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不需守侯
2011年第四期《芒种》
如果是爱,请你不要守侯,爱要来,自然会来,爱要走,即便守侯,亦然是空。
一
收到简森的短信时,飞机刚停下,几乎所有的乘客都迫不及待地打开手机,他们有的低头发消息,有的与接机的亲人和朋友通话,片刻前安静到只有发动机轰鸣声的机舱里,此刻只剩下了开行李架门的碰撞声、音乐铃声、和各种不同口音的说话声。没有人来接我,我悄悄地离开,又悄悄地回来,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知道我去了哪里。这个人,我断定他是不会来接我的,因此我打开手机并不是为了和谁通话,我只是为了看时间。天色已经漆黑,此刻的上海,已是万家灯火。冬季的上海之夜,在阴雨中兀自繁华,并没有因气候的阴涩而落寞,亦并不因我寥落的心境而沉郁。就这样,在我打开手机的霎时间,简森的信息跳上了屏幕:顾念,我想去接你!
我的脑袋很疼,就象有一百根钉子戳着我的头颅。中午和林浩在哈尔滨中央大街上的一家小饭店里吃烤肥蚬子,服务员问:喝哈啤还是三星?林浩问我:不要喝酒了吧,下午你还要坐飞机。哈尔滨的冬天在肥蚬子店的窗外肆意暴虐,街边的欧式古典建筑在风雪中独显冷漠的傲然。我和林浩面对面坐着,通红的碳火把我的脸烤得很烫。我说:我想喝一杯,白酒,行吗?
林浩的劝阻在我的坚持下显得力不从心,他看着我摇了摇头,向服务员要了一瓶三十八度的龙江春。白酒倒在玻璃杯里,正好两杯。分别的时刻即将到来,我却并未因此而悲伤,我只是感觉轻松,在我决定了某种选择后,我便微笑着对林浩说:举杯吧,我愿你过得好,即便你不属于我。
喝掉一大口酒,很辣,眼睛里有眼泪呛出来。我笑着抬头说:很久没有喝酒,那时候,你和简森总是找出仅有的几块钱到校门口的小酒店里买一瓶乙级大曲,一碟盐水花生和一盘炒年糕。对了,还有,你们总是没钱买整包的烟,就用零钱在宿舍楼下的小卖店里买两根烟,一人一根,那是什么牌子的烟?
林浩扯开嘴角笑,他看着我,放下酒杯,为我倒了一杯诀明子茶,然后开始把肥蚬子一个个排在碳火上的铁架上,他低垂着眼帘,直而长的睫毛遮盖住了他有些冷漠的细长眼睛。他说:是牡丹牌。你还总是记着这些?
“记得清楚着呢。”我笑着说:“那烟是一毛钱一根是不是?我还给你们买过几回。你和简森都没钱了,我就从我的皮夹子里找出一毛五分钱,和老板娘商量买两根,老板娘居然同意。你和简森蹲在宿舍楼后面的树林子里,用两根手指夹着香烟装模作样地抽,你们争吵着说,以后娶顾念这样的女人做老婆不错,怪体贴人。只可惜顾念也是学医的,娶一个医生做老婆好象乏味了点。”
林浩哈哈大笑,我惊愕地看着他,生怕他的笑声惊扰了周围的食客。事实上,中央大街上的烤肥蚬子店里,没有人轻声说话,所有的人都大口喝着酒,用大嗓门讨论着最近的世界局势、中国的环境问题,哈尔滨的就业状况或者单位里的奖金分配以及邻居家的孩子做生意被骗了等等话题。没有人关心林浩的笑声。
林浩边笑边说:你怎么尽记这些丑事,幸好我脸皮比较厚,要换成简森,就该脸红了。
他总是把简森看成一个永远也成熟不了的青涩果子,那个比他矮了半个头性格有些执拗的湖南男孩睡在他的上铺,因为系里的一次诗歌朗诵会,我,林浩,简森成了最好的朋友。
那一回,简森的朦胧诗《从此远离》获奖,发奖大会上要朗诵。简森的普通话很糟糕,他的湖南口音让他在朗诵的时候就象一个外国人在学说中国话。简森请林浩帮忙,林浩找我和他一起合作,在发奖大会上朗诵简森的诗。怕自己念错了丢脸,我把简森的诗从头到尾用拼音注释过。我是上海人,我的普通话并不标准,那首不算很长的诗,被我背诵得滚瓜烂熟。林浩是不用排练的,他用他最平常的声音随便念上一句“那一年,我把我的爱情,注入你心的容杯”,就已经能让听众为之痴迷了。
我依然清晰地记得简森那首诗的最后几句:
就在那个南方冬天的早晨
冰凌花开在你的脸庞
我结束了对你的想念
想念,让我从此远离……
当我无比深情地朗诵着这首诗的时候,我并不知道,简森的诗,是写给他的中学同学苏卉的。我不认识苏卉,我也并不知道那个在湖南大学里就读并与简森不间断地通信的女孩子究竟长得美不美,她和简森的关系到底深入到怎样的程度,我一概不知。直到那一次,我看到简森抱着一封信在中午的实验室里泪流满面,我才知道,世界上有一个叫苏卉的女孩,可以令一向平静安然的简森如此动情。
每次想起这些,我总是妒忌,即便在简森的世界里,已不存在苏卉,或者我亦是从未走进过简森的心灵,可我依然妒忌。有时候,灵魂在寻找不到家园的时候,远比身体的流离失所更令人惶恐。
碳炉里的蚬子壳发出筚拨的爆裂声,蚬子肉“滋滋”地冒着腥膻的水气。犹如煎熬着的心脏,发出一丝抽搐的痛感。
吃了一肚子肥蚬子,喝光了一整杯酒,脸额上已布满红晕。林浩拉着我出了中央大街,把我塞进出租车,然后,车往太平国际机场开去。醒来时,发现自己倒在林浩的大棉衣里,他用整个身体覆盖着我,睡得象一只愁苦的黄牛。司机说:到了,醒醒吧哥们。
林浩揉着眼睛问我:给你买的山蘑菇带上了吗?
林浩帮我去换登机牌,我抱着那些散发出陈旧木料香味的蘑菇站在侯机厅里,看着他硕长的身影在人群中辗转忙碌,默默地想:这个熟悉的人,即将在我的记忆中被封存。
登机前,林浩拍拍我的肩膀,我期待着他象过去每一次放假时在上海火车站月台上告别一样,用一种爽朗的带着金属质感的声音对我说:顾念,我们很快会再见的。
然而我知道,这一回,林浩不可能这么说,他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笑了笑:回到上海后要好好生活,乖一点,不要让我不放心。
我抱着大包蘑菇向登机口走去,他脸上始终保持着微笑,这微笑清晰地展示着他任何时候的顽劣个性,调侃般的笑,轻描淡写,或者不屑一顾。
跨进登机口的时候,我回头看他,高个子男人向我招了招手,用他明亮的声音大声说:顾念你回来,我有话说。
我回头走到入口外,林浩轻声说:顾念,不要任性,见到简森,向他问好!我知道,他从美国回来了,他在上海。也许,你们常常见面……
林浩欲言又止,然后张大嘴巴“呵呵”地笑。他伸出手抚摩了一下我的脸说:去吧,进去吧,一路平安!
林浩火烫的掌心灼痛了我的脸,眼睛有些酸痛,我断定那是因为喝多了酒的缘故,可是当我再次回头,终于找不到人群中林浩高大的身影时,眼泪夺眶而出。
我想起简森的那首诗,我和林浩双双在上海医学院小剧场舞台上朗诵的那首叫《从此远离》的诗。
就在那个南方冬天的早晨,冰凌花开在你的脸庞,我结束了对你的想念。想念,让我从此远离……
二
我梦见自己正从很高很高的悬崖上掉下去,我是不是把我的脑袋撞在了山崖上?梦中急速下降的时刻,眼前大片的绿色扑面而来,眩彩的世界在片刻犹如绽放的礼花,绚丽无比,恐惧感陡然而升。一种陷落,令人昏眩,却有着迷人的诱惑力。就象在体验一次死亡,顿然清醒,发现并未死,只浑身汗水,蒸腾着临死前潮湿而阴冷的空气,于是幸福感弥漫而上,几近颤抖。
枕边的手机发出一阵剧烈的颤抖。打开,发现是林浩的短信。我竭力睁开眼睛,手机屏幕上显示此刻正是凌晨三点。给林浩回了五个字:我睡了,放心!
试图重新进入睡眠,我努力紧闭着眼睛,绿色的地面不再扑向我的视野,刮过悬崖的风在耳边呼啸的声音消失了。然后,我听到简森在我耳侧用梦呓般的声音问:顾念,他是谁?
简森的胸膛里,心跳声沉稳而深重,震颤耳膜。
林浩的那条短信是这样的:不想给你打电话,怕乱了心报告写不下去,结果还是乱了一夜,顾念,你让我担心。
我把赤裸的手臂伸出被子,打开手机给简森看,彩屏照亮了简森的眼睛,他在黑夜里皱着双眉看完短信,然后张开怀抱搂住我,沉默片刻,他说:顾念,没什么的,其实什么也没发生,你只是做了一个梦,我们在梦里错身而过,现在,你在我怀里,不是吗?
我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见到简森了,他从美国回来后,住在这个城市里一年之久,我却在一个星期前刚知道这个消息。简森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工作了一年,并且在这一年里,他每天于接近中午的时候走过两条街去实验室上班,夜半时分再走回他的家去睡觉,那条叫岳阳路或者汾阳路的林荫道上总是有他走动着的瘦而精干的身影。周末的时候,他独自一个人去港汇广场的影城看电影,或者在某一家酒吧里喝着一瓶250毫升的heineken,看着窗外的人们行色匆匆地赶路。他在上海的城市街头毫无掩饰地暴露他跳跃的走姿和坚定自信的眼光,可我却始终未有遇到过他。
直到一个星期前,我接到了简森的电话,那时候,我正订下了去哈尔滨的机票。
简森带着一大盒德芙巧克力和玫瑰花茶来看我,这个差不多有六年未见的人站在我面前时,我看到的是一个穿着灰蓝色半旧外套和发白的牛仔裤的打工仔。他正微笑着看我,很深的双眼皮里,目光依然如故,明亮,带有少许忧伤。我一直记得,在我们还可以每天见面的时候,我总是被他的眼光吓着。他看着你的时候,可以用“凝视”这个词汇。他总是用过于严重的、忧郁到几近绝望的眼神“凝视”,这常常让我错误地认为发生了什么重大事情。但是接下去,他往往咧嘴一笑,这时候,他的嘴角边就会露出一对虎牙,忧郁的眼神一扫而光,转而充满了天真无邪的孩子气。
现在,简森就这么凝视着我,直到我靠近,他才咧嘴一笑,一如既往的孩子气的笑。他笑着冲我叫:顾念!
我穿着厚重的大衣的身体被他的双臂轻轻地拥抱了一下,灰毛衣领子里的气息瞬间进入我的鼻腔。带着烟草味的男性气息,忽然让我想起那段我们一起度过的时光。
简森扶着我的肩膀看我,又恢复了凝视的眼神。我笑着说:不认识了?
他摇了摇头:不,我在想,刚才看见你的一瞬,我还以为,我认错了人。
我确信,在我走向简森的时候,我的脸正无情地展露着岁月的风霜,眼角的皱纹、比之过去臃肿肥胖许多的身材,还有,我逐渐下垂的眼皮和枯燥而毫无生命力的头发。
然而,改变的是岁月,是时光,是面容,或者身体,而不是我的心。
和简森一起吃饭,点水芹炒干丝的时候,对服务员说:不要加干丝,就清炒,可以吗?
简森笑,他说:顾念,你还记得我不喜欢吃豆制品。
我也笑,我说:我不记得,不要加干丝是因为我不喜欢吃。
他耸了耸肩膀表示他不置可否的意见。这是一个新的动作,以前他可没有这个习惯,想必是他在美国读书学上了外国人的臭脾气了。故作潇洒的样子,让他看起来犹如一只古旧的打火机闪耀出新鲜的火焰,明亮而奇异。
简森的普通话很不标准,他是湖南人,我的普通话亦不标准,我是上海人,我们在一起,从未因为发音的拙劣而影响我们的交流。上海医学院的五年时光,简森总是把吃饭说成“吃欢”,把“毕业”所成“毕涅”,我并不觉得奇怪,因为我也常常把“县城”念成“眩城”,把“冲水”说成“匆随”。
这些无伤大雅的失误我们保持至今,因此当我们又一次面对面坐在一起用并不标准的普通话侃侃而谈的时候,我发现,我们都忽略了一个人。多年以前,这个人总是在我们发错音说错词汇的时候取笑我们,并且不失时机地纠正我们的错误。他就是林浩,这个东北男子有着比简森高大许多的身材,细长的单眼皮,脸上总是洋溢着顽皮的笑容。他一百次地强调“英”和“因”是不同的,“是”和“四”的念法有天壤之别,可我们依然用我们固执的舌头无情地打击着林浩。
那时候,我们象三条无孔不入的虫子,寻找着最便宜的小饭店,用我们吃饭买书后所剩无几的零花钱持续着我们在昏暗而温暖的小酒馆里的美好生活。
校门口那家小店里肮脏的厕所因为少有人冲洗而臭气熏天,有一次简森在一片粉红色的餐巾纸上写了八个字“来也冲冲,去也冲冲”,那八个漂亮的中国字被简森贴在厕所的门背后,只要关上门,就能看见粉红色餐巾纸上龙飞凤舞的字迹。林浩因此而大笑着说:简森,你还是没闹明白,“冲”和“匆”是不一样的。
那个年代,校园里流行着这首歌,最经典的几句歌词就是这样唱的: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就这样风雨兼程……
当然,“匆匆”和“冲冲”的确是不一样的。但简森还是对林浩的嘲笑不以为然,尽管厕所并未因此而减少臭气,但我依然为他的执拗而发现,这个平时有些木纳的人,多少有着可爱之处。
多年以前的简森、林浩,或者顾念,我们都有着一些无所适从的焦躁。我们常常饿着肚子争论对待癌症病人应该诚实相告,还是要以善意的谎言隐瞒病情,让病人度过最后的幸福时光,或者常常为是否该娶一个学医的老婆或嫁一个医生老公争辩。这些与专业并不十分相关的话题会让我们津津乐道。最后,我们总是一致认为,决不能找一个同行做恋人,当我们面对那些活着或者死去的人体透视到其中的疾病时,我们的头脑里通常没有普通人的情感。我们常常用双手去割裂一些肌肉、神经,或者某一件器官,人体于我们而言毫无神秘感,因此我们肯定地预计到,如果我们找一个同行做配偶,我们将把对方身心的任何一个角落一劳永逸地看透。
年轻的时候,我们幼稚到可以断定未来的感情,我们因此而嘲笑自己选择的职业,并且以终身不娶或者不嫁为理想准备拼个你死我活。事实上,我们却正在不可抑制地掉进情感的漩涡,拔身不出。
三
我没有答应简森让他来接我,我提着那包山蘑菇坐上地铁一号线,冬季的上海阴冷潮湿,地铁里却如同在哈尔滨的某一个长久密闭的大商场里,空气浑浊,却温暖无比。我拖着行李站在拥挤的人群中,我象一只疲惫不堪的候鸟,在长途跋涉之后栖落于某一棵凋零的枯树,我想寻找水,地铁里没有水。我靠在车厢连接处光滑的板壁上,摇晃的地铁把我带回大学时代。傍晚时分,林浩,简森和我,总是一起去打羽毛球。轮到林浩和我对打,他是从不留情的,简森却文雅体贴得多。打到热汗淋漓,我们冲到水龙头边,张嘴接水喝,清凉的自来水充满甜润的味道。林浩会捧起一撅凉水从我的头顶上猝不及防地淋下,我湿漉漉地追打他,直到把他按在水池边让简森用同样的方法把他淋得透湿才罢休。这些现在看来极其幼稚的游戏,那时候,我们总是闹得不亦乐乎。
我想喝水,可是说过了,开动着的地铁里没有水,脑袋依然疼痛欲裂。第二个停靠站到达时,我听到一个温和的女声在播报:下一站,衡山路站……我居然坐错了地铁,我应该去往莘庄方向,可地铁却正往火车站方向开去。
下一站,是衡山路,简森的办公室离此不远。每天晚上,他会工作到半夜,然后在午夜寂静的城市街头踽踽而行,路灯下,他孤独的身影拉长又缩短,缩短又拉长。这是我的想象,因为一个星期前,当简森终于想起我,然后找到我打我电话的时候,正是午夜时分。他在电话里说:顾念,你还好吗?
他湖南口音的普通话让我在最短的时间内想起了一个有着很深的双眼皮、消瘦且并不高大的男人形象。
简森?你在哪里?不是在美国吗?
不,我在上海,美国的学业结束了,我在上海的神经研究所工作。
他把“学业”念成了“学捏”,是的,还是那个简森,没有因为岁月的流逝而改变他的口音。
第二天,我看到了那个穿着半旧外套和发白的牛仔裤、抱着一大盒巧克力和玫瑰花茶的打工仔,他站在车站上忧郁地凝视着我,然后咧嘴一笑,笑出一脸孩子气。
去车站接他前,我从票务中心取回了飞哈尔滨的机票。给林浩打了电话,告诉他后天的班机时刻。他正在开会,他用很轻很轻的声音说:又可以见到你了,顾念,等着你来!
并未因马上可以见到久别的简森而冲淡了即将去哈尔滨的兴奋。怀揣着机票走向简森,平静而快乐,过往的一切纠葛似乎已烟消云散。与林浩相比,简森虽然显得更沉默寡言,但他明朗的内心和耿直的性格总是令我感觉安全和稳妥。时隔六年,站在我面前的简森一经展露笑脸,阳光般的温暖即刻弥漫而开。我们象过去一样一路说笑着穿越马路,车流中他牵住我的手,骨感的手,冷而坚硬。
简森吃得很少,他一直保持着咧嘴微笑的表情看着我吃,然后告诉我,昨天一夜没有睡好,因为今天可以见到我了。我为他孩子气的话嬉笑不已,他却忽然收起笑容很认真地看着我说:顾念,这些年,很想你。可总是害怕去找你,不知道怕什么,其实要找你不难,只是一直不让自己去刻意寻找,直到前几天看到医学杂志上你发表的文章,才找到了你的电话。
我往嘴里塞进一片辣椒并且流利地回答:我也很想你,简森。
他忽然夺走我的筷子抓住我的手说:我想你比你想我多得多!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那双有着很深的双眼皮的眼睛凝视着我,忧伤和沉重的视线里,带着一丝隐约的愤怒。
我低下头,用很轻的声音,几乎象耳语一般说:简森,我已订了后天去哈尔滨的飞机票。
他颓然松开我的手,长叹一声:我总是赶不上林浩。
下午,简森回研究所实验室上班,我回医院上班,居然忘了今天上午心血管科开年检大会。避开主任疑惑的眼光,一头钻进门诊值班室,开始叫号。下午的第一个病人坐在我面前向我叙述她的左胸口感觉如何绞痛如何憋闷,我的手机里跳出简森的一条短信:顾念,去哈尔滨要多穿衣服,那里有零下二十八度,替我向林浩问好。
事实上,我没有替简森转达问候,我告诉林浩,没有人知道我去哈尔滨看他,我独自从上海飞到冰天雪地的北国,又从冰封的世界回到了下着冬雨的上海。现在,我正站在晃动的地铁里对自己弄错了方向迷惑不解。
我拖着行李箱抱着山蘑菇在衡山路站下了地铁,然后拨通了简森的电话。
我听到简森在话筒里快速的说话声:顾念,站在原地别动,我马上到。
地铁夹着椭圆型的风在我身边呼啸而过,我坐在行李箱上,长筒皮靴上还沾染着东北的泥污,温暖的地下通道口,我搜寻着人流中简森的身影。
在这个熟悉的城市里,我象一只迷路的羊,等待着牧羊人的到来。简森是我的牧羊人吗?
远远看见一个瘦而精干的身影奔跑过来,身上的蓝灰色夹壳翻飞起来,象鼓起的风帆,一路飘向我。
“顾念——”简森奔到我面前,低头看我,眼里充满疼惜和爱怜。
从未因孤独或者寂寞而有过哀怨自怜,即便在林浩已回哈尔滨,简森远在美国的时候,我依然独立地保持着自己行为处世的明亮洁净。我不喜欢象一个怨妇一样整日哀叹命运的不济,事实上,我常常感觉自己很幸运,即便我爱着的林浩已在不久前结婚,但我依然可以买一张飞机票去遥远的北国探望想念的人,即使只是看一眼,即使这种见面带着几许无奈和无果的结局,但我依然满足。
悲伤与快乐,在某些事情上,是并存着的,相安无事。
可是现在,当我坐在行李箱上抬头看着简森时,他疼爱怜惜的表情忽然让我的悲伤无限夸大,我忽然感觉自己真的成了一只等待牧羊人来把我领回家的迷路羊羔,当我感觉到仁慈的主人伸出他的手抚摩着我的头颅时,我的眼泪顷刻间汹涌而下。
简森用坚硬的手掌扶住我因为哭泣而不断耸动着的肩胛骨,说:顾念,以后再也不要去东北了,好吗?
我一把抱住简森的腰,把脸捂在他质地厚实的布夹壳里放声大哭,我哭着说:简森,对不起,对不起,我头疼,我只是头疼。
其实,我本是不该去,林浩结婚了,我去干什么?只是为了看一眼我曾经意欲投入终身的男人新婚后庸懒满足的生活?林浩对我说:“顾念,以后不要再来了,明天春天,我就要做爸爸了。”,那时,我居然还面带笑容祝贺他,心,是否疼痛,我不知道。
这是必然发生的事实,就把这次哈尔滨之行当作一种祭奠,用来结束一段爱情,亦或只是我一相情愿的投入,我依然平静。可是简森向着我奔赴而来,泪水因此而弥漫双眼。
这一夜,我没有回家,简森把我带到了他的公寓。他为我买了一盒龙虎牌清凉油,替我擦在太阳穴上,用拇指和食指轻轻按摩我的头部。在简森开足了空调的房间里,我头颅里尖锐的疼痛开始缓解,冰冷的手足渐渐温暖。
林浩一直没有打电话问我是否已抵达上海,直到半夜时分,他的短信忽然把我带出正从悬崖扑向地面的梦境。
四
躺在简森瘦瘦的怀里,我用我的手抚摩着他琴键般的条条肋骨。这个与我同窗五年的男人,当我终于安静地躺在他身边时,我发现,我似乎亦是爱他的,即便并未有很多的激情,但他的体恤和柔情,却让我感受到除却激情以外的另一种温和流淌的爱。
我轻声问从背后紧紧抱着我的简森:你爱我吗?简森。
他用他长着硬硬的胡茬的下巴在我背脊上摩挲,发出含混不清的回答。答案必然是肯定的,只是六年前,这份沉默的爱,因我当着他的面接受了林浩的爱情献礼而嘎然停止。
那时候的我,其实也不能确定,林浩与简森在我心目中哪个更重要一些。林浩活泼好动,简森沉稳安静,林浩常常在运动场上显示着简森无法比拟的健强体格,而每次学期结束,简森总能拿到最高的奖学金请我们吃饭。他们两个,各自有着令我喜欢的特点,与林浩的相处是令人愉快的,与简森在一起,我亦总是可以丢了浮躁而投入安静的学习。
我不知道我更喜欢他们中的哪一个,我十分清楚对林浩与简森的感情,只停留在友情阶段,我只是愿意和他们在一起,我们之间亲密无间的关系让我始终认为我是他们两唯一的女性朋友,这种至高无上的优越感让我的大学时代充满了轻狂的自恋。直到有一次,林浩对我说:简森原来早就有女朋友了,叫苏卉,这小子表面上老实,实际可不是吃素的主。
在我自信地以为我占据了这两个男生的所有空间时,那个叫苏卉的湖南女孩以她与简森频繁而准时的通信把我的自信改写成自负,盲目而不可一世的自负。
那以后,我注意到,简森的确经常收到那种天蓝色暗条纹的信封。信封上娟秀的字迹显示着与他通信的女孩必定有着纤细的内心和美丽的外表。
我和林浩常常追着他看苏卉的照片,简森坚持说苏卉只是他的中学同学,他们也已经有好多年不见,哪里来的照片。
我和林浩并不相信,认定了简森已经有恋人而常常调侃他。简森并不生气,许是也因着我们的误解,而越发感觉这通信的价值不仅维持着一份同学之间的友情,更因此,简森得到了奇妙的安抚,被我们虚拟夸张之后显出了如真似假的爱情幻影。我在嬉笑打闹中对苏卉充满了妒忌,这个我从未见过的湖南女孩在侵略着我不容替代的优越地位。没有人给过我任何承诺,林浩,简森,都没有。但我依然感觉,我在他们心目中,是唯一的。当然,这种妄想只在我的内心泛滥成灾,简森或者林浩,他们并不知道。
在我和林浩的威逼下,简森开始如期向我们汇报苏卉的消息。据说,那是一位身材修长面容娇美的漂亮女孩,可是,进入大学以来,简森却一直没有见过她,即便他在每个假期前去信发出见面的请求,依然没有得到过苏卉的恩准。因此在简森的描绘中,苏卉的形象始终停留在十九岁高中毕业时瘦得象根麻杆没有饱满的胸脯没有圆润的臀部的少女样子。
林浩常常取笑简森,并且不断劝告简森要不失时机地向苏卉表白,我却常常对此嗤之以鼻,林浩说:难不成你想追求我们的忧郁王子?
对,简森被我们称为“忧郁王子”,因为他眼光里常常流露的认真和执着,带着少许怨愤的表情,几近冷俊。他很少笑,但只要扯开嘴角,露出那对虎牙,他的脸上就布满了纯真而傻气的笑容。我喜欢的是简森的笑容,而不是凝视着我的忧郁的眼神。
大学四年级结束后的那个暑假,苏卉终于答应见简森。医学院的学期是五年,苏卉毕业工作了,我们还要在象牙塔里多留一年。那年暑假过后简森回上海,一切似乎如常,并未感觉他因获得了苏卉的爱情而面带春风。我确信,这于简森来说极其正常,即便有暴风雨来临,或者中了万元大奖,简森依然能平静对待。
第五年的大学生活开始了,简森开始埋头读书,很少再和我与林浩一起玩。他准备考本校研究生。
那段时间,林浩开始单独约我,他身边不再跟着比他矮半个头的简森。我们依然常常去学校门口的小酒店吃两元钱一碗的肉丝炒年糕,有多余的零花钱,林浩会买一瓶乙级大曲和一碟盐水花生,独自斟酌的感觉并不好,因此他总是也给我倒上一小杯酒,我陪着他喝,直到瓶底朝天,我们便带着一身酒气相互搀扶着回学校。
林浩搂着我的肩膀走在小酒店通往医学院的路上时,就象搂着他的一个兄弟,我常常被他酒后沉重的身体压得不堪重负。那次我们喝到很晚,直到校门关闭前一刻,我们才摇晃着往学校走去。我说林浩我这辈子可是嫁不出去了,我这么被你搂着肩膀大摇大摆地走在路上,谁还愿意来追求我?
林浩嘻嘻笑着说:没有人追求你才好,你就一辈子陪我喝酒。
我一把推开他摇摇欲坠的身体:呸,你这不是害我吗?我嫁不出去你有什么好处,我嫁不出去就缠住你,让你也娶不成老婆。
林浩站在原地看着我笑,细长的眼睛眯成弯弯的月牙,眼神里却透着狡黠的机灵劲儿。我撇下他顾自往前走,他踉跄着追上来一把拉住我,然后看着我,说:顾念,简森去追求他的幸福生活了,只剩下我们俩相依为命了。
林浩喜欢搂我的肩膀,就象搂着他的兄弟,可他从未牵过我的手,简森却是牵过我的手的。记得有几次我们三人一起去看电影,穿越马路时,林浩总是独自走在前面开道,简森在后面牵着我的手,我们三人飞跑着过马路,然后再并肩走向电影院。这成了默守陈规的习惯。于我而言,林浩搂我的肩膀,亦或简森牵我的手,都是习以为常的。但是现在,当林浩牵着我的手看着我说“顾念,简森去追求他的幸福生活了,只剩下我们两相依为命。”时,我的心脏忽然激烈地跳动起来。
我挣脱林浩拉着我的手,强作镇静说:我只能陪你这大学的最后一年,以后你讨了老婆,和她相依为命吧。
黑暗中,林浩伸手摸索到我的手,继续抓住,很严肃地一字一句地说:就讨你做老婆,就你了,我们,相依为命。
我断定,酒精已麻醉到了他的手指头和眼珠子,他抓着我的手是滚烫的,看着我的眼睛却是定定然目不转睛。可是我还是被他的注视弄得低下了头,我看着月色下自己不安地挪动着的脚尖,轻声说:你不是说过不想找医生做老婆吗?我改行已经来不及了。
“我改行!”林浩象一头率性的驴子发出一声铿锵的低吼,然后,他拉住我往他身边用力一搂,我便整个儿被他搂在了宽阔的胸怀里。
校门关闭了,我们回不去了。初春的上海,夜晚依然寒冷,我们就在医学院外的那条小路上坐了一夜。林浩靠在一棵老香樟的树干上,我靠在林浩的身上,依恋和温情,忽然在一夜之间侵袭而来。
爱情就是这么奇怪,它象魔术师手里的鸽子,藏匿着灵巧的身体,眨眼间,忽然展开翅膀飞翔起来,我们并不知道它从何处飞来,我们只看到在瞬间,它凌空翱翔的身姿是如此优美动人。
我们就这么相爱了,这是为什么?
没有人回答我,包括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