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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小说:美丽标点
作者:薛舒    来源:薛舒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7月22日 【字体: 】   

美丽标点

 

我叫陈浩东,今年二十三岁,广州暨南大学大四学生。我身高一米八十二,体重七十五公斤,长腿,宽肩膀,腰部和胸腹间的肌肉十分发达,身上绝没有赘肉,我的身材,是我引以为骄傲的。如果你在暨南大学校园里看到一个高个子健壮的大男生鹤立鸡群地走在普遍矮小的人群中,请你不要怀疑,也许,那就是我——陈浩东。

我酷爱拳击运动,我的课余时间,除了去校外的体育俱乐部参加业余拳击训练,就是和我的一帮狐朋狗友一起在小饭馆里喝酒、上网吧,当然,偶尔也会去图书馆。我的一身肌肉,就是练拳击的成果。在广州,很少有象我这样高大威武的男人,走在暨南大学校园里,我的回头率可以用一个很高的百分比表示,不是百分之一百,也有百分之九十九。

我的女朋友朴顺银总是会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说:浩东,你真的好帅,你简直象金成武。
金成武算什么东西?金成武能和我比吗?也只有象朴顺银这样的韩国女孩儿,才会把我一个堂堂的中国男人比作金成武。对,我的女朋友朴顺银,她是我们暨南大学的韩国留学生。认识她是在图书馆,那时候,她的汉语说得实在很差,她要借一本汉语版的〈儒林外史〉,说了半天,图书管理员还是听不懂她到底要什么书。正碰上我也在图书馆借书,我发现,这个身材小巧的大眼睛女生说的那些夹杂着韩语的中国话我居然能听懂大半。于是我走上前去问:你好,同学,你需要什么书?请慢慢说。

朴顺银转过身子,瞪着大眼睛惊喜地看着我。我忽然发现,她长得很象我熟悉的某一位老朋友,可我想不起来,她到底长得象谁。也许,象她这样的大眼睛美女,在广州街头还是为数不少的。

我用如此彬彬有理的方式说话,实在是难得的,也只有在美女面前,我才会讲究一下礼节和说话的语气。我想,朴顺银一定是被我的绅士风度吸引住了。但是这件事情,我一直觉得很奇怪,在我走到这个说着搀杂了韩语和汉话的女孩面前,彬彬有理地询问她需要什么书时,我用的居然也是韩语,对,至少那句“你好,同学”,我说的完全是朝鲜话。我一说话,就把图书管理员高兴坏了,她笑着说:好好,这下好了,你懂韩语,请你帮着翻译一下吧。
朴顺银一定是把我当作了她的同乡,那时刻,她的脸上顿时浮现出激动的笑容。她对着我“咿咿呀呀”地说了很多话,显然,她说的完全是韩语了。这下子我就听不懂了,我的嘴巴里也没有更多的韩语能随意地吐出来了。我只能目瞪口呆看着她说着那些奇怪的鸟语,然后笑着耸耸肩膀,摇摇头,表示着我的爱莫能助。

朴顺银说了一大通,终于发现我象一个木头人一样,什么都没有听懂。她脸上的笑容也变得尴尬起来,然后,她又恢复了用夹杂着韩语的中文来说话了。花费了不少时间,我才弄明白,她要找的是汉语版的〈儒林外史〉。

就这样,我认识了这个叫朴顺银的韩国女孩。事后,我一直非常奇怪,为什么我竟能够脱口说出一句韩语“你好,同学”。我不记得我曾经学过韩语,学校里有一帮“哈韩族”,整天迷恋于看韩剧,听韩国歌,穿韩国品牌的衣服,但我不是,哪怕是闹着玩,学几句流行的韩语,也从没有过。

自那次图书馆认识朴顺银后,我就常常在校园里碰到她。说实话,我从没觉得韩国女孩是美女,据说,那些韩国电视剧里的美女,都是整容整出来的。可是朴顺银的长相却不象韩国人,她长着一张瓜子脸,尖尖的下巴,身材娇小,留着齐耳短发,脸盘子不象朝鲜人那样宽宽的,眼睛很大,一笑,左脸颊上会漾出一个酒窝。

每次在学校里遇到朴顺银,她都会腼腆地笑着对我鞠躬,并且用韩语说“你好”,这时候,我就怀疑朴顺银不是韩国人,韩国哪有长成她这样的?典型的一个中国美女啊。

在学校里碰到朴顺银的机会忽然多了起来,她那张一笑露出酒窝的脸蛋,在人群中十分引人注目。我总是能看见她远远地看着我,笑盈盈地向着我走来,然后等我走近她时,她便向我鞠躬,并且用韩语问候我:浩东同学,你好!

朴顺银一鞠躬,脖子里挂着的一个金属链坠就垂了下来,掉出了领口。朴顺银喜欢穿粉色系列无领T恤和短裙,脖子里总是挂着一根黑丝带,丝带上缀着一个银色月牙型金属坠子,月牙侧边缘有一些齿轮,看起来有些旧了,并不是一个十分贵重的坠子。这坠子居然用黑色丝带串着,而且它也并不华丽耀眼,只散发出几缕暗哑古朴的光泽。也许,并没有几个中国女孩会喜欢这毫不起眼的挂件,但朴顺银是一个韩国女孩,有些奇怪的打扮嗜好,也是十分正常的。

朴顺银常常用韩语对我说“你好,同学”,这让我有些懊恼。我总是认为,她是因为知道我只懂这一句韩语,所以每次就这么和我打招呼。这都是那次图书馆里我冒充韩国通惹的祸。我的确用韩语说了一句“你好,同学”,我也确实在朴顺银之后所说的一大堆话中,没有听懂任何一句,但我发誓,我真的不是故意要装成韩国通的,我只是脱口而出。什么叫脱口而出懂吗?脱口而出的意思,是指说话没有经过大脑思考,是潜意识里的东西主宰了那一时刻的语言。

可是我实在不明白,我的潜意识里,怎么会有那句韩语呢?

有一次,我和我同宿舍的哥们姚成成一起去体育馆打篮球,碰到看完留学生篮球比赛后正退场出来的朴顺银。朴顺银对着我和姚某人微笑着点头,用韩语说:下午好,浩东同学!
姚某人的眼睛都直了,他盯着朴顺银,眼珠居然已不会转动,直到朴顺银转身离开,他还盯着她的背影楞在那里。我在他后脑勺上狠狠地敲了一个爆栗子,说:喂喂喂,该醒了,小心把眼珠子掉出来。

姚某人用梦游般的声音喃喃地嘀咕着:美女啊——标准的美女啊——

然后忽然醒过来一般问我:她是谁?你怎么认识她的?她是哪个系的?几年级?住在哪个宿舍楼?晚上我们约她出来跳舞怎么样?

我耐心地等着姚某人问完,然后冲着他说:哥们,人家是韩国留学生,住五号留学生公寓,如果你有兴趣,自己去找她,她叫朴顺银,你滴,明白明白滴?

姚某人居然十分清醒地说:浩东,求你别显摆了,你说的是日本鬼子的话,而且你这鬼子话,也只限于抗战电影中使用,市面上不流通,更不是韩国话。

我哈哈大笑起来,笑完拍拍姚某人的肩膀,说:哥们,朴顺银是我先认识的,我现在决定要追求她了,你记住了,你只能帮我,不许拆台!

姚某人用眼白横了我一眼,说:我不会拆你台,但我也不会帮你,你放心。但我要提醒你,追求爱情是我的自由,我们是平等的!

说完,我们一起进了体育馆,那一天和姚某人的篮球,打得你死我活,杀气腾腾。

其实那时候,我还真没打算要去追求朴顺银,但是姚某人那一副饿狼般的眼神,忽然就刺激了我。我从心底里承认,朴顺银果真是美丽的,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我曾经认识她。我搜索了所有的记忆库,也无法找到一个诸如有着娇小身材大眼睛的美女的库存。也许是发春梦的时候见过她吧,这么想着,我常常会莫名其妙地发出笑声。姚某人就说我被狐狸精迷住了,我就十分坦率地告诉他,的确是这样的,并且这个狐狸精是有名有姓的,她叫朴顺银。

那段日子,我频频约会朴顺银,她对我似乎也并无反感,对于我的约会请求,她从不拒绝。但我从来没有对她提过一个超乎界限的要求,我们连手也没有拉过。其实我的心里是十分着急的,但朴顺银是个慢性子,她走在我身边,和我一起在学校里的小湖边、林荫道或者花圃小路上散步,总是静静地不说话,也从不象中国女孩那样,提出要我请她吃冰激凌,或者要去看最新上映的好莱坞大片。相反,她在跟我一起喝茶或者吃饭时,会很主动地帮我倒水,替我夹菜,还会问我:浩东,你爱吃什么,我就随你吃什么。如此贤惠温良的女孩,简直是太难得了,现在的中国女孩,哪里还会象她这样具备我们的母亲身上所有的传统美德?
再不抓紧时间向朴顺银表明我的爱慕,象姚某人这样的色狼一定会捷足先登的,这实在是一件危机重重的事情,我必须要抓紧时间了。于是,那次在我领到了三百元可怜的奖学金后,我立即邀请朴顺银到学校外面的韩国烧烤店吃了一顿据说是十分正宗的韩国饭,我的目标很明确,在我寂寞难耐的大学时代,我要请求朴顺银做我的女朋友。

那一天,我和韩国女孩朴顺银的爱情故事,才有了真正的进展。

 

 

那几天,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我的脑海中,会有“你好,同学”这句韩语。想来想去,觉得也许,那和我的童年有一定关系。

母亲说,我们的老家在辽宁丹东,在我七岁的时候,母亲就带着我来广州了,因为父亲在广州工作。我七岁以前的记忆,渐渐被城市的繁华淹没,脑海里,丹东的影子只剩下了一点点。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离开丹东后,我就再也没有回过老家,我只是听母亲常常对我说起:东东啊,你出生在丹东,所以我给你起了这个名字——陈东。

陈东?多俗气的名字,毫无特点。我向来不喜欢自己的名字,但碍于母亲煞费苦心为我起名的一片心,我一直没有提出异议,直到高考结束后,我才对母亲说:妈,我想改名字。
母亲很惊讶地问我:为什么?叫陈东不好吗?你想叫什么名字?

我搂住母亲的肩膀说:妈,你要是去公安局查一下,你会发现全国十三亿人口中,至少有十三万人叫陈东。要是哪一天我丢了,你站在大街上喊一声“陈东——”,准有一百个人跑过来答应你“找我有什么事儿?”这一百个人里,最小的大约有三岁的孩子,最大的,差不多是八十多岁的老头儿。

母亲狠狠打了一下我搂住她的手臂:都这么大的人了,说话还没轻没重的。不许改名字,你的名字可是有纪念意义的。

我继续耍赖:我知道,妈,我们不把这个“东”字去掉,求求你答应我,我只在“陈”和“东”之间加一个字,这总可以吧?

母亲终于在我死皮赖脸的央求下,答应了我。我去派出所改了名字,于是,从大学入学那天起,我就不再叫陈东了,我叫陈浩东。说实话,陈浩东这个名字依然不是我所满意的,同样站大街上喊一声“陈浩东”,没有一百个人答应,也会有十个人。但至少,这个名字比“陈东”多了不少男人的帅气和豪气。后来,大学里的英语老师给我们每个学生起了一个英文名字,我叫什么来着?对,叫“HUNTER”,与那个曾经流行于中国电视屏幕的神探“亨特”同名。

可是很少有人叫我亨特,都叫我浩东。浩东,我喜欢这个名字,主要还是因为,这名字,是我自己修改的。

母亲说,我们是在我七岁那一年离开辽宁丹东的。七岁,应该是一个有记忆的年龄了,我常常竭力搜索脑中丹东的影象,可是想起来的,常常是隐约而模糊的痕迹。似乎有一个院子,还有一颗巨大的白桦树。阳光总是很灿烂,树影子投落在泥土地上,象一个浑身漆黑的瘦男人。白桦树干上的树皮爆裂开,裂成一个个眼睛似的疤结,那些眼睛常常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弄得我总是担心被这个黑瘦的男人偷看去了我的秘密。其实我也没什么秘密,我只是喜欢把我的一些诸如玻璃弹子、弹弓、塑料枪等等宝贝玩具藏在白桦树下的某一个旮旯里,并且常常更换藏处。

对了,我还记得那个扎两把刷子辫的叫“爱香”的小姑娘,她和我同岁,却比我小几个月,长着一双大眼睛,圆圆的脸蛋,挺漂亮。爱香就住在我家隔壁院里,我和她常凑在一起玩,她就象我的小跟屁虫,嘴里叫着“东东哥,东东哥”。隔壁邻居常开我们玩笑,他们总是说:东东,你和爱香这么好,把爱香给你做小媳妇儿吧?

我就十分神气地说:这事儿我还没想过呢,要是以后长大了,爱香还这么漂亮,我就让我妈给她娶回来。

大人们就哈哈笑着说“这小子有股子邪乎劲儿,说不准将来有大出息的。”

也有人反驳说:那也说不定,也许将来是混世魔王一个。

大人们是说笑中的话,而七岁时候的我,就已十分确信,自己将来长大后,当然会成为一个有出息的人。七岁的时候,我也早早地明白了,作为一个男子汉,身边跟随着一个女孩是一件十分荣耀的事情。

想起来了,爱香他们家是鲜族人,也许,我脱口而出的那句简单的韩语“你好,同学”,就是这么来的。丹东离朝鲜很近,这我知道,但这于我毫无干系,我不记得爱香是否用鲜族的语言和我说过话,我只记得爱香跟着我一起在院子里玩的时候,我常常叫她充当坏蛋,我当警察。我说:爱香,你可以逃跑了,一会儿我就要来抓你了,你要躲好了,不能一下子就被我抓到啊。

爱香就点点头,轻手轻脚地溜走了。其实我知道,她不会躲到别处,她唯一喜欢躲的地方,就是那颗巨大的白桦树的树干后面。等到爱香藏好了,我就开始呼啸着满院子奔跑,手里捏着我自制的弹弓,嘴里不断喊叫着:我是警察,不许动,手抱住脑袋,出来!

爱香象一只小猫一样不出声,她知道,要是她真的双手抱住脑袋出来,我一定会十分恼怒地呵斥她。坏人是不会这么好对付的,怎么能一喊就投降呢?坏人总还要和警察赖一阵子吧,得让警察等得不耐烦了举枪射击才象啊。要不我手里的弹弓还有什么用呢?

爱香乖乖地躲着不出声,我就拉起弹弓瞄准树干,嘴里叫道:我再给你一次机会,我数到三,你要是再不出来,我就开枪了。

爱香还是没出声,我便顺利地举起弹弓,“刷”地一下,一颗自制子弹就飞射而出了。如果玩十次警察抓罪犯的游戏,其中九次,我的子弹真的会射到爱香的身上或者脸上。这真是一件十分奇怪的事情,她明明是躲在树干后面的,可我的子弹偏偏象长了眼睛一样,弹在树干上,然后一拐弯,就弹到了躲在树干后面的爱香红红的脸蛋上。我就听到了她嘤嘤的哭声从树干后面传了出来。

这时候,我多半是束手无策了。她哭着从白桦树干后面走出来,两只手揉着眼睛,某一片脸蛋上,一准有红红的小肿块,那是我射击的成果。后来在广州,我参加过一次社区飞镖比赛,得了一个冠军。我想,这完全得益于小时候在丹东老家,把爱香当靶子用弹弓射击树干练就的好眼法。

爱香每次哭着从树干后面冒出她黄色枯燥的小脑袋时,我母亲就跑上去抚摩着她的黄毛头说:爱香乖啊,不哭不哭,是哥哥不好,大妈给你吃广州水果糖。

母亲总喜欢叫自己大妈,事实上那时候,母亲才三十岁刚出头,而且因为父亲常常从广州给母亲寄来漂亮的衣服,所以母亲在丹东这个小城里,总是显得比别的女人时髦,因此三十多岁的母亲看上去实在不象一个大妈,倒象是大姐姐。

象大姐姐一样的我母亲揉着爱香的脑袋说:爱香喜欢吃红色的水果糖还是绿色的水果糖?大妈给你去拿,不给哥哥吃,他欺负你,大妈帮着你,只给你吃,不哭了哦。

一听有广州水果糖吃,爱香一准就不哭了,乖乖地让母亲牵着她的小手,进了我家的门。然后,我就看到她鼓囊着嘴巴出来了,我知道,她的嘴里,一定含着一块我爸从广州寄回来的红色或者绿色的水果糖。

母亲果然只给爱香吃水果糖,不给我吃。我垂头丧气地跟在爱香后面,嘴里差不多是骂骂咧咧的:哼,以后不跟你玩了,就知道躲树后面,还哭,和女孩子玩就是没劲。

爱香的的大眼睛里已经没有眼泪了,她从口袋里抓出一颗水果糖说:东东哥,大妈给我两块糖,这块给你吃!

我妈在一边摇头说:这丫头,怎么就那么疼你东东哥呢?他欺负你,你也不记仇?得,以后给我们东东做媳妇儿吧,知道疼人的孩子,多好。

母亲常常这么说,我听得耳朵都出老茧了。我才不会在乎呢,只伸手接过爱香给我的水果糖,剥开彩色玻璃纸,把糖块扔进了嘴巴。爱香也不说话,只努动着嘴,发出啧啧唧唧的声音,我知道,那是水果糖在她嘴里翻滚着,她说不出话来。

我们就这样,吃着水果糖,靠着院子里那颗大白桦树的树干,仰着头看高高的树顶。阳光透过树叶落下来,照着我们的眼睛,有点酸,黑泥地上留下了斑驳的树影子,树影子里,藏着两个小小的身影,那就是我,和爱香。

七岁以后的那个春天,父亲把我和母亲接走了。在我的印象中,春天的丹东,还是一片冰天雪地,我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象一只打足了气的皮球。我被父亲和母亲拉着上了一辆大客车,车下站着许多送行的人,他们大声招呼着:杨老师,到了广州就来信,报个平安,以后别忘了常回老家啊!

“东东,出息了别忘了咱们!”

杨老师就是我的母亲,她是丹东一所小学的老师。在广州做生意的父亲一直想把我和母亲接走,但母亲始终不舍得离开老家。这一年,我该念小学了,母亲终于不敌父亲的劝说,同意离开丹东。我们举家搬迁了。

我记得爱香和她母亲也来送我们了,她穿着一件红色的大棉袄,站在冰冻的土地上,街道边堆着积雪,红色的爱香就象冬天里开放的一朵花儿,特别好看。我坐在大客车的窗口,对车下仰着头看着我的爱香说:爱香,等我回来再和你玩,以后可不许老躲在白桦树背后,你得找个更好的地方躲,知道了吗?

爱香看了看正张在车门口和我母亲依依惜别着的她母亲,然后伸出手臂,举到了车窗边轻声说:东东哥,你把手伸出来,对,把脑袋也伸过来,我跟你说话。

我把手和脑袋一起伸出车窗,探下去,爱香从衣兜里拿出一个红色小香袋,快速塞在我手里说:东东哥,我送你一样东西,这是我打小挂在身上的,你留着,嘘——别让我妈知道了,你可记得,一定要回来啊!

七岁时候的我,就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孩子,我大大咧咧接过爱香手里的小香袋,看也没看,就把它塞进了装着自制弹弓、子弹和别的我十分宝贝的破玩意儿的书包。我说:放心吧,我一准回来,要是广州不好,我明天就回丹东。

在七岁的我眼里,广州就象沈阳的老姨家那么远,要是不喜欢,明天就可以回来。

大巴启动了,冰天雪地中送行的人渐渐远去,那个红色的小身影,也隐没在了北方透着雪光的白亮天色中。事实上,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再回过丹东。我想,爱香一定也把我忘记了,十六年前的童年伙伴,怎么可能还记得?

后来我还是打开爱香送给我的那个红色小香袋看了一眼。香袋里藏着一个圆形镂空铁片片,比一个一元硬币大一些,刻着一些看不懂的花纹,铁片片上有一根红丝绳穿着。我实在没觉得爱香给我的这个礼物有什么特别,她还说是她打小就挂在脖子里的,要是我也把这个铁片片挂在脖子里,准会被人笑话。我就把那个装着铁片片的小香袋原封不动地丢进了我的百宝箱,再也没有拿出来过。后来,我长大了,我的百宝箱里增加了弹弓,手枪,仿真赛车,那些,都是我童年时候的玩具,它们被母亲放进了储藏室,那么多年过去了,我一直没有打开过。

 

我始终闹不明白,韩国人为什么喜欢给自己起这么土气的名字,比如我亲爱的女朋友朴顺银小姐就是一个典范。说实话,我很难选择“朴顺银”这三个字的其中某一个字去创造一种爱称。她可以叫我“浩东”,一旦亲热起来,她也叫我“东东”,可我真的很不适应叫她“顺银”,这么叫,就感觉是在叫一个村姑,更没法叫“顺顺”或者“银银”,要是被人听到了,准以为被叫的人是山里出生的孩子。当然,一个人的名字叫什么,是并不重要的,但自从朴顺银成为我的女朋友后,我就很希望能找到一个合适的称呼去叫她,这样,就能显示她与我的特殊关系。甚至这称呼,也可以是我为她起的,属于我专用的。

我实在无法在“朴顺银”这个名字上找出创意的突破口,于是,我干脆用十分老气横秋的口吻叫她“丫头“,那是我跟我母亲学的。母亲是地道的东北人,以前住在丹东时,她总是叫隔壁的爱香“丫头”,这是一种爱称。朴顺银和我同龄,也许是因为韩国孩子上学早,我读大四,她已经开始读研究生了。可这并不防碍我对她的喜欢,我常常象一个兄长一样拍拍她的肩膀说:丫头,今天哥哥带你去吃芥兰牛腩粉,喜欢不喜欢?

我的丫头就会咧嘴一笑,笑出一只酒窝,用日渐熟练的中国话说:喜欢,不过,要多加辣椒。

我十分纵容朴顺银韩国人的饮食习惯,甚至自己也在努力习惯吃辣椒。我说:行啊丫头,你爱吃什么就吃什么,牛腩和米粉都归我吃,你只管吃辣椒就行。不过我好担心啊,你要是光吃辣椒,以后自己也变成一只辣椒怎么办?

朴顺银就“呵呵”笑着用她那一对小小的粉拳捶我的胸膛,嘴里骂着:浩东,你真讨厌,我怎么会变成辣椒嘛,在我们那里,人人都爱吃辣椒,来中国念书,我已经少吃了许多。

对付这个韩国女孩,只需一点点的调皮就可以把她哄得找不到东南西北。这会儿,她知道我是在调侃她,就边笑边解释着。我站在她旁边,看着如此娇小可爱的女孩,欢喜和甜蜜的情绪悄然注满了内心。

我故作认真地沉下脸,十分严肃地说:丫头,我建议你改行吧,我觉得你不适合念汉语言文学专业,你最好去念医学,以目前的状况,医学是比较适合你的。

朴顺银十分不解地问我:为什么?现在改行学医,恐怕有些晚了吧?

我摇了摇头作万分遗憾状:你看看,我现在是每天都处于生命危险中啊!

朴顺银惊恐地睁大了眼睛:浩东,怎么啦?你身体不好吗?

我叹了口气说:不是啦,你看我每天和美女在一起,你不知道,我只要看你一眼,心跳就急剧加速,随时都有一不小心幸福得心脏病发作的可能的。要是心脏病发作了,你是绝背不动我的,你若是学医的,你就可以当场给我医治了,我随时幸福得晕过去都不怕了。 

说到这里,朴顺银才明白我的意思,她便象一只小母鸡一样张开翅膀扑过来要打我,我就象一只壮硕的大鸟一样扑腾着乱逃。当然,很多时候我会故意逃得慢一些,让朴顺银能喘着气抓住我,然后在我肌肉发达的前胸擂上几个象征性的拳头。然后,我就张开手臂,把小小的女孩一把圈在胸怀里,她便象一只小鸟一样,温顺地依偎在我身边。对,我就是喜欢朴顺银那股子小鸟依人的娇憨劲儿。那时刻,真的是无比满足的感觉,胸膛里的豪迈气概就膨胀而起,却以温柔到要把自己冷出一身鸡皮疙瘩的声音问怀里的朴顺银:丫头,给我做老婆吧?我会好好爱你的。

朴顺银在我的怀里艰难地点头,我确信,她把脑袋点得十分艰难,是因为我使劲儿抱住她,就象睡梦中抱住一只枕头一样。

那段日子,姚某人每天晚上睡觉前,总是在他自己的铺位上弄出很多动静。有时候他把鬼嚎一样的摇滚乐开得山响,自己跟在后面一顿穷吼乱舞,弄得象个落魄的摇滚歌星似的,显示着一脸不可琢磨的思想,身体却扭动出十分难看的动作。要不就是放一些“里查克莱德曼”的钢琴曲,或者是更让人受不了的巴赫小提琴协奏曲,居然还在音乐声中朗诵着一些他自己写的狗屁不通的诗,那些高贵优雅的音乐在他唐老鸭似的嗓音伴奏下,成就了一场场配乐诗歌朗诵会。此时的姚某人,怎么看都象一个精神濒临崩溃的走火入魔的诗人。总之,姚某人显得有些躁动得反常。

姚某人表现出这样的状态,我是完全理解的。当然,他不是因为与我在争夺朴顺银战役中未能取胜,所以才这般焦虑重重的。最近姚某人看上了管理学院的一个大二女生,经过半个月的观察,他发现,这个女生差不多会在中午十二点零八分左右去开水房打水,下午四点三十五分左右,她会从三号教学楼里出来回宿舍,傍晚六点二十四分左右,她会和一帮女生结伴出宿舍楼,去图书馆。我十分佩服姚某人的毅力,居然能早出晚归地制造许多次与这位女生巧遇的机会,有一次居然还帮她把掉在地上的一本书拣了起来。当姚某人小心奕奕地吹掉书上的灰尘并且十分绅士地双手把书递给女生时,上天终于被感动了。上天感动的结果就是那个女生对姚某人抱以一个温柔羞涩的微笑,并且用娇弱如小鸟歌唱般的声音说了一声“谢谢你”。姚某人回来后便失眠了,他向我讨教了许多追女生的经验,他认为我能把韩国留学生朴顺银追到手,绝对是有非同一般的手段的。

我当然义不容辞地给了他好几样绝密武器,在我的观念中,男人追求女人,主动是首先的,其次,男人必须具备幽默、大方的品性,以及健壮的身体。主动、幽默、健壮,这是做男人的三大要素。为此,姚某人一有时间就去上网查各类幽默笑话给自己充电,每天早晨长跑,傍晚去体操馆练形体。只有主动这一项,姚某人说什么也拉不下脸皮。每次迎面遇到那个女生,姚某人总是把想过一百次的见面词忘得干干净净,更不用说从网上背下来的那些幽默段子了。他十分急切地盼着女生再一次把手里的书或者矿泉水的瓶子掉下地,那他就有机会再次与女生说话了。可是没有一个健康的人会常常把手里的东西掉地下,除非得了肌肉无力症。所以姚某人也就一直找不到和女生说话的机会。

姚某人继续孜孜不倦地制造着与女生不期而遇的机会,一个月以后的某一天,他居然发现有一个长得敦实得象摔交运动员、上嘴唇有淡淡的小胡子的家伙等在女生宿舍楼下。过了一会,那个女生出来了,她居然挽起摔交运动员的手臂带着满脸幸福的笑容走了,对一边佯装走过的姚某人看也不看一眼。

那段日子,姚某人终日处于悲痛欲绝的状态中,基本表现为疯狂消费,把一个月的生活费在几天里全用完了,完全是一副对明天绝望的状态。我因此而跟他一起品尝了不少美酒佳肴,当然也成了他的倾诉对象。在姚某人的眼里,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爱情专家,我充当了他的心理医生和恋爱顾问的角色。事实上我从不认为我比姚某人优秀,主要还是我比较主动。男人追求女人,是需要主动一些的,这样才能把美女这个阵地抢夺下来。现在,我是夺取阵地的胜利者。之所以那个女生被别人捷足先登,姚某人失败就失败在缺乏主动性上。

有一回,姚某人在小提琴协奏曲《梁祝》的伴奏中又开始了他鬼哭狼嚎的朗诵。

我说:哥们,现在你又换祝英台想了?你可真是痴情的梁山伯。

姚某人白了我一眼,没有回答我,继续念着他的诗歌。直到音乐停下,他才懒洋洋地说:浩东,你小子可是把朴顺银骗到手了,我这还是单身汉呢,我没有美女可想,我想想祝英台还不行吗?

我站起来,丢给他一包康师傅方便面,说:可以可以,你想谁恋谁都可以,为了安慰你孤独寂寞的心,今天午饭我请客,方便面一包,够了吗?不够还有。

姚某人接过方便面,打开袋子,也不用开水泡一下就“咔嚓咔嚓”咬起来。他边咬边回答我:浩东,说实话吧,我是挺羡慕你的,不过,象朴顺银这样的韩国女人,我可不敢要,以后书念完了,她还是要回去的吧,你怎么办?和她一起走?

谈恋爱就是谈恋爱,我从未想过将来会怎样。姚某人一说,我倒感觉有些惆怅起来。但在嘴上,我表现得还是十分自信的:若是朴顺银真的爱我,她会留在中国不走的。我才不跟她去韩国,是她嫁给我,又不是我嫁给她。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我心里还是有些担忧。朴顺银的父亲在韩国开着一家规模挺大的艺术饰品公司,专营各种工艺首饰,那首饰的品牌叫什么来着?对了,叫“美丽标点”,朴顺银向我提起过,她说她脖子里挂的那个黑色丝带穿着的月牙型金属挂件,就是她父亲当年亲手制作的。那时候,她父亲还是一个穷首饰匠,后来,他开了一个作坊自己单干了,渐渐地发展成了一家饰品公司。近年来,“美丽标点”在韩国成了饰品行业的著名品牌,朴顺银家里也变得十分有钱。当然,我从未看重过她的家境,但她,未必不看重这一点。所以,朴顺银留在中国的可能,是十分渺小的。这就是我所担忧的,但我从不在朴顺银面前提这话题,堂堂男人,绝不能有丝毫不自信的表现,否则会被女人看不起的。

那个寒假,我要去一家电器公司实习了,大四的最后半年,我将提前离开暨南大学进入社会。朴顺银要回韩国过年,韩国人过年是过元旦的,所以十二月底,朴顺银就要启程回去。临行前的那次约会,我对她说:丫头,回韩国后要想着我,可不许让金成武那小子把你骗去了。

朴顺银笑着乱棰了我一气,她说:你就知道金成武,现在安在旭才是最红的影星你知道吗?瘦瘦的,留长发,眼睛细细长长,好帅啊!

我因此而对安在旭十分气愤,安在旭算什么,不就是瘦点吗?不就是留了一个乱糟糟的长头发吗?不就是眼睛小了一点吗?这世界真他妈的难懂,尤其是女人的心,更难懂,难道象我这样拥有斯瓦辛格身材的男人就没有市场了吗?

为此,我以前所未有的严肃态度警告朴顺银:不管是姓金的还是姓安的,你都不可以和他们有任何越轨交往。你是我的,臭丫头!

朴顺银继续笑着说:浩东你真傻,人家都是电影明星,我怎么可能认识人家?

“我知道,我知道,可是丫头,你要一走,我晚上找谁约会去?我口袋里的钱要痒痒了,我找谁请客去?我要是想抱抱你,我哪里去找你?丫头,你不会不回来了吧?”那时刻,有一种酸痛感猛烈地袭击着心脏,心揪得疼疼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真的爱她爱得深了,才在她要短暂地离开广州回韩国时,心里的不舍便忽然蜂拥而出了。

朴顺银也似乎被感动了,一头扑在我怀里,喃喃地说:浩东,我会想着你的,这次回去,我要和爸爸妈妈说,我想留在中国,留在广州。

这是我最没有信心的话题,即便朴顺银想留在中国,她父母会答应吗?她是她父母的独生女儿,她父母的饰品公司肯定需要她回去打理。

总有一种不详的预感,也许这一次朴顺银回韩国,于我而言凶多吉少。但她临走前在机场说的那句话,倒是让我十分安慰。她说“浩东,你要把你好好留着,等我回来。”

那会儿,心底里有一股暖流升腾而上,这暖流居然涌到了眼睛里,弄得我的眼睛热辣辣的,感觉有许多水份要逼出来了。赶紧“哈哈“一笑,拍拍她瘦弱的肩膀说:丫头,我保证,在你于韩国过年期间,我将保住我处男的身份,等待着你的归来。到时候,我将把一个完整的陈浩东交给你,放心吧!

朴顺银嘴角一咧,笑了,左脸上的酒窝漾得深深的,眼睛里却流下了两行泪水,弄得一张白皙的脸蛋水汪汪的。女孩子就是爱哭,我耸耸肩膀,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伸手把她揽过来抱住。忽然感觉无限的惆怅在心头萦绕,手臂紧了紧,使劲儿地搂着这个娇小的女孩。明明知道不久她就要回来的,却被生离死别的错觉左右了情绪。我发现自己几乎也要哭出来了,我从不认为我是一个如此多愁善感的人,但此刻,我是真的舍不得她,缠绵得居然不象一个男人。

上飞机前,朴顺银忽然把脖子里的那个月牙型金属挂件取了下来,说:浩东,这是我出生时,父亲专门为我打制的,是我的护身符。现在给你,我的命也交给你了,所以我是一定要回来的,你保存着我的小命呢。来,我给你挂上。

我俯下身子,伸出脑袋,朴顺银踮起脚替我把挂件套在脖子里。然后,她转身进了登机口。我想我的眼睛在那时刻,一定憋得象兔子的眼睛一样红了。男人的眼泪怎么可以轻易让女人看见?幸好她进了登机口,才没有看见我最后无法忍住的两颗莫名其妙的眼泪。

 

 

从机场回去后,我的鼻子持续酸痛,简直象是某一次拳击比赛时,被人猛击了一拳留下鼻梁损伤后遗症一样,过了好几天,才渐渐好转。一周以后,我去实习单位报到,开始了早出晚归的上班生活。一直以为,这种生活属于拥有家庭生活的成年人,虽然我也算是一个成年人,但我才二十三岁。一个二十三岁、拥有健强体魄的年轻人,应该具备十分充沛的精力,夜生活也是十分精彩的,他的周围还应该有一群女孩围着,下班后和女同事去酒吧坐坐,或者请老同学出来喝喝酒、叙叙旧,周末结伴去郊游,或者到森林公园去烧烤,制造一些奇妙的浪漫邂逅等等。但这些,我都没有丝毫兴致去做。二十三岁的我简直就是一个居家男人,乖得如一只家禽,早晨出门上班,一入夜就回家,除了上班、吃饭、睡觉以外,懒得参加任何聚众活动。朴顺银不在的日子,我就这样百无聊赖地过着。那个娇小的身影和带着酒窝的笑容常常在我眼前浮现,我却只能轻轻抚摩一下胸口的月牙挂饰,就好象把她拥抱在胸怀里一样。

两周过去后,我发现我肩膀和手臂上的肌肉正在逐渐松弛下来。好长时间没有去俱乐部锻炼身体了,自从朴顺银回韩国后,我就变得庸懒不堪。可见得,爱情真的是十分伟大的。因爱情而产生的力量,也是强大无比的。为了不让朴顺银过完年回来看见我从斯瓦辛格变成了安在旭,我决定下班后就去俱乐部,恢复身体的锻炼。尽管我知道,安在旭是日前韩国很红的影星,但我还是很不以为然,我和安在旭除了都长了一张东方人的脸,其余都是大相径庭的。朴顺银喜欢的是我,我就应该保持她离开时的样子,强壮、精干再加一点点能逗得朴顺银不断笑的幽默感,对,我就是我。

收到朴顺银的E-MAIL,她说:浩东,汉城下雪了,整个世界一片洁白,真美。下次你和我一起回汉城,我们去雪岳山看雪景。广州没有雪,但我却想念广州,其实是想你了。再过三个星期,我就要回广州了,等着我,我会很快回来的。

朴顺银的电子邮件让我兴奋异常,那天下班后,我去俱乐部举了半小时杠铃,在跑步器上消耗了二十分钟,又在拉力器上甩了上百下胳膊,最后对着沙袋轮了几百个恶狠狠的刺拳和勾拳,流了好几身臭汗,然后冲一把热水澡,只感觉浑身爽快。按照这样的锻炼进程,等待朴顺银回来,将看见一个比她走之前更加强壮的陈浩东。我知道,她喜欢我的很大一个原因,就是我不太象东方人的与众不同的体格。

那天回到家,已经是七点半了,推开家门就嚷嚷:妈,我饿了,要吃饭!

没有回音,换掉鞋子进客厅,嘴里还是大叫着:妈啊,我饿死了,快开饭啦!

忽然看见客厅里的沙发上坐着一个女孩,正对着电视机聚精会神地看着。怎么会有一个女孩在我家?我仔细看她,上帝啊!是朴顺银。娇小的身材,尖尖的下巴,高挺的鼻梁,她怎么会在我家?不对,她穿着红色的格子上衣,脑后扎了一把辫子,头发有些枯黄。朴顺银不是这样的,朴顺银留短发,而且也从不会穿这种中国北方农村样式的衣服。再仔细看那张侧对着我的脸,还是朴顺银啊。

女孩并没有回头,就那样看着电视机,对我的大呼小叫置之不理。我几步跨过去,站在了她面前,盯着她看。她这才发现了我,抬起头冲我一笑,白皙的脸蛋露出了红晕。天啊,她居然也有酒窝,她不是朴顺银还能是谁?

我一把抓住她的肩膀,对着她激动地叫起来:丫头,你怎么来了?我不是在做梦吧?才三个星期,你怎么就留这么长头发了?你怎么变瘦了?脸色也不好,怎么回事?

她被我抓得疼了,眉头微微撮起来,眼睛里却依然流露出笑意。我赶紧松手,继续追问:丫头,你怎么会在我家里?出了什么事吗?快告诉我怎么啦?

她不说话,只摇摇头,然后低下脑袋,脸上泛起一层红晕。我简直糊涂了,她为什么看着我只是笑不说话?面前的这个女孩,她是朴顺银吗?

正在我泛晕的时候,母亲从门厅进来了,手里提着超市的大袋子,她身后,跟着一个黑红脸膛的陌生中年女人。母亲看见我,高兴地说:东东回来了,家里来客人了,快叫人啊!

只见那个中年女人冲我堆起一个眼角布满皱纹的笑:这就是东东啊,长这么壮了,要是不说,我是咋都认不出了。

我不记得曾经认识这样一个中年女人,但我还是回应了一个礼貌的微笑,并且对她点了点头。母亲在一边说:东东,你认不出了吗?这是我们老家的隔壁张姨啊。

张姨?老家?是丹东老家吗?我努力回忆着。

张姨继续笑,比刚才的笑更灿烂热情,但我看出,那笑里,带着严重的疲惫和困乏。母亲又指了指坐在沙发上的女孩说:对了,东东,你已经见过她了吧?还认得出来吗?你小时候顶好的小伙伴,爱香,还记得吗?

爱香?天啊,丹东老家七岁以前的童年伙伴。想起来了,张姨就是爱香的妈妈。我更晕了,十六年都过去了,爱香和她母亲怎么会来我家?可是这是爱香吗?她长得也太象朴顺银了,世界上怎么会有长得这么象的两个人?如果不说她是爱香,我真的以为她就是朴顺银了。如果她们俩个站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对双胞胎姐妹。现在我才知道了,原来坐在我面前的沙发上的女孩是爱香,而我日思夜想的朴顺银远在韩国,她们不可能是同一个人。怪不得她留着长发,怪不得她看起来要比朴顺银瘦一些,怪不得我问她话她不回答我。

也许是我想念朴顺银太厉害了,所以把任何身材娇小脸色白净以及笑起来脸上有酒窝的女孩都认作朴顺银了。但我还是不敢相信我会走眼到这种程度,于是便盯着爱香看,我想看看清楚,这个童年时代的小朋友怎么就会长成了和韩国女孩朴顺银十分相似了。可爱香好象完全不理会我母亲正在介绍她,也不理会站在她边上惊讶得有些手足无措的我。此刻,她又把脑袋转到了电视机上,似乎对电视里正在上演的室内肥皂剧《我爱我家》十分感兴趣。

张姨走到爱香身边,拍拍她的肩膀,然后比画着手势说:爱香,这是东东哥,你还记得吗?

张姨在打哑语?

爱香看着张姨的手势,然后转过脑袋对着我又笑了笑,我的老天,左边脸颊上的酒窝又露了出来。我简直要昏过去了,这是怎么回事?爱香啊爱香,你简直要害死我了,哦不,应该怪朴顺银,是她才害我象得了相思病一样神魂颠倒了。

张姨脸带歉意地苦笑:东东,其实爱香是能说话的,只是说出来调门不对,发音也含糊了,她不肯说,怕说出来被人笑话。

爱香怎么了?不会说话了?可我分明记得她小时侯会说话的,她会说:东东哥,大妈给我两块糖,这块给你吃!

丹东老家的院子里,白桦树下的场景,我还清楚地记得。

张姨说:爱香耳朵坏了,七岁那年得了一场病,就聋了。就是你们离开丹东后不久的事情,照理也不是什么大病,就是发高烧,那医生就会昏了头开错了针药的剂量,把治孩子的药量开成大人的了。我好糊涂,头几天还没发现,烧也退了,病也好了,就把心放下了。可是那天爱香蹲在门口玩,我在背后叫她,她不应我,我大声喊她也不应我,我就慌了,跑到她身后叫她,几乎是贴着她脑袋叫她,她才回头看了看我,惊讶地问我:妈,你干吗站在我后边啊?我的老天,不是她听见我喊她才回头的,是我喊她时呼出的气流吹到她脖子里,她感觉到了才回头的。

张姨的诉说让我想起了许多童年的往事。离开丹东之前,爱香经常在我家吃饭,有时候还住在我家。因为张姨一上夜班,爱香就没人照顾了。我没有见过爱香的爸爸,我也很少见到自己的爸爸,我知道我爸在广州做生意,很少有时间回来,我就想,也许爱香的爸爸也在一个很远的地方做生意,和我爸爸一样,没有时间回来。那时候的我,还只是一个尚未入学的男孩,我是不会对别人的家事感兴趣的,七岁的我,只知道瞎玩。我们那条胡同里,除了我和爱香两个孩子年龄相当,再没有别的同龄孩子,所以,我们是铁杆玩伴。尽管我对爱香这个一不小心就会被我弄哭的玩伴不甚满意,但在没有别的玩伴的情况下,我还是很珍惜有她这样一个常常跟在我身后的女孩的。

后来,我和母亲随父亲搬迁到了广州,尽管我答应爱香会回去和她一起玩,但事实上,十六年来,我没有和爱香有任何联系。也许母亲和张姨还偶尔通信,但我们谁也不知道,爱香居然聋了。我还记得小时候,我和爱香,我们俩嘴里含着水果糖,我们的嘴巴努动着,发出“唧唧咕咕”的声响,我们靠在院子里那颗大白桦树的树干上,仰着头看高高的树顶。爱香问我:东东哥,你会不会长得象白桦树那么高?

我就拍拍胸脯,含着水果糖口齿不清地说:我会比白桦树长得还高,到那时候你就够不上我了!

爱香就“咯咯”笑着说:我才不信,东东哥你吹牛。

我白她一眼,十分不屑地说:信不信由你,你等着瞧吧!

北方明丽的阳光透过树叶落下来,照着我们的眼睛,有点酸,黑泥地上留下了斑驳的树影子,树影子里,藏着两个小小的身影,那就是我,和爱香。

童年时候的我,总是显得那么肆无忌惮,对自己充满了毫无原由的信心,童年时候的爱香,也总是充当着我毫无根据的膨胀感得到充分标榜和展示的听众。想到这些往事,再看看眼前因两耳失聪而始终不关心身边的世界、只盯着电视机看的爱香,心头忽然揪痛起来。毕竟曾经与爱香在一起度过童年岁月,现在,因她所遭受的不幸,我便生出了几许心疼,犹如是对自己的妹妹一般的疼惜。

我伸出手,犹豫了一下,轻轻拍了拍爱香的肩膀。她回头,看见是我招呼她,便咧嘴一笑,酒窝再一次荡漾而出。我连说带比画地告诉她:爱香,你还记得吗?我们小时候,一起玩抓警察抓坏蛋,我抓你,你躲在白桦树后面,我的弹弓打着你了,你就哭,妈妈就骂我,给你吃水果糖,你还省下给我吃……

说这些话,花了我很大的精神,我不仅象一个哑剧表演艺术家一样手舞足蹈上窜下跳,我还动用了诸如相册、水果糖、擦眼泪的手帕等等道具。

爱香似乎明白了我在说我们童年的往事,笑得脸蛋红红的,羞涩而又兴奋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她一笑,就更让我想起朴顺银。

我问张姨:有没有带爱香到大医院去检查过?耳朵还能治好吗?

张姨说:这回来广州,就是给爱香检查耳朵。医生说,不能完全治好,但兴许还能恢复一点听力。哎,都是我不好,耽误了那么多年,早知道可以恢复,应该早些年就带她来广州看病了。

张姨转过身对我母亲说:爱香耳朵坏掉后,我去找了一个算命的。算命的说,是鬼附身了,说我闺女的护身符丢了,神叨叨的。起初我还不信,我也没给她求过什么护身符啊。可后来发现她打生出来那天就挂在脖子里的一块银锁不见了,满世界找了个遍也没有。算命的说的那个护身符,大概就是那个银锁了。哎,老天定下的命啊!

银锁?我的脑海里忽然闪现出离开丹东那天爱香塞给我的那个红香袋。那天我根本没打开香袋看,到广州后收拾行李,我才看了一眼,我记得那是一块圆形的铁片片,也没当回事,就塞到我的百宝箱里去了,再也没有拿出来过。会不会是那个东西?

如果真的是那个铁片片,那就是我带走了爱香的护身符,害她耳朵聋了。老天,千万别吓唬我。再看端坐在沙发上的爱香,脸带微笑,表情平和。她看看我,眨了眨眼睛,又看她的母亲。她是听不见的,但似乎又明白我们在说她,大眼睛睁得圆圆的,目光居然如此清澈,毫无杂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嘈杂声色,都离她远远的。

心底里的疼痛越发强烈起来,却又说不出口,更是不敢提那个铁片片的事情,只默默祈祷着,但愿爱香在广州能把耳朵看好。

 

 

这一夜,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睡,我强迫自己闭着眼睛数羊,但眼前总是呈现出十六年前离开丹东那个早春清晨的情景。

那天,爱香从车窗外塞给我一个红色香袋,然后仰着脑袋看着我说:东东哥,我送你一样东西,这是我打小挂在身上的,你留着,嘘——别让我妈知道了,你可记得,一定要回来啊!

香袋中是一个被我称为铁片片的东西,我只看了一眼,就把它丢进了我的百宝箱,再也没拿出来过。我试图把香袋中装着的这个铁片片与张姨所说的爱香的护身符砍断所有关系,但朦胧入睡时的幻觉,却异常清晰,似乎有人在对我说:你带走了她的银锁,她的护身符没有了,她没有保护神了,所以她的耳朵聋了,她变成现在这样,都是因为你!

幻觉把我从半梦半醒状态中几次三番弄得惊坐而起,我不敢继续在床上躺下去,我努力回忆着记忆中的那个圆形的铁片片究竟有什么神秘的暗示,也许那个铁片片上刻着一些画符,那些画符被我忽略了,事实上它有着某些生命契语的昭示。越想越不安,于是在脑海里搜索我那只百宝箱的藏身之地。

自从七岁那年到广州后,我家搬过两次住址。每次搬家,母亲都会扔掉一些废旧家什,但我一直不让母亲把我那个收藏着我童年的破玩具的百宝箱扔掉。母亲拗不过我,我就抱着我的百宝箱从解放南路边的探花巷搬到了天河路,又从天河路搬到了现在这个靠近郊区的新开发的住宅区。当然,我只负责把百宝箱搬到新家,至于安置它的栖身处,那是母亲的事情了。

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一套三室一厅的越层公寓,楼下还有一个挺大的车库,地方很大。尽管我没有丢掉我的百宝箱,但似乎很难一下子找到它。其实,我的百宝箱只是一个微波炉般大小的柳条箱,那里珍藏着我童年时代曾经热衷于玩耍的纸牌、弹弓、小人书、仿真汽车模型,以及爱香送给我的红色香袋。事实上,六年前我们搬家到这里后,我就再也没有问过母亲她把我的百宝箱放在了哪里。

此刻,忐忑不安的心绪让我无法入睡,我想起来找找那个百宝箱,兴许就在门厅边的大壁橱里。 于是起床,光着膀子打开卧室门,蹑手蹑脚地走进门厅。我开始翻箱倒柜,但必须不发出过于巨大的响动,以防惊动了已经睡下的父母,还有睡在客房里的张姨和爱香。弯着腰把大壁橱翻了个遍,根本没有看见百宝箱的影子。直起身子,站在门厅里想了半天,感觉家里已经没有地方可以藏身一只微波炉大小的柳条箱了,只有楼下的车库还有希望。我们家的车库可以停一辆我父亲的尼桑小轿车,剩下的空余地方虽已不多,但母亲还是让人靠墙壁做了一个储物箱,可以放各种没有实用价值但又弃之可惜的杂物。但此刻已是将近半夜时分,要去车库必须等明天了。

心里有些郁闷,深深叹了口气,走出门厅,去厨房给自己倒水喝。通过走廊走向厨房,发现厨房的夜灯亮着。谁还没有睡?走到厨房门口,才看见幽暗的灯光下,消瘦的长发女孩依着冰箱站着,她穿着大大的碎花睡衣裤,面朝厨房的窗户,一动不动地站着,简直象一尊雕塑,似乎已是伫立良久的样子。是爱香,这么晚了,她怎么还没睡,呆在厨房里干什么?

我轻轻咳嗽,她依然不动,才想起她听不见,我不能用对待普通人的方式暗示她此刻我已站在她身后的厨房门口。想走上去拍拍她的肩膀,但又怕吓着她。于是伸手按下厨房大灯的开关,本来只开着一盏夜灯的昏暗空间里顿时大放光明。爱香终于感觉到了,她转过身子,眼睛里流露出少许惊异。我对着她笑笑,目光却游离不定。我一边用手比画着告诉她我起来是为了倒水喝,一边走向饮水器,拿了一个玻璃杯开始接水。

说实话,我不敢很大胆地与爱香直接对视,因为就在傍晚时分,知道了她的遭遇后,我便开始心怀莫名的愧疚。张姨的话让我十分自责,也许真的是因为我带走了爱香的护身符,才导致了她的失聪。所以原本坦然的内心,忽然被一种疑惑不安侵占。整个晚饭期间,我就再不敢正视爱香,只乘着她没有用她那双大眼睛看我的时候,悄悄瞥她一眼。偶尔有一两次目光对视,我就急促地逃避,一味地把眼睛盯着桌上的饭菜,拼命吞吃,象足了一个三天三夜没吃饭的饿鬼。

我知道,即便那个红香袋里的铁片片真的就是爱香的护身符,那也不是我偷窃得来的,那是爱香送给我的,小时候我们什么都不懂,即使因此而犯错,也是无意的。但我还是无法消除自责,毕竟,如果这是真的,我是有着逃避不了的责任的。因此现在,当我打开大灯走进厨房,接上一杯水后,我便开始埋头“咕咚咕咚”喝起来。我不敢看站在一边的爱香,但我眼角的余光感觉到,她正在看着我。

一杯水喝完,我没有办法不去看她了,放下杯子,我只能抬头。在抬头之前,我先稳定了一下情绪,然后堆着笑意,把眼光抬了起来。正如我所感觉,爱香看着我,可她没有看我的脸,她只看着我的胸膛,大眼睛散射出灼灼的亮光,居然是目不转睛的。怎么了?爱香在看什么?

我低头看自己的胸膛,老天,这一看,我才想起来,我这会儿是光着膀子呢。广州是一个终年处于潮热气候的城市,即使是在这个我的老家丹东已飘雪的冬季,广州依然是温暖的。所以,我养成了光膀子睡觉的习惯,即便起夜上厕所或者喝水,我也不会穿上睡衣。今天亦是如此,我没有顾忌到家里多了两位女客,所以,便有了此刻我光着膀子站在爱香面前,她定定地看着我的胸膛发呆的情景了。

我想,爱香一定是看到了我胸膛上壮如石块的肌肉了,这是我的骄傲。她必定十分惊讶,十六年前和她一起玩捉迷藏抓特务游戏的七岁男孩,现在已经长成了一个膀大腰圆的标准东北汉子了。是的,我的身上终究流着东北人的血液,尽管我从七岁开始就生活在了广州,但我的父母都是东北人,因此我喜欢在诸如姚某人等广州同学面前,把自己叫做“东北汉子”。

爱香看着我,眼光几乎凝滞。这么被她看着,我就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这个爱香,怎么可以这样看一个男人赤裸的胸膛呢?虽然我的胸膛的确要比一般的男人健美一些,但也不能这样看啊。我尴尬地转身,又拿了一个干净的玻璃杯接了一杯水,然后递到爱香鼻子跟前说:爱香,要喝水吗?

她抬起眼睛看我。上帝!我看到,爱香那双大眼睛里,居然有一串串东北大豆似的眼泪正在往外冒。我一下子慌了手脚,不知道如何是好。爱香却看着我,东北大豆“吧嗒吧嗒”地掉了下来,嗓子眼里发出气息的流动声,肩膀抖动着,是压抑着硬是不发出声音的哭泣。我慌乱地抽了一张餐巾纸递给她,嘴里徒劳地说着她根本听不见的话:别哭啊,爱香,是我不好,是我不好,对不起,爱香。

不知道为什么,我竟会脱口而出说“是我不好”。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哭得如此伤心,是因为她遭遇的不幸而使她今天站在我面前忽然感觉伤心不已?我更不知道爱香是否清楚关于护身符的故事,但我知道,即便我说一百个“是我不好”,爱香也是听不见的。我真的束手无策了,此刻,她只是哭,不接我递给她的餐巾纸。

很自然地,我伸出手,用我手里的餐巾纸,替她擦那些不断掉落下来的眼泪。一张餐巾纸湿透了,我又抽了一张,不厌其烦地替她擦眼泪。差不多用掉了六张餐巾纸,爱香才渐渐地止住了无声的痛哭。我松了口气,象一个哥哥那样笑着拍拍她尖尖的脸蛋说:好了不哭了,爱香乖啊,快去睡觉了。

她抬起头看住我,忽然把手伸到我赤裸的胸前,一把握住了垂挂在我脖子里的黑色缎带串着的金属月牙挂件,眼睛里再一次涌出汩汩的泪水。

我这才恍然明白,爱香盯着我胸膛看,并不是在欣赏我健硕的胸肌,她在看我胸口的这个挂件。那是朴顺银临回韩国前送给我的信物,机场送行那天,她从自己脖子里摘下来,挂在了我的脖子里,自那天起,我就没有把它摘下来过。

我终于明确地猜测到了,爱香哭得如此伤心,是因为看到了我垂在胸口的挂件。她一定是想起了她送给我的那个挂件了,那个圆形的铁片片,那是她打出生那天起就挂在身上的,她却当作礼物送给了十六年前与她朝夕相处的七岁男孩。她一定抱着希望,等待着我去兑现在那个积雪的早晨坐在大客车里对她作出的承诺。一个没心没肺的七岁男孩从车窗里探出脑袋,大大咧咧接过小女孩手里的香袋,看也没看,就把它塞进了装着自制弹弓、子弹和别的破玩意儿的书包。男孩对女孩说:放心吧,我一准回来,要是广州不好,我明天就回来。

小女孩仰着头看着男孩说:东东哥,你可记得,一定要回来啊!

可是十六年间,我却从未回过丹东。时隔十六年后的今天,小女孩就站在我面前,一只手抓着挂在我脖子里的金属月牙挂件——另一个女孩送给我的挂件,无声地流着泪。她是那么娇小,整个身体几乎被我高壮的身影覆盖;她离我如此之近,我的鼻息里,能清晰地嗅吸进来自她披散着的长发里苹果洗发水的气味;我看到她握住挂件的手,那只白而小的手拽成一个很紧很紧的拳头,好象她已忘了她所握的,并不是十六年前她送给我的那个装在香袋里的挂件。内心的疼惜和爱怜泛滥而起,因着站在我面前的女孩的伤心,而这伤心着的女孩却已在多年前失去了听觉。一切都是我的错吗?这真的是我犯下的滔天大错吗?强烈的伤痛感侵袭而来,即便受伤害的不是我,是爱香,但我依然感觉心脏里的疼痛剧烈不堪。

我一把抓住爱香瘦弱的肩膀说:爱香,对不起,我会帮你看好耳朵的,我明天就想办法去找一家好医院。

可是爱香听不见,她继续低着头哭着。我用手端住她尖尖的下巴,抬起她哭得水淋淋的脸,一字一句,很慢很慢地对着她说:爱香,你给我的礼物,我收藏得好好的,明天我就找出来。爱香,我会陪着你,帮你治好耳朵,哪怕一辈子,我都会陪着你,直到你的耳朵能听见声音为止。

爱香看明白了我的口型,脸上露出了亦悲亦喜的表情。她睁大眼睛看着我,眼光是如此复杂,疑惑、无助、感激,加之笑与泪相搀杂着,无以名状。就象一只离群的小鹿,在奔跑许久劳累过度后,忽然看见了前方的鹿群,于是失去了最后的支撑力,一头载倒在离鹿群几步之遥的路上再也起不来。此刻的爱香,就这样在我面前滂沱泪流。我很想伸手把她揽在怀里,如此弱小的女孩,我想给她一个温暖的胸怀,即便不是永久的,即便只是这么一刻的安慰,我想给她。

我的眼前忽然浮现出朴顺银的影子,她笑盈盈地看着我说:浩东,你要把你好好留着,等我回来。

我当然没有伸出双臂把胸前的女孩紧紧地搂住,我知道此刻在我面前的女孩是爱香,不是朴顺银?尽管她们是如此相象,但她们又是如此不同。就在一分钟前,我向爱香许下了一个终身的承诺:如果她的耳朵治不好,我将一辈子陪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