有人害死她的。
“简森,你清醒一点好不好?”我冲着他大声叫喊。
他忽然抬头看着我,那双一贯深沉的眼睛在长久凝视之后,又一次涌出几近疯狂的眼泪。他低下头,用双手捂住脸,顷刻间泪水从指缝间沁出,汩汩不绝。
向来沉着稳健的男人,此刻是如此脆弱无助,他象一个孩子,哭得天昏地暗、毫无章节,哭得忘记了在这个实验室里还有一个苏晓茜站在他面前。我不是很清楚他究竟为什么而哭,是为失去了一个至爱的人,还是为一段虚幻的爱情终于露出破绽,亦或,这两者都已经不重要,只因为那些雪片似的白色信封再也不会从湖南飞到上海,那种期盼和渴望、为此而不懈坚持苦读的动力忽然崩溃,于是痛不欲生?
我发现,在哭泣着的简森面前,我是那么冷酷,而这个与我朝夕相处多年的朋友,此刻的伤心,我居然无法理解。可是情不自禁的爱怜还是油然而升。我搬过一把椅子坐在简森对面,我用双手捧住他的脸,轻声说:哭吧简森,大声哭吧……
他抓住我的手,连同我的手掌一起埋在我的膝头,沉浸于专注而决然的痛哭中。
那个下午,简森就这样趴在我的膝头,哭到睡着,醒来,再哭,再睡着,就这样,我在实验室里陪着他,听着他醒来时的低声啜泣、睡着时口齿含混的呓语,一直到天黑。
简森在我面前反复回忆着上一个暑假里,他和苏卉最为快乐的时光。苏卉已经开始在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上班,简森就呆在她的宿舍里等着她,下班后,他们一起上街吃牛肉粉、糍粑、莲子汤。周末,他们同游洞庭天下水,岳阳天下楼,站在岳阳楼上,远眺滚滚长江,念着“水天一色,风月无边”、“吴楚东南坼,乾坤日夜浮”,他们还相约,等苏卉考进上海的中国纺织大学研究生后,他们一起去湘西,看看沈从文的凤凰城,还有传说中神秘美丽的张家界。
有一次在长沙东郊五里牌的马王堆汉墓参观,进入一号墓,看到汉侯利苍之妻的棺木,那具覆盖着繁复花纹的彩绘帛画的女尸,正安静地躺在隔绝了空气的玻璃罩里。尽管随葬物品多达无数,这个二千多年前富贵的女人,依然不敌时间的侵蚀而面目全非。她的丈夫利苍和她的儿子,埋葬在她不远的二号墓和三号墓。庞大而冰冷的墓穴里,苏卉抚摩着光滑的穴壁忽然说:这里真美,很冷,可是很漂亮,死了比活着要好,住在这么豪华的地方,什么都不用想,不用担忧,多好!
简森轻声呵斥:傻瓜,别死啊死的,活着是最好的,活着我们可以见面,死了你还能见我吗?
苏卉调皮地笑:我才不会死呢,放心吧,我还要考研究生,去上海。即使真的死了,我也一定要和丈夫埋在一个墓穴里,不要离那么远,黑洞洞的,怪吓人。
简森伸手揽住苏卉的肩膀,轻声说:我就在你身边,不怕!
他们从未相互明确表白过什么,但简森有力的手臂拥着苏卉的肩膀,还是让苏卉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温暖和感激,这温情一揽,便是承诺了所有的将来,这个并不高大却有着坚硬的手掌的男人,将以丈夫的身份为目标走向苏卉的未来生活。爱的感觉,和被爱的感觉,同样如此令人流连而忘乎所以。
这不是一个合适谈情说爱的地方,阴冷而昏暗的马王堆汉墓里,这对恋人却沉浸于奇异的想象。也许,正是这不合时宜的场景,预示着这场情感故事的走向终究是悲剧。八个月后,苏卉死了。她独自到另一个世界去了,那里没有陪伴她的人,她还来不及拥有一个丈夫,她的墓穴里,仅有她孤独的一方空间。
直到现在,我依然不知道苏卉究竟是怎么死的,但简森却因此而似是变了一个人,他并未回湖南去取苏卉的日记,只依然埋头读书,很少与我们说话。我相信,这时候的苦读,已是为了逃避,逃避面对过往所有熟捻的生活。
炎热的夏季来临时,临床医学专业的我们都毕业了。我进了上海新华医院,林浩没有机会留上海,只能回东北,哈尔滨传染病医院的工作并不适合他,但只能如此。简森只身去了美国德州大学休斯顿医学院读硕士,一去便是四年。
分别前一天,在医学院外的那家小酒馆吃饭,林浩喝得酩酊大醉。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紫色丝绒小匣子,对简森说:明天我们要各奔东西了,今天都在,你就做我们的证人,我要向苏晓茜求婚。你看到了,这是我用攒了半年的零花钱买的,很贵,二百元。知道二百元的概念吗?二百元差不多可以买两千支牡丹牌香烟,可以喝五百瓶乙级大曲,够我吃两个月的方便面。我攒下来了,你看着,简森,你替我作证。
林浩打开丝绒小匣子,用两只手指捏出一枚绿色的翡翠戒指,然后抓过我的手,把戒指套在了我的无名指上。他笑眯眯地看着我说:苏晓茜,我买不起钻戒,以后一定会买给你的,等着我,我会来娶你,谁要是抢走你,我打断他的狗腿!
我看了一眼简森,他正咧嘴笑,笑出一对虎牙,脸上的稚气一览无余。很久没有见到他这样的笑脸了,重新看到,竟有些陌生,却因此而在内心为这笑感到一丝欣慰。
简森举起杯子对林浩说:你小子保密工作做得这么好,到今天才让我知道,看在你让我做证人的份上,我原谅你了,来,干了这杯酒,祝贺你们!
简森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转头对着我说:苏晓茜,好好珍惜,祝你幸福。
我也端起酒杯喝了很大一口酒,那枚廉价的翡翠戒指在玻璃酒杯的折射下闪烁着莹绿的光芒,小酒馆昏黄的灯火照着简森的眼睛,流逸出一些若隐若现的闪光。林浩歪头看看我,又看看简森,说:简森,你运气不如我好,你学习比我好,你要出国了,我混了个毕业,只能回哈尔滨,但我还是比你运气好,我有苏晓茜。
“是的,林浩,有苏晓茜,是你的福气,不过你要照顾好她,你要是委屈了她,我会找你算帐的。”简森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的笑容牵强而软弱,却依然让我感觉温暖。
林浩喝多了,他左手拉着我的手,右手拉着简森说:其实我一直觉得,你们两更般配,不过,既然苏晓茜选择了我,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对她好的。
简森点头,开玩笑说:你都把戒指套在苏晓茜手上了,我还能和你抢不成?只是你要对她不好,那就请你把苏晓茜还给我,要不还,我可真的要抢了。
林浩把手里的酒杯重重地拍在桌上用吵架搬高亢的声音说:放屁,什么叫还给你?本来就不是你的,是我的懂吗?苏晓茜是我的!
林浩总是适时表现出他的粗鲁,这是他无端吸引着我的地方,直接而几近野蛮的表达。
简森哈哈笑起来,边笑边说:是的是的,是你的,我不会和你抢,放心吧!
他们把我当作一份财产,用轻松的口吻说着不着边际的玩笑话,我却因此而忽然伤心不已。如果真的只是一份财产,谁会把我挥霍,谁会把我珍藏?简森要出国了,林浩要回哈尔滨,事实上,他们谁也无法照顾我,林浩的承诺只是空有言表,而简森,似是还沉浸于苏卉的往事不能拔身而出。
我们就这样没完没了地喝着酒,直到小酒馆老板催促要关店门了才起身出来。那夜,我们三人手挽手走在医学院外的小路上,简森说:林浩,苏晓茜,你们两挽着手走路的机会以后有很多,今天就让我挽着你们吧。
简森走在中间,我和林浩站在他两边,就这样,我们象三只大小高矮不一的猴子,在医学院的最后一夜里,手臂挽着手臂,用很多很多我们曾经喜欢的校园歌曲填充着这个无眠的夜晚。简森不会唱歌,他反复地吼叫着: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就这样风雨兼程……
这首老掉牙的歌,曾经被简森写在粉色餐巾纸上贴在小酒馆不分男女的厕所门背后,在空寂的夜色中,简森用他暗淡的嗓音唱来,显得尤为沧桑。
六
半年以后,收到林浩的来信,信中说,他的太太为他生了一个女儿,据说眉目清秀哭声响亮。我想象着高大魁梧的北方男人林浩抱着一团粉色的肉嘟嘟的婴儿忙乱而又幸福的情形,眼睛竟有些湿润,一些欣慰,和另一些酸楚的情绪弥漫了胸腔。
回哈尔滨后的那几年,林浩依然争取着来上海的机会,因为苏晓茜在上海。他说过,不能在上海站住脚,就不向我提结婚的事。年轻如我,其实并不在意他是否在上海,却因为他注重了附属于情感以外的凡俗琐事而责怪于他的市侩。这个东北男人有着北方人的专横霸道,他认为在自己的女人面前是容不得被忽视的,因此而虚荣地把自己的工作事业摆放在爱情之前。对于他的固执,我无能为力。
晚上独自一人在医院宿舍里时,常常会想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我问自己,为什么会爱上林浩?答案总是如打乱的线团一般,在纷乱繁杂的思索中找不到头绪。脑袋却常常因此而疼痛不已。林浩知道我有偏头疼毛病,常常来信说不要忘记买清凉油。那种一元一盒的龙虎牌清凉油对我的头疼病有独到的疗效,发作时,只要在太阳穴上涂抹少许,片刻后就能缓解不少。
每次我问林浩:为什么要选择我?不是说不打算要一个同行做老婆吗?
林浩总是支吾不答,想必亦是没有答案。相互的了解,使我们的恋爱并未有过许多的激情,只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一路走来,就这样走到了一起。有时候甚至想,这只是一种习惯,因为简森抛弃了我、林浩和他的三人生活,与苏卉开始了恋爱,于是,我和林浩,也亦步亦趋地走向程式化的恋爱了。
恋爱是一种习惯,因为这从未体验过的异样情感,而把自己的身心毅然抛舍。当林浩说“苏晓茜等着我,我会来娶你”时,我会因此感动半天。深究内心,发现并不如书中描绘的有着幸福、痛楚、甜蜜亦或伤怀的感觉。习惯,只是习惯,真的,恋爱只是一种习惯而已。
正是因为这种习惯,让我在知道林浩已不可能立足于上海并且他已在哈尔滨找到了一个视他为骄傲宠溺着他打算终身依赖他的女孩后,忽然感觉,原来长久维持的一种习惯一旦被剥夺,也会让人掉入痛苦的深渊。
我确信,林浩已没有信心走到我身边来,尽管他一向表现得强悍自负,骨子里,却有着几许自卑。因为他无法象简森一样到国外去留学,也无法如我这般留在上海一流的医院里即便随波逐流亦能渐渐走向医学的高峰。因此,他选择了一份舒适安逸而无争的生活。一如现在,他拥有一个爱他如生命的妻子,和一个酷似他的,在襁褓中已可以用嘹亮的嗓音来哭泣的女儿。
思考总是让我头疼,我的口袋里随时带着一盒龙虎牌清凉油,因此我的身上总是不时地散发出一些薄荷樟脑加之来历不明的药物的气味。简森亦是了解我,比如那回从东北回来,他到地铁站来接我时,已为我准备了一盒清凉油。他用他坚硬的手指在我冰凉的太阳穴上轻轻揉抚,温暖潮湿的地下风吹在身上有些粘稠,我坐在深蓝色的行李箱上,头靠着简森粗布外套的前胸,我听到他说:苏晓茜,可不可以,把买清凉油的事情,交给我来做?
头脑里有一根神经在剧烈跳跃,我不知道,这样的提问,是否会成为承诺,亦许,一种习惯会被另一种习惯替代。忽然恐慌,犹如不断倾泻的流水,知晓自己正在坠落,却终究无法自我阻止坠落的速度。
我还是跟随着简森去到了他的公寓,在这个冬季的午夜,我躺在他消瘦的身体旁,听到他鼓锤一般震动的胸腔里激越的生命气息。想起曾经在一起朝夕相处的日子,我竟无法确认,林浩也好,简森也好,他们究竟在我的生命里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可我分明感觉,我无法摆脱这两个男人,一个走了,另一个,又来了。
我们终于开始谈婚论嫁,一如每一个适龄男女,需要婚姻来迎合生活的完美性。爱不需要完美,生活却因了不完美的爱而美满,就象一局棋,你必须走出那几步,才能到达界河的彼岸去舍身面对挑战,即便最终输了整局棋,也终究是走完了该走的路,没有错漏。
简森是个能干的男人,在美国独自求学的日子,他把自己打理得很健康,现在和我在一起,他还能买菜做饭,忙碌一些家务,当然,还包括为我买清凉油。林浩送给我的那枚翡翠戒指被我收藏在集体宿舍的箱子里,直到现在,我还没拥有过一样简森送给我的定情信物。似乎这些并不重要,人心不会因为有了信物而亘古不变,也不会因没有信物而轻易背信弃义。
有时候会忽然想起苏卉,便试探着问简森:你爱我吗?
简森总是给出肯定的回答。然后我又追问:那么你爱苏卉吗?
简森便沉默。这是不言而喻的事实。苏卉留给简森的创伤终究无法愈合。这个湖南女孩的悲惨在于直到死,也未有人知道她何以而死。那个寂静的午夜,苏卉独自去宿舍走廊里的公共浴室洗澡,清晨,清洁工去打扫时,发现赤裸着的女孩侧身躺在冰冷的水磨石地板上,她在一个专门用来洗涤躯体污垢的地方死去了,洁白的侗体上,可以看见微微隆起的小腹。
最后的一纸决断,定论为自杀。可是她究竟是以什么方式自杀的,无人知晓。她腹中的胎儿是谁的,也无从获知。只有日记本上记录着一些简单的符号和数字,还有清晰的字句“我不会保持沉默的!”
没有人知道这些神秘的数字和符号是什么意思,也没有人知道她是为了什么要放弃沉默。同宿舍的女孩告诉苏卉的家人,她临死前的那些日子常常很晚回来,也似乎变得富有起来,穿着的服饰使用的化妆品都是高档名牌,却并不快乐,常常愁容满面。
这些事后知晓的故事,令简森在痛苦中充满不解,同时感觉,苏卉并不是简单的自杀。可一切都无从查获她真正的死因,他也并无去追查的信心。为了这人间的无常,亦是为了那个来历不明的胎儿。
多年以后,在简森身在美国休斯顿求学时,湖南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出了一桩大案。公司重要领导人主谋或参与纺织品走私,犯罪嫌疑人的名单中,有几个,是苏卉当年的直接上司。
这个还存有良知的年轻女孩似乎在某一片无以名状的巨浪中挣扎,直到最后,她自己身陷旋涡无以自拔。简森总是说:我好后悔,如果我在她身边,也许我能拯救她。
一切都无以挽回,苏卉以自己的死,给了简森一个永久的追悔莫及的遗憾。死去的,已不仅是苏卉的身体,亦是简森的爱情信念。
现在,当简森把我轻拥在怀的时候,我总是无法摆脱一种感觉,简森并不是爱我,他只是需要一份生活,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起依靠着厮守着的生活。
可是这已经不重要,在我们各自丢失了一份最初的爱情幻想后,我们实实在在地开始为将来的生活打算,我们安静地接纳所有的变故,坦然去面对过往和未来。我们打算结婚了,简森说:苏晓茜,写封信给林浩吧,我们要结婚了。
于是,我把简森和我即将结婚的消息用一封电子邮件告诉了远在哈尔滨的林浩。我收到了林浩隆重的祝福,那封电子贺卡里的《婚礼进行曲》以单一而纯洁的音调响起在某一个正常而平凡的午夜,此刻,想必林浩正需要给不满周岁的婴儿冲泡夜半充饥的奶粉。
我们的生活是如此相异,可我们还是存活在同一个世界里,即便是远在北方的哈尔滨,亦或是潮湿温润的上海。
七
日子就这样进入了又一个新的年头,婚礼已经开始筹备,简森的公寓按照我的要求装修一新,单色的门窗墙壁,简练的家具摆设,没有奢侈华贵的装饰,一如我们的婚姻,少有激情,却终是稳妥安然。
结婚前夕,简森得到一个去美国读博士的机会。他与我商量,是否推迟婚期。我当然一口应允,男人与女人看重的东西很不相同,读博士的机会也许终身难得,婚礼,却是可以在任何将来的时候补过。经历过一些变故的我,越发变得成熟宽容。我确信,给男人一片天空,他会还以我一个温暖的巢穴,我需要的,仅仅是这样一个渺小的、可以躲避风雨的巢穴。
只是与简森开玩笑说:你又要出国了,读了博士,可别把我甩了。
简森笑着回答:这么多年我都是一个人过的,到现在万事具备只欠东风了,我岂能又丢了这一面鼓满风的帆?
简森的话总是让我想起大学时他写的那些诗,那些优美的句子曾经为苏卉而写。留于纸面上的字迹已经淡化,如今从他的口里说出浪漫的诗句般的话语,依然能感动我,温和而安静的爱的表达,同样让我迷恋。
嘴里却说:简森你不能就这样一走了事,你得给我留下点定情物,否则你赖婚我可怎么找你?
简森还是一贯傻笑着回答我:我去买一百盒装的大盒清凉油送给你,作为定亲礼品,这样你每天涂清凉油的时候就会想着我了。如果哪一天你想甩了我,你就只要送还给我九十九盒,我就知道你找到比我好的如意郎君了。我让你赚一盒,不让你吃亏就是。
当然,简森并没有真的去买那种一百盒装的清凉油,他就这样走了,留下一个装修好的空屋子给我,还有,就是一百盒清凉油为信物的结婚的承诺。
夏天终于如期而至,上海的气候就是如此,冬天冷到彻骨,夏天,热到昏眩。简森去休斯顿已好几个月,这些天的睡眠总是不好,也许是想念简森的原因,有一天早晨,被一个奇怪的梦惊醒。我梦见简森开着一辆车在高速公路上疾弛,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看着公路的护栏象电子游戏中一样飞快地后退。忽然,汽车撞上了护栏,我们被困在着火的车厢里无法逃身,简森终于撞开车门,却顾自爬了出去,他把我丢下了,我在热浪滚滚的车厢里大叫:简森,救我————
热浪把我逼醒,空调的定时到点了,房间里闷热得难以置信。摸索到床头柜上的电话机,拨了个121气象信息台。三十七度,天气预报说这天上海有三十七度。长长地叹了口气,闭着眼睛摸出枕边的一合龙虎牌清凉油,在太阳穴和人中处涂了一点,一股薄荷的清辣透进头脑。彻底醒了,想起刚才的梦境,依然心有余悸,不知道这样一个梦会预示着什么,只能放弃胡思乱想,胡乱吃了早点去上班。
从医学院毕业后,我就进入了这个本市一流的医院工作,多年来,我总是把自己放置于一个低调的位置,我不求飞黄腾达,只希望能把自己的所学致以所用。已经二十八岁的我,与别的同行并无区别,忠于我的一份职业,对未来生活抱以适度的幻想,却终究理智。这使我在医院的上上下下,都留下了良好的口碑,医院的同事们认为我是一个文静而努力的年轻医生,他们无法知道,当年在医学院里我和林浩、简森三个人象铁哥们一样的生活与现在是如何不同。
早上八点半,我准时到达医院。在更衣室里换好了白大褂,走进二楼的心血管门诊室,门外已经有二十七八个人在排队。新华医院的心血管科全国闻名,我当然以十分的敬业去珍惜这份工作。
脖子上的听诊器在坐下来的瞬间敲击到面前桌上的玻璃台板,发出金属碰撞玻璃的一声钝响。本来有些懒散的心情忽地一惊,想起昨夜的梦,无端地打了一个寒噤。上班时间到了,该打起精神来,天气再热也要为病人排忧解难,况且,气温越高,心血管科的病人就越多。于是,我下意识地把手伸进白大褂口袋里……
昨夜那个噩梦让我今晨起身后有些恍惚,居然忘记把清凉油随身带出来。无奈地揉揉太阳穴,对门口的护士说开始吧,于是,心脏病人、脑血管病人挨个进入。
简森走的那天我没有去送,很害怕在机场的那种离别场面。离开校园后,我与林浩演绎过的无数次送别场面依然历历在目,我不喜欢置身于那种假想中的生离死别,因此我在简森离开的那天把自己关在家里,让简森的同事们把他送去机场。我吃了一颗安眠药,阳光灿烂的白天,我把一切离别的忧伤抛个一干二净,沉入深深的睡眠。醒来时,已是半夜,简森的飞机早已离开上海飞向另一个国度。窗户外的灯火此起彼伏地闪烁着迷彩的光芒,照在我的眼睛里,酸痛到几乎无法睁开,眼泪在一瞬间奔流而出。
我一向以为自己未有过份看重过与简森的这份感情,以前从未在意过,如今他走了,才发现自己居然又一次掉进了一个习惯,我把这种习惯叫做恋爱。是的,我说过,恋爱是一种习惯,仅此而已。可即便只是习惯,已让我心生痛苦,若是死去活来天翻地覆的爱情,岂不是真的要了命?
数月来,几乎每天都能收到简森的E-mail,以前从未听他在我面前说过的一些肉麻话如今常能看到,譬如:我想你、我爱你……
我并不是一个矜持的人,但看到简森在字里行间流露的思念之意,亦是在心里稍稍倾注了一点甜蜜,然后理智地收起那种飘飘然,依然表现得低调而文弱。
也常常能收到林浩的邮件,他说他与简森通信频繁,高才生毕竟是不一样,任何医学上的疑问,林浩都可以从简森那里得到解答,并且简森还给他发一些医学论文和资料,对他的帮助极大。想来,林浩开始收拾起浪子的心,潜心于他的医学事业了,毕竟为人父了,他的成绩,成为奠定他家庭幸福的基础。
最近,简森的E-mail越来越简单,甚至有时候简短到只有几句问好的话,语调里分明多了一些客套。心里有些忐忑不安,一些不着边际的胡思乱想常常让我无端地出一身冷汗,犹如从噩梦中惊醒。
昨夜打开电子邮箱,发现没有简森的信。他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有消息了。发了十几个E-mail给他逼问他为什么不给我写信。为此,我的清凉油消耗量很大,常常有头疼的感觉,一头疼,就需要涂很多清凉油。当我浑身散发出强烈的清凉油气味坐在心血管科门诊室里时,我常常想起简森给我的一百盒清凉油的承诺,尽管这是一句玩笑话,但依然成了拯救我几近绝望的对简森的信任的救命稻草。
整一天,就诊了六十六个病人,其中五个立即住了院。繁忙到无暇顾及别的一切,等到下班时间一到,又想起简森,才满心重重焦虑。不过今天这个六十六的数字还是很吉利的,六六大顺,说不定回家后就有简森的消息了,说不定一封E-mail此时正在网络里忽忽悠悠地传送到我的电子邮箱里。有盼望总是美好的,为此,我的脸上露出了自早晨以来第一个发自内心的舒畅一点的笑容。
走出医院,挤上公交车,下班的人群把空调车充塞成密封的冷冻沙丁鱼罐头,虽然开着空调,但是汗臭味还是弥漫了整个车厢。我忍受着拥挤的人群中散发出的强烈的陌生肉体气味,心想明天一定不能忘了带清凉油。
拐进自己家弄口时,看见一个男人的背影象极了简森,消瘦,且并不高壮。对那个背影看了许久,差不多就要叫出来,但发现那男人拄着拐杖,旁边还有一个中年女人扶着,好象是个盲人,看来是妻子带盲人丈夫出来散步的。用力甩甩头,这几日收不到简森的邮件以及早晨的噩梦让我有些神情恍惚,看谁都象简森,只要是那种身材偏瘦的男人,或者那种咧嘴一笑会露出虎牙的男人,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把他当作简森。
思念是一种毒品,它会让人产生幻觉。
开门进屋,打开空调,冷气开始慢慢充满房间。我有一种预感,今天一定会收到简森的E-mail,一直把读信当作一种享受,于是给自己倒一杯水,然后坐在电脑前,定了定神,打开电脑……
八
第二天,上海还是持续高温。照旧在醒来后拔121气象信息台听天气预报,然后在八点半之前赶到医院上班。昨天晚上的确收到了一封E-mail,但不是简森的,而是林浩的邮件。他说简森最近离开纽约到旧金山去了,去客坐讲学一段时间。走前关照他给我发信,转告他离开后的消息。
将信将疑,但还是想出很多理由为简森开脱,也许是他到了新地方暂时无法给我发信,因此昨晚,我没有涂很多清凉油便安然入睡了。
一夜睡眠后,已经清醒的头脑开始为昨夜的邮件产生巨大的怀疑。既然简森可以给林浩发邮件,又何如不能给我发?他走得那么急,连发个E-mail给我的时间都没有吗?一连串的问号在我脑中摇晃不止,强烈的不详预感再次笼罩。
于这个世界而言,人真是渺小到不敌任何变故,一个邮件地址似是联姻了我与简森,而此刻,这个用字母和数字组合而成的邮件地址,是如此脆弱不堪。当我把我想念的焦虑倾囊而出时,这个地址却没有给我一个及时的应答,我名义上拥有一个未婚夫,可这个男人却远在异乡以他沉默的回答给予我日复一日的绝望。我该怎么办?
可是一旦走进心血管门诊室,我便重新全神贯注于那些病例,这样的一流医院是不允许出任何人为的低级差错的,我十分明白这个道理。
我无法描述我地狱般的夏季生活,尽管我依然每天准时上下班,并且在下班后回家收E-mail,但我的信箱里,已经不再会有简森的邮件。林浩也很少再给我传达简森的消息了。即便我重复地发问千万个“为什么”,依然没有回音。我一直试图保持安静,也不去向林浩打听简森的消息,我骄傲的内心无法承受一种屈辱,这种屈辱使我强装平静,因为曾经投入过林浩的怀抱,现在又期盼着简森的消息,猜测着简森变故的原因,我的虚伪和骄傲让我变得狭隘不堪,我羞于向林浩提起简森,我更不能在给林浩的去信中表示我的点滴焦虑。
我发现,我的失败就是在于我的骄傲,我曾经自以为是地投入一个男人的生命,可是我无法在他的爱情里存活,后来我走向第二个男人,现在,死期又横亘于我面前。那段日子,我象一只漏气的皮球在一个季节里徒然消瘦。直到有一天,林浩给我写了长长的一封邮件,所有的安慰和开导都被我弃于脑后,只记得其中的一句话:简森在旧金山生活得很好,苏晓茜,你不要再挂念他。
那意思再明白不过,简森丢下我,有了自己的新生活。这两个男人,走了一条异曲同工的路,他们各自以自己的真诚换取了我的爱,他们亦给了我同样的结局。他们果然把我当作一份财产,消耗殆尽后,弃之不惜。
有一种悲劫无法描述,犹如飞来的灾难忽然降临,可以令人痛不欲生。我已无法相信与爱有关的一切,这个与我同窗了五年的男人终于还是把一场婚姻的梦想留给我后,独自走上了他的异乡之路。那条路上有人陪伴他了,他便不再需要我。想起苏卉,那个在天国不知是微笑还是痛哭的魂灵,如果她还活着,她会遭遇怎样的变故?
那个炎热异常的季节里,我常常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家里以泪洗面,起初,我还翻出简森刚去美国时写给我的邮件反复阅读,我无法相信曾经的信誓旦旦海誓山盟就这样轻易被他丢掉了。我一直不敢用“抛弃”这个词来定位简森与我现在的状况,而事实上,我必须面对这个事实,的确是他抛弃了我。
爱真的不需要守侯,爱要来,自然会来,爱要走,即便守侯,亦然落空。想爱的时候就爱,不想爱的时候就抛弃,如此洒脱,如若有一天我能做到,我还有什么不快乐?
我试图让自己快乐,因此当我每次独自流过眼泪之后,我就替自己擦擦干,抬起头看看绚目的太阳,世界依然如旧,那么我就继续做我治病救人的好医生吧。
夏天过去了,我已经能和同事开开玩笑,谈谈股票什么的。我发现,其实伤口是很容易愈合的,即便皮肤内里的肌肉或者神经还在发炎,可这未痊愈的内在却被光滑的皮肤遮盖,给予人一个表面完美的假象。这个假象被我自己夸张放大,我希望我的生活正常起来,因此我快速地把自己带向一个正常人的状态。
我的导师也是医院的副院长兼心血管科的主任给我介绍了一个男朋友,也是一个医生,一个从日本留学回来的年龄比我大十岁的博士。尽管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多半沉默着没有什么话谈,但我还是感觉我必须把自己嫁出去了。我决定要结婚了,我搬出了简森装修好的准备做我们的婚房的公寓,博士已经买了一套新的房子,我说结婚吧,不用装修,我不在乎形式,只在乎一个鲜活的生命拥有一份真实的生活。
我闪电式的恋爱和结婚令我的同事和家人瞠目结舌,但周围善意的眼光还是给予我最大程度的安慰,让我义无返顾地选择了这份毫无感情基础的生活。基础并不可靠,用了五年同窗的经历意欲去构筑的一幢大厦,却在短时间内轰然倒塌。基础是欺骗人的东西,它只能让人错误地以为有了基础便可以不断地为大厦堆磊砖块而忽略了崩溃的可能性,我,便是在这种虚构的信任中让自己埋葬于大厦的废墟中几近残疾。
建筑物需要基础,情感的大厦,其实不需要。
我用了夏季过后的四个月去遗忘简森,在遗忘的同时,我走进了另一个人的世界。尽管在旁人看来,我是一个幸福的女人,我自己也设法去这么认为,但我很清楚,我只是把自己的身躯附注于一个陌生的人,而我的心,已枯萎。不可能复活的植物,可以做标本,就把自己当作标本吧,以醒示自己未来的生活。
只是每次头痛病发作时,拿出清凉油来涂抹太阳穴,总有一种刺伤了眼睛的感觉,辣痛的感觉直逼心脏。
我发了个E-mail给简森那个也许已经废弃的电子邮箱,我告诉我臆想中的人:我要结婚了,请你祝福我吧,当然,我也会祝福你,愿你幸福!
在我发完这封邮件后,我的脸上露出了自欺欺人的微笑。
元旦休假期间,我和博士在新锦江顶楼的旋转餐厅举行了隆重的婚礼,上海医学界的知名人士到了许多,这是源于我的导师的名望和我年轻有为、博学多才的新郎。我穿着白色的婚纱站在绚丽的灯光下笑得满足而泰然。生活无非如此,不需更高的欲求,这样很好!
十天婚假后去上班,还是八点半以前到门诊室,门口叫号的护士已经来了。和她打了个招呼,从包里掏出两包喜糖给她,护士说新娘子就是新娘子脸色都比以前红润了。说着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说:有一个盲人前几天送来的,说是给你的结婚礼物,一个女人陪着他。
接过包装精美的盒子,手有些颤抖,我急促地撕开包装纸,看到一大盒一百只装的清凉油,龙虎牌的。仔细再看,盒子里多出一个空格,是九十九只。
一年后,上海出了一个著名的盲人医师,据说他曾经去美国留学读博士,一次实验中,他的助手在点燃酒精炉的时候不小心燃着了外溢的酒精。他为了救火,被一根柱子砸到了头,眼睛瞎了。回来后,他就开了这个诊所。
如今这个诊所门庭若市,要隔夜挂号才能轮到那个盲人医师给做四十分钟的针灸推拿。
现在,每次拿出那种一元一盒的龙虎牌清凉油往太阳穴上擦的时候,我总是会想到多年前在上海医学院小剧场舞台上与林浩一起朗诵的那首简森写的诗:……就在那个南方冬天的早晨,冰凌花开在你的脸庞,我结束了对你的想念。想念,让我从此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