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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雨过后(发表于《西部·华语文学》)
作者:薛舒    来源:薛舒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12月18日 【字体: 】   

雷雨过后

 

 

 发表于2008年第七期《西部·华语文学》下半月刊(新世纪文学刊)

薛舒

 

要说起我们刘湾镇上的几大名人,周家姆妈也可算一个。不过,那是早年的事情了。现在,周家姆妈的名气还没有她的媳妇姚丽响。

周家姆妈的儿子叫周萍,起这个名字,完全是因为年轻时的周家姆妈对沪剧很是痴迷的缘故,王盘生扮演的角色个个喜爱,尤其是沪剧名篇《雷雨》,更是反复观看爱不释手。戏里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周家大少爷是周家姆妈最喜欢的,尽管周家大少爷是懦弱无用的人,但终究对喜欢的女子还是一心的好,这一点,是让穷人家出生的周家姆妈常常为之长吁短叹的。

早些年时,周家姆妈象《雷雨》里的四凤一样,也是给人家做佣人的,那时候,我们刘湾镇人都叫她雅兰。可雅兰做了大半辈子佣人也没有一个少爷看上她,最后嫁了镇上卖羊肉的周秉根。雅兰出嫁时,还没看过《雷雨》这出戏,她只是看过一些诸如《庵堂相会》或者《罗汉钱》等老戏,会象模象样地唱几段。直到她儿子出生前后,《雷雨》才上演。于是,她便为儿子起名叫周萍了。以雅兰佣人的身份,嫁给羊肉铺的周秉根其实是十分门当户对的,毕竟,大户人家的少爷看上佣人这样的故事,多是发生在戏里。雅兰长得乖巧玲珑眉目清秀,和浑身散发出羊膻味的周秉根站在一起的确不太般配。幸好《雷雨》这出戏是在雅兰出嫁后上演的,要不,她定会抱了四凤的梦想而决计不肯嫁给周秉根了。还好,秉根姓周,养个儿子叫周萍,似乎也是寄托了她的一些念想了。

    周萍长到三十多岁,常被人误以为是女人。那一年,周萍技校毕业到汽车底盘厂报到,人事干部把他分到了女宿舍。等到大家各自落实了住处,人事干部发现一个浓眉白皮的瘦削男青年站在一边没着没落地发呆,于是问:你叫什么名字?怎么还不去宿舍?

周萍的脸上浮起了一层羞涩的笑,说:我叫周萍,你把我安排在女同学的房间了。

说话的声音都是满含愧疚的,好似叫周萍这个名字是他的过错一样。

人事干部发出一串咳嗽似的笑声:啊咳,啊咳,这个,哦哦,我疏忽了,你就是周萍啊,对不起对不起,我重新给你调整一下。

人事干部并未善罢甘休,他与大多数错把周萍当作女生的人一样,好奇地追问:“这名字是谁给你起的?怎么叫个萍字呢,这也不能怪我弄错,这个字大多数是用在女人身上的。”

周萍无言以对,被安排到女宿舍的尴尬事发生过不下于十次,比如升学、考试、分配,一次环境变化,就有一次关于性别的错误归类。更多的是在医院、派出所以及运动会等等场合发生的误会,所以他已能在心理上对这种曾经令他尴尬的场面轻松驾驭。他自然也想不明白为什么父母给自己起了这个女里女气的名字。父亲周秉根是卖羊肉的,若是让他那身上终年弥漫着羊膻味的爹为他起名字,那一定会起个“周旺财”或者“周来福”。若对周秉根的文化修养乐观一点,那至多是“周建国”或者“周振华”之类。他母亲王雅兰,是替人帮佣出身,没什么文化,但母亲喜欢看戏、哼哼沪剧。至于唱词里的情节亦或故事,周萍是一概不予关心的。所以,周萍一直对自己名字的出处不得其解。直到周萍的老婆姚丽提出离婚时说:连名字都象女人,你这种男人怎么会有出息,我跟着你什么时候才能享福?

名字带来的误解显得无足轻重,直到婚姻面临破裂,周萍才一改无所谓的态度,开始计较起自己的名字来。那时候,周秉根已去世多年,他自然已是无法感觉到儿子的不满情绪。雅兰却笑咪咪地劝导儿子:这名字是有来头的,你没看过《雷雨》那出戏,所以你是不知道的。

周家姆妈一提到周萍的名字,便又一次沉浸于对上海地方戏的痴迷中,她没有因儿子的婚变而忧虑悲观,她只一味强调说:我嫁给周家也是巧了,要是你阿爹不姓周,你要叫个王萍或者张萍,那就远没有周萍来得好听了,周萍这个名字是我煞费苦心起的,有什么不好?

周家姆妈兴致勃勃、娓娓道来,但她的讲述于周萍的婚姻并无补救,周家姆妈的煞费苦心就显得吃力不讨好了。最终,周萍在对自己的名字困惑不解乃至深恶痛绝中,与姚丽走向了离婚之路。

姚丽是国棉三十七厂的纺织女工。姚丽不算绝色美貌,但也拥有一双大眼睛和一张鹅蛋脸。姚丽长年穿着白色的围裙在轰响的机器声和盘旋着的棉纱卷里穿梭,机器的轰鸣声让她的听力严重打折,她因此而把自己培养成了一个嗓门很大的女人。前些年,纺织企业全线破产重组,下岗工人被安置了新的岗位,那叫再就业。姚丽穿着纺织女工的白围裙和百十个国棉厂的姐妹一起到再就业培训班去学习,三个月的培训班结束时,姚丽已经把那条白围裙当了揩灶布。

再就业培训班结束后,姚丽得了一张美容美发初级上岗证书,她把自家门口违章搭建出来的一个小偏屋改造成了一间理发室,便开张营业了。理发室灰色的水泥外墙上歪歪扭扭地涂着四个红漆大字——花都美发。大约是用了蘸得过于饱满的刷子涂出来的,所以每个字的下面挂着几串滴漏而下的红色油漆,犹如四只刚抹了脖子、颈项里淌着鲜血的鸡,醒目而血腥。

花都是一家价廉物美的理发店,并不精致的装修常常让人们想到一些以理发为幌子经营着特殊服务项目的店。狭小的空间里有一把转椅,一面大镜子,一个瓷面盆,和几个电源插座。镜子前的工作台上放着“飘柔”洗发水或者“倩碧”亮发摩丝之类的美发用品,角落里,是一个铺着白床单的按摩小床。小小的屋子里,便充满了化学用品的奇异香气,便有了刘湾镇上大部分私人美发店所具备的气氛。

花都开张后,我的高中同学谭小三成了第一个顾客。那时,我在市区的师范大学就读,每个周末回刘湾镇一次。谭小三高中毕业没考上学校,正处于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状态。因为谭小三家就住在姚丽家楼上,所以,“花都美发”开张当天,他以首位顾客的身份体验了姚丽不够娴熟但温柔无比的头部按摩。小三闭着眼睛躺在那张按摩床上,姚丽馨香的体味在咫尺的近处飘逸而来,偶尔,成熟女人软热的身体蹭到他的脸庞,让这个与我同龄的无业青年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暧昧。所以,当姚丽用她那双小而嫩白的手轻托谭小三的背部把他扶起来说“好了,满意吗?”时,小三当即甩出他仅有的一张十元纸币说:很满意,真的很满意。丽丽阿姐,以后我别的理发店不去了,就到你这里来。

姚丽高兴地收起十元钱,并且因为小三的信口承诺而对未来的理发事业产生了遥远而美好的憧憬。姚丽的理发店,便这样如火如荼地经营了起来。周萍依然在汽车底盘厂上班,白天的家里,只有姚丽在“花都美发”里忙碌。傍晚时分,周萍下班去菜场买了菜,再到幼儿园接了女儿周雨婷回家。紧接着,“花都”边的厨房里便弥漫着饭菜的香味了。

“花都”的白天和傍晚实在是很不一样。白天的“花都”是一家美发店,女客人不少,男客人更多。男客人一来就躺在那张按摩床上,让姚丽用她柔软多肉的手在他们身上揉捏一番,其中的舒适美妙、心旷神怡,自然不必说。男人们享受完姚丽的服务,交钱起身走人时,通常会给姚丽丢下一袋话梅或者一包口香糖什么的。显然,姚丽的服务是很受男顾客欢迎的。

傍晚的“花都”,便是一家三口的生活场所了。周萍消瘦的身影和女儿咿呀娇嫩的声音让花都一改白天的浮躁与风流,如一个风尘女子,日里做着贤良的家庭妇女,夜里改头换面,便是风月场所的角色了。只是“花都”的艳粉气息,却是在白日表现出来的,也就是说,在这家人家的男主人周萍于汽车底盘厂上班的时候才尽力展现的。一家理发店,透着一些艳粉气息,当然是正常的。

花都开张三个月后,姚丽的装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时节,已是入冬,姚丽穿着紧身皮裙,裘皮领子小毛衣,白皙的腿上套着一双漆皮靴子,最为奇特的是,她居然戴着一头披肩假发,卷曲的黄色大波浪覆盖在她小脑袋上,眼睛越发地大。姚丽完全从纺织女工脱胎换骨成一个时尚女子了。这装束,令人无法不想到站在发廊里招引着理发或者并不为理发而去的顾客的那些五颜六色的女子。只有姚丽说话时的嗓音,依然具备纺织女工的标志性特征。她的听力似乎没有因职业的改变而恢复,她响亮的说话声,符合体力劳动者标准。但她现在的职业,却是界于体力与脑力之间,并不十分劳累,也不需要很复杂的脑力思考。这种用手抚摩熟人或者陌生人的头颅以及身体的职业,确比国棉厂的活要轻松许多,于是,姚丽便也有了多余的体力和脑力为自己设计着适合于她的职业形象了。

隆冬过去后,姚丽居然养了一只白毛哈巴狗。那狗是京巴与草狗的杂种,生了一身白毛而被外行人以为是一条专门被用来当宠物养的名种狗。就象那些天生高鼻梁卷毛头的人,流着一身土气的血液,却一心想着为自己起一个诸如“玛莉”或者“汤姆”那样的洋名,以证实他的祖先有着一半或者四分之一或者八分之一、十六分之一的洋人血统一样。

姚丽朗朗地叫着那狗“莎莎——”,腔调颇具洋味。这种形象定位,是十分适合姚丽这样的女人的。有着一点小姿色,却没有足够的底子去包装,见识了市面上流行的时尚,却运用得不伦不类。就象她为她的女儿起名字时,满脑子初中时代看过的琼瑶小说里的女主角,便起了一个“雨婷”。听起来还是很有一些“烟雨蒙蒙”或者“庭院深深”的感觉的,却并无她自己所认可的那样高雅。就象识字不多的人附庸风雅,摇头晃脑吟咏出来的却是打油诗,这道理是一样的。

走过公元街的陌生人看见抱着一条白色卷毛狗的女人站在血淋淋的“花都美发”四个字下顾盼生辉的样子,便十足地认为这是一家不言自明的有着特殊服务的发廊。公元街的左邻舍们是了解这家人家的,便为周萍暗暗地捏了一把汗,想着姚丽是有些在这条路上走远了的意思,却也不敢提醒周萍,只侧目旁观着这家人家日趋变化着的生活。

                     

 

周萍的姐姐周明和妹妹周亮在花都开张后结伴来做头发。周明是短发,周亮是长发,她们在姚丽的劝说下,一个烫了空气灵感式,一个烫了自然陶瓷式。至于为什么叫空气灵感式或者自然陶瓷式,她们谁也无心去仔细研究。这两个女人在花都里被姚丽折腾了半天,或者说她们把姚丽折腾了半天之后,顶着一人一颗崭新的脑袋拍拍屁股扬长而去。此后,周明和周亮凡来周萍家,就是为了做头发。做完头发的周明和周亮连一粒芝麻也没有给姚丽留下,为此,姚丽常在周萍面前数落他一姐一妹的抠门和刮皮:人工费是不用给我的,说什么也是自家人,但成本费要给我吧,洗发水、护发素、烫发剂要花钱买的,吹风烫发要用电的吧?不是我说,你们周家人,就是这样一毛不拔。还不如给外人做呢。

比如象我这样的外人,姚丽是很愿意给我做头发的。

这么说,好象我完全是一个局外人,事实上,那段日子,我正和谭小三在谈恋爱,我是被他带到花都去做头发的。很多人对我和无业青年谭小三谈恋爱深感不屑一顾或者嗤之以鼻。比如我的好友兼邻居张宁就对我说:谭小三有什么好?没有工作,流里流气,你一个大学生和他缠在一起实在不值得,你们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

对于张宁逆耳的忠言,我多半一笑了之。谭小三与我年龄相当,我们曾在一个中学里就读,张宁也认识他。高中毕业后,我在一个女生占据绝对人数优势的师范大学里求学,每个周末我回到土生土长的刘湾镇向我的父母索要生活费,然后在周日的夜晚背着大量的食物和洁净的换洗衣服回师范大学的集体宿舍。周末到周日这两个无所事事的日子里,我便在刘湾镇大街上徜徉而过,以无聊之极的姿态展示着一个大学生的寂寞和游手好闲。

就在我于某个千篇一律的周六午后走过公元街时,我看到一个年轻男人正坐在花都里的大镜子前闭目养神。他身后的美发师娇小玲珑长发飘逸衣着时髦,她用她白嫩的手指在年轻人的脖子、肩膀以及后背上弄出一连串击鼓的声音,那声音穿透花都的屋顶和墙壁,传到不算十分狭窄的公元街上,让走过的人不得不回头多注视一眼这个妖艳的发廊小姐和她正服务着的顾客。就这样,我看到了我的中学同学谭小三。

接下来便十分顺理成章了。谭小三在惊喜于我的出现后向我竭力推荐花都老板娘的手艺,我在他显得十分真诚的吹嘘下毫不犹豫地进了花都,狭小的空间因为三个人的同时而变得更为狭小。我对姚丽的手艺不太有信心,只是因为谭小三说了一句关键的话,我便决定让姚丽在我的脑袋上作一次耕耘。谭小三热情洋溢地说:舒畅,叫丽丽姐给你换个发型吧,我请客。

谭小三的慷慨大方打动了我,于是我坐进了花都唯一的那只靠背椅子里。在姚丽给我修剪头发时,谭小三在我背后以一个社会青年老练的口吻向我介绍着他在停止学习生涯后的一些壮举。我在镜子里看到一个高挑俊气的男子自信的表情,这无疑深深吸引了我。当然,那时候,我还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校园女青年。

三十分钟后,我清汤挂面的长发已不复存在,我的头发象庐山的三叠泉瀑布一样富有层次,似乎是某位当红歌星也拥有这样一头看似凌乱但其中的精致却一目了然的头发。这让二十岁刚出头的我显得成熟了许多。我默默估算了一下,如果在“香港名剪”或者“文峰”这样的名店里修剪一个同样的发型,价格是绝对不会低于一百元的。我不知道姚丽会收多少钱,这也并不在我关心的范围内,因为谭小三说过他请客。

我没有看到谭小三付钱给姚丽。那时候,花都里暂时没有新的顾客。姚丽说:中午客人少,我们唱歌怎么样?

谭小三当即赞同,我当然不会反对,因为这个周六的下午我正无处可去。我跟随在谭小三身后进了花都的后门,后门内是一套一居室的房子,想必,周萍、姚丽还有他们的女儿雨婷就是在这里进行着日复一日的生活。屋内光线比较阴暗,我环顾屋内陈设,看到一张铺着米色床罩的双人床,床前的柜子里有整套的音响、CD机和彩电。床头的墙上,男主人周萍搂着一个穿婚纱的少女,周萍瘦削的脸上露出故作老成的微笑。那是我第一次非正式地认识周萍,穿婚纱的少女就是姚丽,与眼前的姚丽比起来,墙上的只能叫少女。

我的眼睛基本适应了房间的昏暗,姚丽说:坐下吧,你会唱什么歌?我这里都有。

姚丽打开电视机和音响,插上话筒,拿出大叠CD片。她让我们挑选会唱的歌,自己已在忽然轰响起来的音乐声中开始了家庭卡拉OK的自娱自乐。

房间很小,没有多余的凳子供我们坐,我和谭小三只能坐在双人床的米色床罩上。这让我感觉十分不安,好象我在不经意中偷窥了这家人家的隐秘生活。我似乎看到米色暗花纹床罩下正躺着一男一女,而我,恰在他们于床罩下做着无比愉悦的工作时坐在他们的床边大义凛然地注视着他们。这种想象让我发现自己是一个十分卑索的人。谭小三坐在床的另一边,他就毫无尴尬与不安,他泰然自若地跟着手捏话筒唱着一首软绵绵的流行歌曲的姚丽摇头晃脑,以表示他正沉浸在歌曲的旋律与节奏中无限陶醉。

我不得不承认,姚丽是一个出众的卡拉OK手,她的声音在普通甚至低档的音响设备里传播出来,每一个尾音都运用了恰倒好处的颤抖和袅袅不息的气声,混响把她的歌声修饰得充满悲伤的叹息。我十分佩服她的演唱技巧,如果她不开发廊,开个KTV娱乐厅,也会生意兴隆的。

我渐渐忘记了我是坐在一个陌生人家的双人床上,我在心里轻轻跟着姚丽的歌声哼唱着,手掌随着音乐的节奏拍打着床罩。姚丽一曲结束,我和谭小三拍起了巴掌,发出一些零碎却热烈的掌声。鼓掌的时候,我发现我的手上沾了好几根白色的绒毛。在我仔细打量着那些来历不明的白色绒毛时,我感觉裤腿被什么东西扯住了,低头看,这一看,我顿时一跃跳上了那张双人床,同时,我的嘴里发出巨大的惊叫声。谭小三扑过来,姚丽丢下话筒也扑过来,然后,他们一起哈哈大笑起来。姚丽对着地面呼唤着:莎莎——

一条白色的卷毛狗跳进了她的怀里。我惊魂未定,谭小三的声音已源源不断地涌进我的耳朵:你别怕啊,这是丽丽姐的莎莎,它是一条小姐狗,不会伤害你的……

现在想来,把一条杂种哈巴狗叫做“小姐狗”实在是很能说明一些问题的。在过去,小姐是指上层社会中大户人家的女儿。后来,我们接受了西方人的观念,不管社会地位高低,凡是女人都被称为小姐。再后来,我们发现,凡是正经工作的女人,已不喜欢被人叫小姐了。有一次我去海南岛旅游,在饭店里,我对着服务员大声招呼“小姐,给我倒点醋来!”导游赶紧凑到我耳边说:“不可以叫小姐的,要叫小妹,要不就叫大姐。小姐是专指做皮肉生意的人,餐厅服务员是不做皮肉生意的,你这么叫她们,她们会和你翻脸的。”

我恍然大悟,同时又陷入更为深刻的困惑中。我为自己将来被人称呼小姐时是否该表示我的愤怒、或者在我称呼陌生女子时是否该用小姐而伤透了脑筋。

这种困惑直到现在依然缠绕着我,这使我在每次面对一个陌生女子却不得不与她打招呼时谨慎地猜测着她的年龄,以决定我该称呼她为“小妹”亦或“大姐”。总之,我是不会冒然叫一个女人“小姐”的,这很有可能会招致白眼甚至痛斥。小姐的称呼几经演变,成了一些特殊职业者的代名词,这实在是有辱先祖对“小姐”的定义的。

谭小三告诉我:莎莎是一条小姐狗,它(她)不会伤害你的。

我一直犹豫在写莎莎时使用“它”是否有对其不够尊重的嫌疑,甚而发展到对姚丽的不尊重。因为在姚丽眼里,莎莎是她的一个家庭成员。之所以我这么确定,是因为我发现,莎莎在姚丽的家庭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那天,因为被“莎莎”咬住裤腿,我受了惊吓,再也无心唱歌听歌,谭小三善解人意地把我带出了姚丽的家。走进公元街的阳光下时,我才感觉到我的掌心里依然有着几根白色的绒毛,因为出汗,绒毛粘在手心里,成了甩不脱的一缕缕潮湿的面糊。那一刻才明白,其实这绒毛是莎莎身上脱落下来的。那是狗毛。天啊!姚丽家的双人床上竟然有许多脱落的狗毛。

我仔细回忆着刚才在那一居室里看到的所有景象,只有一张双人床,没有别的可供睡眠的家具。也就是说,周萍、姚丽以及他们的女儿雨婷每天都是挤在一张床上睡觉的,甚至他们家的狗也睡在那张床上。当然,在上海郊区的小镇上,生活拮据的居民们三代住在一间屋子里的情况还是有的。但令我心生恐惧的是,那只叫莎莎的狗也有可能在他们的床上度过每晚的睡眠时间。我反复想象着姚丽家那张铺着米色床罩的双人床上,每天都有一些新鲜的男人女人体毛和狗的绒毛相互混杂着出现,尽管你可以把这理解为周萍和姚丽是刘湾镇上率先成为环保主义者、与动物融洽生活在一起的典范,但这依然让我难以接受。可那是周萍与姚丽的家,是与我无关的,我的担忧便显得多余而近乎杞人忧天。

谭小三把我带出姚丽家后,我们去了“梦巴黎”咖啡馆。小镇上的咖啡馆以摩登的招牌昭示着这里并不是一个被时代遗忘淘汰的角落,就象谭小三,尽管他没有考进大学,也没有在市区生活过,但他却捻熟大都市的时尚消遣。进入“梦巴黎”后,谭小三继续表现大方阔绰,他点了两杯咖啡和一碟奶油蛋糕,手法熟练地撕开一包奶精挤进咖啡杯,又撕开糖包撒了一半砂糖进去。他一边说“我不喜欢喝太甜的咖啡”,一边用一柄闪亮的不锈钢小勺轻搅着白瓷杯里浓稠的液体,动作优雅潇洒。我顿时心生羡慕。

年轻女孩在选择恋爱对象时的轻率在我身上表现得一览无余。我并不知道谭小三究竟是干什么工作的,我只听他在做生意,他说他总有一天会成为我们那些同学中最有钱的一个,而且这理想在他颇具激情的描述中显得近在眼前伸手可及。我完全确信他有能力做到,因为在我这样一个不黯世事目光短浅的穷学生看来,能请客一个女同学美发以及喝咖啡吃奶油蛋糕的人,自然是有着足够的底气。并且我确信,谭小三对我也颇有心意,没有人愿意无缘无故地请人吃喝请人理发,除非他有求于人。谭小三对我这样一个身无分文的女同学有索求,那必定是感情上的。于是,自那次在花都巧遇之后,每个周末回刘湾镇,我总是收到他看电影、喝咖啡、唱卡拉OK的邀请,甚至接受他对我的小恩小惠。

我的脖子里因此而挂了一根紫色的不知是水晶还是玻璃的项链,我的脚上还穿了一双阿迪达斯运动鞋,我的头发常常更换发型,当然是由谭小三陪我到姚丽的花都里去做的。我因此而得以在美女众多的师范大学里不落于被淘汰的危险,甚至被一些更为拮据和贫困的同学羡慕着。我不得不承认我的虚荣心,师范大学里的女生以下课后有没有车来接她去吃饭娱乐为荣、以穿着是否时髦来决定她的受欢迎程度,甚至以拥有一个大款情人(哪怕这个男人已老得不成样子,这个男人家里有着老婆孩子,或者这个男人同时拥有着多个类似的女大学生情人)为骄傲。所以,我的虚荣心一度因为谭小三而得以满足。我承认我并不知道是否真的爱谭小三,但我常常自欺欺人地劝解自己,与谭小三谈恋爱总要比那些被有妇之夫的大款包去的女同学高尚一百倍。

我依然没有看见过谭小三在带我去花都做头发时付钱给姚丽,我心有疑惑,却并未仔细推敲。我总以为,谭小三家就住在姚丽家楼上,什么时候付钱都是可以的,甚至不付也是正常的。小镇上的邻里关系向来可以达到你我不分的程度。我也并未发现其中的微妙,因此也没有怀疑过谭小三与姚丽之间有什么勾当。

 

 

周明和周亮又一次结伴来花都做完头发后拍拍屁股扬长而去,姚丽终于忍无可忍地冲着周萍大发其火:她们有完没完?我不好说,你做兄弟的可以说一声,我也是靠手艺吃饭,不是义务劳动。

周萍好声好气劝导:也是难得的,一个月也来不了一次,算了吧。

姚丽暴跳如雷:放你狗屁!就是因为你没用,你窝囊,她们才这么欺负我!连个名字都叫成女人一样,我看你就不是男人!

姚丽身上纺织女工的泼辣和跋扈在此刻尽显无余,她的大嗓门以助威般的分贝给予虚弱的周萍以扑面的打击。这个男人在他老婆长久而响亮的漫骂声中沉默着。刘湾镇公元街上的行人或者住户在诸如“窝囊废”“离婚”等象子弹一样锐利的词汇中判断出这对夫妻的争吵是女人占上风。

姚丽戴着一头卷曲的假发、穿着超短皮裙、脚登漆皮靴子、抱着莎莎站在六平方米的花都里发出远不能为这间狭小的屋子所能包容的清脆响亮的骂声,那骂声穿透屋子,源源不断地传播着,人们便被这声音吸引着围拢过来。姚丽化妆过的红唇白脸和怀里的卷毛白狗与她此刻的行为结合在一起显得有些滑稽,她带有表演性质的漫骂充满了激情,她怀抱里的莎莎也在她骂声的换气间隙里补以及时的吠叫。这让围观的人不得不怀疑,化过妆的女人比之不化妆的女人更有丰富的词汇来表演一场争吵。或者说,拥有一条狗的女人比之没有一条狗的女人更有底气去大声吵架。

周萍在姚丽持续了半小时的骂声中脸色铁青,但一直没有反击,可见这个男人是有着很强的容忍心的。但是半小时以后,姚丽的骂声依然没有停止并且有变本加厉的意思,在人群的围观下,姚丽越发显得慷慨激昂口若悬河,就象在申讨一个罪恶滔天的犯人。男人瘦削的身体终于一跃而起,并且爆发出一声尖锐的叫嚣:你给我滚,我不是男人?你滚出去找野男人去呀,你有本事出这个门,你就永远不要回来。

男人终于反抗了,这反抗是具备了天大的勇气的,于一个在老婆的骂声中沉默了半天的男人嘴里发出,绝对有着大快人心的酣畅。围观的人,尤其是男人,几乎要为周萍喝彩了。当然,人们同时也注意到,周萍在奋起反击时,从他薄瘦的胸膛里爆发出的叫喊声有着女性纤细音质的倾向。当他大叫“我不是男人,你滚出去找野男人呀”时,他的声音果真已不再象一个男人了。周萍并不是一个长相猥琐的男人,他的身高至少有一米七十五,他的脸部轮廓也有棱有角骨骼分明,并且他也绝不娘娘腔,尽管他的名字象女人,但他说话的声音却从未被人们误以为是女人。可见得,当一个人在愤怒加之伤心到极点的时候,大有改变其性别特征的可能。

人们正为周萍的反击几欲喝彩,并且断定这一对小夫妻的吵架将愈演愈烈直至发生一场拳脚相加的战争。但是接下来的形势并没有朝围观者们暗暗期望的方向发展。姚丽在周萍发出尖锐的叫嚣后,安静了五秒钟,然后,她象摔一只枕头一样愤然摔掉怀里的莎莎,一扭身拨开人群冲出花都,果然象一枚鸡蛋一样滚了。

周萍的反抗无疑把事情推向了不可挽回的局面,姚丽没有如人们想象的那样扑上前去用她的手指甲撕扯男人的脸颊,也没有一屁股坐在门槛上以拍大腿嚎哭的方式表达她的冤屈和伤心。这些都是旧时代妇女被自家男人欺负后的表现,姚丽是新女性,姚丽是开着一家美发店的女老板,姚丽有一张甜美的嗓子,唱卡拉OK的时候决不输给那些靠唱歌赚钱的夜总会歌星。所以,姚丽完全有理由以自由女性的形象离家出走表示她对周萍的抗议。这场战争让围观的人们了解到一些若隐若现的特殊情况。比如周萍在大声叫喊着“你去找野男人呀”时,他无疑泄露了某个秘密,关于“野男人”这个代名词所揭示的鲜为人知的秘密。

事实上,周萍关于“野男人”的反击完全是毫无章法的乱箭,而姚丽,却因此而真的滚出了家门,滚得无影无踪,乃至几个月没有回家。这情形,人们便真的认为她是去找某个野男人了。

那段日子,周家姆妈便在花都里坐镇了。

 

 

周家姆妈不会做头发也不会按摩,她坐在花都里,显然是为了填补儿子的家庭在忽然之间缺少了一个当家女人的空挡。详细地说,就是每天做三顿饭给她的儿子周萍、孙女雨婷和小狗莎莎吃,当然也替他们打扫房间和洗衣服。从小狗莎莎身上脱落下来的白色绒毛常常让周家姆妈不离手地握着一把小笤帚,随时准备扫除布满地板、椅子和床铺的狗毛,据说小狗莎莎拥有背心坎肩毛衣棉袄等八套服装,所以,周家姆妈来儿子家坐镇是十分必须的,仅仅一条小狗,就足够她忙碌了。

周萍阴郁的脸色并没有改变周家姆妈喜欢听沪剧的爱好。每天,花都里传来马莉莉、孙徐春或者茅善玉的唱腔,夹杂着一个苍老却婉转的声音,老式半导体里的唱段和周家姆妈哼出来的曲调混在一起,似也协调。周家姆妈边听边唱边感慨:现在的小青年唱的是无论如何没有老的好了,王盘声、丁是蛾的唱腔他们只学到了几分。不能比啊!

二楼的谭师傅每天上班下班,总能看到周家姆妈在家门口捏着小笤帚或者坐在花都那张理发专用靠背椅子里结着绒线哼《雷雨》里的段子。有些沙哑的嗓音,杨飞飞的唱腔,软糯而粘稠的调子,很是圆润婉转。谭师傅朗声招呼:周家姆妈唱得好啊!

周家姆妈笑着答腔:老了,词都忘得差不多了。

谭师傅想起了什么,说:真是可惜了周家姆妈的好嗓子,你是少了搭档,没有人唱对手戏了。

周家姆妈点头称是,转而又说:有搭档也不见得能唱了,搭档也是要老的。

谭师傅就探询道:也是,以前和你搭档唱戏的那个常祖坤怎么不见了呢?

这个让谭师傅记忆犹新的常祖坤,就是早年周家姆妈帮佣的常家后人三少爷。常家在解放前是刘湾镇上的大户,解放后依然门庭威风了一段时间,后来,常家在一夜之间落了魄。常家有三位少爷,大少爷和二少爷都是五短身材皮粗肉厚,不象大户人家的少爷,倒是可以做屠夫或者铁匠的后代。三少爷,却是浓眉大眼修长身型,与老爷是活脱脱地象,风流潇洒的样子,很是得老爷的宠爱。

前面说过了,雅兰喜欢那出叫《雷雨》的戏,雅兰与《雷雨》里的四凤有着相似的身世,她们同属大户人家的佣人。但雅兰与四凤还是有着很大的不同,她没有四凤那般传奇到可以让哪一位少爷非她不娶,她规规矩矩地做常家佣人,似乎也有过让少爷们撸一下脸蛋摸一把胸脯的经历,却终究没有出花头的机会。

其实,少爷不喜欢的,老爷未必就不喜欢。老爷的喜欢与少爷的喜欢在表达方式上是截然不同的。老爷一旦喜欢上了佣人,这个佣人就变得忙碌起来。雅兰在给常家帮佣的时候,是十分忙碌的,由此可见,常家老爷是十分喜欢雅兰的。老爷心情好的时候,雅兰就要替他倒洗脚水,老爷心情不好的时候,雅兰就要替他捶背揉脚,那双满是老茧并且因为脚气而蜕皮不止的脚在雅兰那双肉手的揉捏下看上去红红白白、丑陋不堪。揉到舒坦的时候,老爷的嘴巴里会发出唏唏嘘嘘的声响,就象抽大烟的人猛吸几口后过瘾的样子,满足到闭上眼睛就能腾云驾雾一般。

那些年,雅兰还小,十六七岁的女子不懂老爷的心思,一味地以为服侍老爷是她这一辈子永不变更的生活,全心地做着她认为应该做的事情,毫无怨言,甚至麻木不仁。

太太见老爷那么稀罕雅兰,便也常常开雅兰的玩笑:雅兰啊,赶明儿让老爷娶了你做小吧,也省了我的心。

太太毕竟是太太,虽是身材肥硕、一脸横肉,却有着大户人家女当家的气度和远见。老爷却总是在太太带着酸气的慷慨中呵呵笑着责怪太太在佣人面前瞎三话四,背了太太却也偶尔与雅兰说:你给我生个女儿吧,我不喜欢儿子。

雅兰多半会羞红了脸埋头干活,心下里却分明是得意的。如若真的给老爷做小,也没什么不可以。那年代,这是很正常的,就象吃饭时多夹一块红烧肉在自己碗里一样,顶多被人说贪嘴,决不会落得道德败坏的名声。

玩笑终究是玩笑,老爷是不可能娶雅兰做小的。太太是明里纵容暗里防范,目的不言自明,这样做不仅表达了她的深明事理,也考验了老爷的忠诚度。老爷自然是经得起考验的,他没有胆量取雅兰做小,但却可以尽力使唤他所喜爱的丫环,这是太太允许范围内的。所以,雅兰暗暗得宠于老爷,便是常家上下每一个人都意识到的事实了。

常祖坤就是常家三少爷。那些年,老爷常常去听本帮滩簧戏,去得,总是带上祖坤和雅兰,带着祖坤是因为老爷喜欢这个酷似自己的儿子,带着雅兰,想必是为了在听戏的时候有人服侍。听戏时,老爷总是让祖坤坐在他左边,雅兰坐在他右边,听到精彩处,老爷会拉着雅兰的手打节拍,或者和祖坤两个相对拍案叫好,这情景,倒象是一双儿女围绕着他,自然妥帖。滩簧戏后来演变成了上海地方戏种沪剧,老爷是上海浦东人,喜欢看沪剧,他把沪剧叫申曲,那是早年流行于上海滩的对沪剧的一种称谓。老爷总带着祖坤和雅兰去听戏,这两个小的也在不知不觉中迷上了申曲。

如果常祖坤还在,那也该有将近七十岁的年纪了。但是这些年,常家人在刘湾镇上已消失得了无踪影,雅兰最后一次见到三少爷常祖坤,是在上世纪的六十年代初。那一年,雅兰还是三十岁不到的年纪,嫁给羊肉店周秉根后生了大女儿周明,过着贫穷且平静的生活。雅兰没有工作,每天干些缝袜头拆纱线的活,整日在家,依旧是小巧俊俏的模样。只生过一个孩子,身型还未走样。

有一回,镇上的宣传干部找到雅兰,说要排演沪剧,这回不演《卖红菱》,也不演《珍珠塔》,这回演《雷雨》,那可是文明戏。宣传干部邀请雅兰扮演四凤,雅兰说:哪里能行,唱一段《阿必大回娘家》还能马马虎虎哄哄人,文明戏我可是演不来的。

宣传干部说:雅兰啊,你的出生和《雷雨》里的四凤很相象,你曾经是社会最底层受压迫的人,和四凤一样,我想你一定能演好的。

雅兰红了脸蛋,心想我哪里受过什么压迫,干活赚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常家也没有亏待过我,还能让我躺着白吃常家的饭不成?

宣传干部继续说:雅兰,你要是不知道《雷雨》这个故事,我这就给你简单说一下,你听了一定会喜欢上四凤这个角色的,你们有着惺惺相惜的阶级姐妹情啊!

雅兰手里缝袜子的活计不停,耳朵也没歇着。听完了宣传干部给她说的《雷雨》,她就有些出神了。且不说常老爷和周朴园是否一样,也无法了解到常家少爷们是否与故事里的周萍周冲同类,雅兰也与四凤是两个十分不同的人物,可宣传干部讲的故事,还是让雅兰掉进了往事的回忆里。

那些年,老爷带着雅兰和祖坤去黄浦江对面的兰心大戏院听戏是隔三岔五的事情,久而久之,雅兰学会了不少唱段。老爷在家闲来无事,就叫雅兰唱一段《庵堂相会》给他听,雅兰多半会扭捏着说没有人配戏唱不好,老爷就大声吆喝着祖坤的小名:阿坤啊,你过来,和雅兰搭档唱一段申曲给爹爹听,唱《庵堂相会》吧!

祖坤象一阵风一样从楼上刮到客厅里,一缕头发从额头上耷拉了下来,白净的脸面闪着汗津津的亮光:好啊,正好练练唱词,看看有没有都记了下来,雅兰我们开始吧。

老爷就打起了节拍,雅兰移步上前,开口一句导板:

今日清明雨初晴,

草上水珠湿衣裙。

老爷和祖坤拍手叫好,雅兰的脸顿时红出了一片云霞。过去一直缭绕在戏台子上的声音,此时却是她自己发出来的,实在是一件美妙到令她心跳加速的事情。老爷和祖坤的叫好声让她有了唱下去的胆量,于是,那唱段也就绵绵稠稠地延续了下去。

轮到祖坤唱的时候,他一甩长衫下摆,眼神顿时明亮活泛起来,象足了戏台上角儿的神情,高亢明亮的声音一经传出,把雅兰吓了一跳,这三少爷平时言语并不多,唱起戏来倒是轩昂嘹亮的。

春二三月草清清,百花开放鸟齐鸣。

萝卜开花白如银,菜花落地象黄金。

豌豆花开九连灯,蚕豆花开黑良心。

几句唱词,是那种白话式的农村家常语。老爷是浦东人,浦东人说话就是那样的味道,所以这并无古韵风雅的词儿也是十分讨老爷的欢心的。

老爷高兴得忘了自己是一家之主的身份,干脆用嘴巴做起了琴师,咿咿呀呀地学着胡琴为祖坤和雅兰伴奏。

祖坤完全进入了角色,他一忽提起长衫摆子做上桥状,一忽回身细看雅兰做爱慕状,那情形就如这一对男女真是戏里的人儿了。雅兰似是被感染了,她兰花指翘翘学着做了起来,一来一去的,就和祖坤搭配得极是默契了。客厅里传出一男一女洋洋洒洒婉转悠远的唱腔:

问叔叔出生在何方地?

本乡本土本地人。

不知在哪一庄来哪一门?哪乡哪庄哪一村?

……果然不错是我夫君,不由我喜在眉头笑在心。待我上前把夫认,当面认夫难为情。有心问来我再要问,问叔叔为何不去早娶亲?

唱到这里,雅兰已经是绯红了脸,身上尽是热气腾腾的汗水了。一个琴师,两个戏子,就这样在客厅里搭起了戏台,闹得不亦乐乎,远远听来就象是请了戏班子在家里唱堂会。

雅兰是喜欢那样的感觉的,因此她就在心底里有了一个想头,她一心想要嫁个沪剧名角王盘声那样的男人。不是名角没关系,至少能与自己一起无事唱唱戏取乐,那样的日子也会过得象在常家时一样热闹有趣了。可雅兰也是对自己有着确切的认识的,以自己佣人的身份,嫁给一个有时间唱唱戏玩玩票的男人的可能几乎是没有的。比如三少爷常祖坤,唱戏的时候配的是成双成对的角色,落幕后便是主仆的关系,所以那“我妻”“夫君”等等的称呼,便是在玩着一场场过家家游戏时的玩笑,知道是假的,却做得象真的一样,当是有意思得很。游戏终归是要散场的,不多久,常家就回掉了所有的佣人。雅兰没有手艺,要活下去,自然是只能出嫁了,只是并没有嫁给一个会唱戏的男人,而是嫁给了卖羊肉的周秉根。

想起多年以前的往事,雅兰就象一根找不到头的纱线,脑袋里纷乱得尽是白茫茫的一片迷雾。宣传干部就在她陷入回忆的潮水时,以她高效率高水平的思想工作让雅兰同意了去扮演《雷雨》里的四凤了。

到文化站排练时,雅兰才知道,三少爷常祖坤也被请去演戏了,他演的,竟是周萍。就这样,雅兰又见到了常祖坤,那个曾经在常家客厅里,与自己扮演一对幼时就定下亲事的小情人的,现在已经是一个三十好几的大男人的三少爷常祖坤。

 

 

姚丽出走后的那个周末,谭小三没有到车站来接我。为此我有些生气,但我已经说过我并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爱谭小三,所以我的生气也并未长久保持。第二天,我去公元街找谭小三,我并没有感到主动去找谭小三是有失面子的事情,我的目的很明确,找到谭小三,坐进花都的那张理发专用椅子里,让姚丽给我做每周一次的免费修剪头发。

到花都后,我没有见到姚丽,我看见一个老年妇女坐的理发椅子里结绒线,嘴里哼哼着一些拖腔拉调的曲子。我不知道她就是周萍的母亲周家姆妈雅兰,我只从她皱纹丛生的脸上的双眼皮大眼睛和高挺的鼻梁上依稀感觉到,这个迟暮女人年轻时一定是美貌的。

没有见到姚丽,我就到楼上去敲谭小三家的门,他们家没人。我只能向花都里陌生的老女人打听:阿婆,姚丽在不在?

老女人抬头看我,笑笑回答:她不在,你是来做头发的吧,这两天她不会回来的,你要着急,就到别处去做吧。

我悻悻地转身走,恰巧看到满头大汗向我走来的谭小三。他连连道歉说昨天和客户碰头耽误了去接你请你不要生气好了现在我们去喝咖啡走吧。我当然没生气,但我还是佯装生气了,我找了你半天头都晕了腿也酸了嘴巴也干了我是来做头发的可姚丽不在你叫我怎么办啊?

其实我不是一个喜欢撒娇的人,但我发现,在我们那个女生泛滥的师范大学里,大部分女生都会撒娇发嗲,她们善于利用生气这一招让男朋友就范,这是她们成功驾驭和控制男朋友的绝招,并且屡试不爽。我也人云亦云地这样表现,倒并不是我想控谭小三于掌股之间,我只是认为,既然别的女生都是这样对男朋友的,那我也应该这样对谭小三,仅此而已。

谭小三拉着我往刘湾镇中心街上走,一边说:哎呀别提了,姚丽已经一个礼拜没回家了,她和周萍吵架,一吵吵得离家出走了。所以周萍的姆妈来帮他带女儿和莎莎了。

我被谭小三带到了“梦巴黎”咖啡馆,他一如既往地点了咖啡点心和水果盘,动作优雅地往咖啡里加奶精和砂糖,然后轻轻抿了一口热咖啡,微闭眼睛摇了摇头作出一个无比享受的表情。然后,他就开始向我叙述周萍和姚丽的那场战争,还有周家姆妈的一些往事。

在谭小三的嘴里,周家姆妈雅兰是十分受宠于常家老爷的,但这种暧昧的关系随着新社会的到来而不了了之了。雅兰再次见到三少爷常祖坤,已是出嫁多年以后。宣传干部的思想工作是极其有效的,雅兰抱着对四凤的一腔阶级感情参加了《雷雨》的排演,当然还有常祖坤。在煤球仓库做保管员的常祖坤是不可以对周萍这个角色有阶级感情的,他是需要通过演戏的方式进一步深刻认识他那资产阶级或者封建地主家庭曾经给无产阶级劳苦大众带来的伤害,以达到改造思想、提高觉悟的目的。当然,这样的家庭终究是会灭亡的,灭亡是众望所归、是自食其果,是罪有应得。

    文明戏《雷雨》引起了轰动,雅兰和常祖坤成了刘湾镇上家喻户晓的群众文艺明星。两个业余演员原来的身份让他们在演戏时如临其境,戏是演得做功精致道地、唱腔惟妙惟肖。由此可见,演戏的确是要有生活的,无怪一些演员在谈及他们的成功经验时总要提到“体验生活”“深入生活”之类的话。雅兰和常租坤不用去深入生活,一个佣人和一个少爷的生活本来就属于他们。

雅兰与多年未见的三少爷常祖坤朝夕相处了近半年时间。这半年里,他们常常一起在文化站里排练或者到刘湾镇各大街道工厂学校医院供销社乃至幼儿园尼姑庵演出。三十好几的常祖坤穿着劳动布外套和普通劳动者没什么两样,并且他的外套上常常沾染了一些黑色的煤灰,手臂上还戴着一副袖套,显然,坐享其成的日子已远离常祖坤。但只要他穿上戏里的长衫或者西服,多年前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样子便不遗余力地再现了。这让雅兰几乎忘记了自己已经翻身解放、已经成了一个与和她演对手戏的人具有同样社会地位的劳动者了。这情形在演戏的时候出现,就叫做进入角色,她是入戏了。但是,雅兰下了戏台居然还是不能改变自己在常祖坤面前卑躬屈膝的样子。她在演出或排练间隙主动替常祖坤倒水端饭递毛巾拿演出服,常祖坤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因为雅兰的服侍而在演出队伍里过着几近寄生虫的生活,就好象雅兰还是他们常家的丫环,还可以随时被他这个常家三少爷使唤奴役的。

可见,雅兰的阶级觉悟实在是很低的。雅兰的表现让一起参加演出的人们证实了一句广为人知的老古话——狗改不了吃屎。资产阶级是其臭无比的屎,而甘愿受资产阶级剥削压迫的人,无疑是一条愿意吃屎的狗。所以,在台上扮演四凤的雅兰到了台下被人暗骂“狗改不了吃屎”是十分有道理和符合逻辑的。

文明戏演出结束后,大家各自回家,原来做卖羊肉的老婆的,还是回到满身羊膻味的男人身边,原来守煤球仓库的还是去和众多的煤球煤饼打交道了。一切恢复了老样子,演戏的生活简直就是一场梦,一场把日子过回到多年前的梦。大宅子厅堂里,常家老爷用嘴当胡琴、三少爷与雅兰唱的那些“私定终身后花园、落难公子中状元”的戏文,依然余音袅袅不绝于耳,但是这天、这地、这人、这物,却早已不是当年的了。

这一年后,雅兰生下了一个儿子,她为儿子起名叫周萍。常祖坤的景况就没有雅兰这般走运了,其臭无比的资产阶级家庭出生的常家三少爷自然逃不过那场浩浩荡荡的革命运动,而不久前在文明戏演出中表现出来的恶少遗风,使他在运动开始后即刻成了特征显著的众矢之的。于是,常祖坤乃至常祖坤的那个资产阶级家庭,在翻天覆地的运动中被揪出来、打下去,直到奄奄一息,直到被消灭殆尽。刘湾镇人茶余饭后的谈资里,关于常家的话题也渐渐由高潮走向低落,最终流失了。

谭小三说到这里时,总是以他父亲谭师傅的口吻说:雅兰能平安无事地度过那些年,是托了三代贫农出生的周秉根的福了。

我常常在想一个问题,三代贫农出生的周秉根的老婆雅兰究竟生活得是否幸福?谭小三没有告诉我答案,想必谭小三的父亲谭师傅也没有告诉他。这种时候,我便以自己丰富的想象力枉自猜度着雅兰、常祖坤以及周萍之间的关系。我希望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一些文艺作品里常有的经典情节,比如雅兰终于在演戏期间与常祖坤产生了爱情,他们顶风作案创造了一个小生命,雅兰为了纪念属于她和三少爷的孩子的诞生,又不能暴露了这个小生命的真正来源,于是给他起名叫“周萍”,自己依然与满身羊膻气的周秉根生活在一起。然而她始终爱着常祖坤而非周秉根,所以她过的是众望所归的很不幸福的生活。

这些情节的发生,完全依赖于多年来我所看过的一些书和影视作品,把这些故事编排在雅兰和周萍身上,让我产生了一种无以名状的兴奋。事实上,我并没有听说过周萍的父亲是常祖坤这样的说法。一年以后,当我回想起当时自己幼稚可笑的想象,我认为,我是在用这些庸俗的故事情节对雅兰、周萍亦或常祖坤进行着浪漫的意淫。

如今的周家姆妈雅兰坐在她离家出走的儿媳妇开的美发屋里打着毛衣,或者捏一把小笤帚扫着小狗莎莎脱落了一地的绒毛,一边哼唱着沪剧段子的样子,让人感觉她实在是清闲而自在的。尽管她的儿子周萍正面临着婚变,她的媳妇已多日不归家,但这依然不妨碍她对沪剧的痴迷。由此推断,周家姆妈对各种各样袭击而来的生活风浪具有很强的承受力,她拥有优异的心理素质和稳定的情绪状态,这样的人,无疑是能成就大器的。或者也是因为,周家姆妈佣人出身,没有文化,没有文化的人自然没有思想,没有思想的人往往对各种遭遇和变故反应迟钝淡漠,一般把这种人说成是“没心没肺”。这种人的超级典范,就是白痴。不管遇到什么样的不幸,白痴总是快乐的。当然,这样说周家姆妈显然有侮辱她的嫌疑,并且按照她为儿子起名叫“周萍”来看,她绝不可能是后一种人。所以,我始终认为,周家姆妈是一个受得起苦享得起福,上得了山下得了海的人。这种能屈能伸的人,在男人里都是少见的,如果放到现在,那就叫时代的弄潮儿。每每想到这里,我便为周家姆妈错生了时代而感到十分遗憾,如果她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那么如今的她,可能就是一个“女强人”了。

 

 

姚丽已经离家快两个月了,周萍对老婆的失踪似乎无心追究。这段日子,他每天晚上回家很晚。有几回,谭小三对我说,他看见周萍在“梦巴黎”和一个女人喝咖啡,他还看见周萍和这个女人在刘湾镇文化宫舞厅里跳舞,还有一次,他看见周萍和这个女人一起在等603路公交车,这车是通往人民广场的,看来,他是和女人一起去市里玩了。周萍论断姚丽去找“野男人”了,现在,周萍也是在找野女人了,他与姚丽成了两匹并驾齐驱的脱缰野马。看来,周萍也在脱胎换骨,丢弃封建传统观念,与新时代接轨了。当然,野女人的长相是决不能和姚丽比的,黑瘦,排骨一样,眼睛也不大。

周萍怎么找了一个这么难看的女人,谭小三不无鄙夷地说。

    谭小三对姚丽的长相一直褒奖有加,他常常说姚丽的皮肤很白,姚丽的眼睛长得象关之琳,姚丽身材娇小腰身玲珑、苗条而不失丰满……为此,我还和谭小三作过一次长达半小时的争论。我严肃地谴责了谭小三的审美观,并且不失时机地表示他已经是有女朋友的人了不可以再对别的女人作如此具体详细的评价,如果是概括性的评价那也未尝不可,但绝不可以涉及到别的女人的皮肤、腰身以及丰满与否等等。

    谭小三虚心接受了我的意见,但我知道,他一直很欣赏姚丽,因为每次陪我逛街给我买衣服,他总是为我挑选一些我并不喜欢的款式。在我看来,这些款式的衣服就是专给那些发廊里的小姐们设计的,穿在姚丽身上才合适。但我只是对此稍有微词,并没有严重的顾虑。现在想来,我的确没必要有什么顾虑,因为我和谭小三已毫无关系,但在当时,我却丝毫没有看出这其中另有蹊跷。当然,以我毫无社会经验的一个女大学生的眼光,我是无法看出混迹江湖三年两载的谭小三的破绽的。谭小三把自己隐藏得很好,我们只在每个周末见面。他在我面前表现得极其正常,并且他出手大方,他为我购买礼物请我喝咖啡看电影,这些物质上的安抚让我轻视了他的另一面。这又不得不让我想到了广为流传的一句话——金钱是丑恶的。尽管很多物质的诱惑让我和我师范大学里的女同学们几乎都把眼光放在了金钱上,而忽略了其他一切,但我们依然不约而同地认为,金钱是丑恶的。这是我们在宿舍熄灯后常常谈论的话题,我和我的女同学们的结论常常高度一致。

    姚丽终于在出走三个月后的一个夜晚回到了刘湾镇公元街,这多少令已经快绝望的周萍有些高兴,尽管他始终绷着脸皮不给姚丽一个笑脸。姚丽穿着一套黑色紧身连衣裙,脑袋上的头发染成稻草一样的金黄色,象一只豪华的鸟窝。她看见坐在花都门口正喂雨婷吃饭的周家姆妈,便用好听的声音轻轻地招呼了一声“姆妈”,然后走进房间打开衣柜一件一件整理着自己的衣服。

    周萍对姚丽的忽然归家似乎漠不关心,他的眼睛始终盯着电视屏幕。电视里正在播一个专治男女不孕症的广告。扮演诸葛亮的老电影明星以及在央视春节联欢会上经常出现的某位男歌星不断闪烁着他们自信的笑容,他们诉说着在中国北方的某一家医院里,有几位妙手回春的医生,他们手到病除,效果奇佳。诸葛亮和男歌星的介绍让观众深信不疑,人们普遍认为这两个家喻户晓的男人亲身经历过痛苦的不孕症,直到走进了这家医院才得以与他们的女人创造了他们的孩子。

    周萍在姚丽回家的这个傍晚如此热衷于一个不孕症广告而不厌其烦地让电视机长时间播放着,这显得周萍既虚伪又缺乏勇气。其实,周萍的眼睛看着电视机,耳朵却听着姚丽这边发出的响动,眼角的余光密切地注视着姚丽的动作和表情。姚丽却目中无人地收拾着衣物,看样子象要出一趟远门,并且这一趟的出走将会比三个月还要漫长,甚至大有永不回家的可能。因为在姚丽收拾的衣物里有几件毛衣和一件羽绒服,那是遥远的冬季穿的衣服,在这个接近炎热的春末季节里被翻出来,姚丽一定是作好了离家半年以上的准备了。很显然,这对夫妻三个月的冷战将发生质的变化。

    果然如此,姚丽收拾完行装后把她黑色的身影整个地挡住了电视机,诸葛亮和男歌星的声音与面容被阻隔而开。姚丽对周萍说:我们离婚吧!我在市区的一家美容院工作,我马上要赶回去的,我没有时间和你吵架,你就给个意见吧。

    周萍没有给姚丽任何意见,虽然电视机被姚丽挡住,但他还是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位置,他看到的是姚丽黑色的腹部。他不给姚丽答复的原因很简单,他不想和姚丽离婚。但他若是不答应离婚,姚丽一定会大吵大闹。一旦吵起来,正在屋门口吃饭的周家姆妈和雨婷就会听见,这样就会造成一老一小的恐慌。因此,周萍保持沉默不予答复。

    姚丽得不到周萍的答复,便拎起整理好的一个大旅行包向门外走去,边走边说:“婚是离定了,你什么时候想通了,什么时候给我打电话。”话还没说完,人已经走出了家门。坐在门口小矮凳上给孙女喂饭的周家姆妈目瞪口呆地看着姚丽的背影,雨婷嘴含一口饭菜含糊地叫道“妈妈再见”,小狗莎莎却撒开腿一路跟着姚丽奔出老远,发出挽留的吠叫声。姚丽并未回头,看起来这个女人的决心已大到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地步了。

    姚丽前脚走,周萍后脚就跟了出去,他远远地尾随着姚丽走在公元街上。他并不是真的想跟踪姚丽,他只是想避开周家姆妈,和姚丽认真地谈谈关于离婚的事情,说不定他还会声泪俱下地劝姚丽回家和他好好过日子,也许在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姚丽会回心转意,会流下感动的眼泪,会扑在周萍怀里请他带她回家,并且告诉他自己只是一时赌气才离家出走,只要周萍表示一下挽留,她还是很想过回以前的生活的。如若这样,周萍濒临破裂的婚姻就能失而复得了。

    周萍远远地跟着姚丽,一直跟出了公元街。然后,周萍惊恐地看到令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的一幕:暮色已浓的傍晚时分,通往市区的大路上,一个高挑个子的年轻男人迎着姚丽走过来。这个男人接下姚丽手里的大旅行包,然后与姚丽并肩向着刘湾镇汽车站方向走去。他们一路走一路有说有笑,巨大的旅行包使这一男一女好象是一对出门去旅游的情侣。

    此刻的周萍一定遭受了严重的刺激,他的手脚以及身体的颤抖证明了这一点。但理智告诉他现在不能冲上去拦截这对男女。他们并没有做出过分亲密的举动,他们只是一同走向汽车站。再说,虽然天色已黑,但大街上还有几个来往的人,如果真的冲上去,一定会大闹一场,这就将导致又一次被围观。而最为重要的是,那个替姚丽提着旅行包的男人,周萍认识。

    可以想象,周平只能用一双冒着仇恨火焰的眼睛看着老婆跟着一个自己熟悉的男人走了。他看着他们越走越远直至消失,就象两只黑色的蝙蝠在黑夜中渐渐隐没于他的视线。接下来,周萍采取了一个行动,这个行动非常具有以牙还牙的意义。他没有回家,他到刘湾镇中心街去了。半小时后,他带着一个女人回了家,他告诉周家姆妈:今晚你带雨婷回丁香街住吧。

    丁香街是周家姆妈的老房子,周萍带了一个女人回来,并且要求母亲带他女儿离开这里。显而易见,周萍将与这个女人在这里共同度过整个夜晚。周家姆妈带着疑惑加之理解的表情收拾了一下,带着雨婷走了。她居然没有提出异议,她什么也没说。由此可见,周家姆妈是一个思想开通的老太太。不过反过来说,如果她当场表示反对,一定会让周萍感到无地自容乃至恼羞成怒。从这一点上来看,周家姆妈又是一个办事有分寸明白事理的老太太。

    在周家姆妈的支持或者默许下,周萍便和他带回来的女人在他和姚丽的双人床上共度良宵了。尽管那张床上散落着很多从小狗莎莎身上掉落下来的绒毛,但几根狗毛无疑对周萍和女人的床上运动产生不了丝毫干扰;尽管这张床后的墙壁上挂着周萍和姚丽的结婚照,只要运动稍微激烈一些,镜框就会作出相应的颤抖并且发出有节律的碰撞墙壁的响声,但周萍和女人在床上闹出的动静却似乎因这节律的声响而更为激烈酣畅。这一夜,花都后面一居室房子的卧室里,这种有节奏的声响持续了很久,直到后半夜才停止。

    这个女人,就是谭小三说他几次看到与周萍出入咖啡馆、舞厅和603路公交车上的女人。   

    那个在公元街路口等着姚丽,并且帮她提着旅行包接她走的男人,就是谭小三。

 

 

    每每回忆起这段我未曾亲身经历但依然被我通过事后知晓的情况加之想象拼凑出来的故事,我的内心总是涌出许多感慨。我一边庆幸着自己与谭小三终于未能修成正果,一边又为自己居然从未发现谭小三的不忠而感到羞愧不已。当然,谭小三没有向我讨回他送给我的水晶项链、名牌服装以及MP3等等武装着我从而抬高了我在师范大学里的身价的物件,我因此而得以在我的同学面前保持着虚假的富有。但也有人对我不再及时更新的发型提出了异议,比如我们宿舍里的林玳,她就首先发现了我的头发已经有两个星期没有做过了。她发现了也就算了,我相信发现的不止她一个人。但她却不仅仅止于发现而保持沉默,她在一次整个宿舍的人都在场的时候不无恶意地提出:舒畅,你的头发已经好久没修理了,和男朋友吵架了吗?

林玳之所以会如此直接地把我的头发和我的男朋友联系起来,是因为在这之前,我的确通过我发型的不断改变反复向我的女同学们强调我男朋友的经济状况以及他对我的慷慨大方。我的虚伪使我在林玳面前感到无地自容,但我不能告诉她们事实情况,那样显得我十分无能并缺乏魅力,在我的女同学面前暴露我不妙的处境是我极不愿意的。尽管我们都承认“金钱是丑恶的”,但我们依然默默较量着各自男朋友腰包的大小。林玳在我们宿舍里是长得最丑的,但因为她的父亲是市劳动局掌握实权的领导干部,所以她身边总是簇拥着形形色色的男人。其中不乏长得帅却出身平凡没有门路的大学男同学,他们多半想通过获得林玳的青睐而能在毕业时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于是,林玳成了我们这所师范大学里本就少得可怜的男同学最欢迎的女生。虽然她并不漂亮,但她却能获得师范大学里稀少而珍贵的帅哥们的“芳心”,这无疑给别的女生带来了巨大的威胁甚至是断了别人的后路。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我们女同学中,常常流传着一些对林玳长相的具体描述,用词颇为刻薄,但绝对真实。我不想随意贬低我的同学,但我依然无法回避林玳又大又圆毫无立体感的脸盘每天在我面前出现,我也无法对她鼓胀而突出的眼睛视而不见,我更不能在她津津乐道着某一位男生怎样不顾一切地追求她的壮举时漠视她象海绵拖鞋一样肥厚的嘴唇在我面前翻飞。这些特征都长在她的脸上,而她的脸是镶嵌在她的头颅上的,她的头颅,是扛在她的身体之上的,因此,林玳那尽管修长但却毫无曲线的身体每天在我眼前竖进竖出也是不争的事实了。如此,我们女同学对林玳长相的原版评价,已十分清楚了。

    我发现自己顽固而虚伪的劣性再次暴露。我一边在我的女同学的背后议论着她的长相和为人,一边却暗示着自己的公正和客观,这使我的用词闪闪烁烁而充满虚假的善意。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惟其坦率地承认,才能在内心对自己稍具信任,否则,我将在矛盾中泯灭我最后的朴实。

   那段日子,我的确已和谭小三分手。因为和谭小三分手了,所以就没有人每个周末带我去做头发给我埋单了。我不再频繁地添置新衣服,我的头发自然而不加修饰地成长着,这一切显示着我正处于没有男朋友支助的独立状况,我却对此守口如瓶。

周萍首先发现了谭小三与姚丽的勾当,当晚,他便把一个女人带回了家。既然姚丽可以和谭小三勾搭上,那么周萍带一个女人回家,也正是以旗鼓相当的手段与姚丽你追我赶地走向婚姻的最后破灭。

那时候,我还是一只蒙在鼓里的老鼠,对鼓皮外面的情况一无所知。我依然在周末到来时跟着谭小三出入于刘湾镇上的娱乐场所。谭小三出手越发阔绰了,他送了我一个MP3播放器,我因此而把一对耳机塞在耳廓里边走路边听歌显得十分潇洒而享受。他甚至说要送我一台电脑,那样我就可以随时从网上下载一些我喜欢的歌曲到MP3里,他送我的MP3就能得到充分的利用了。这让我想起了我母亲经常说的一句古话“拾到一双象牙筷,吃穷了一个家”。谭小三的做法便是如此,为了让MP3得到充分利用而要送我一台电脑,和因为拥有一双象牙筷而必须要吃山珍海味,这是一样的道理。我母亲的本意是提醒我不要为追求浮夸奢侈的生活而忘记了我们家朴素的传统,我意识到了,但我似乎无法阻止自己的行为。可见,物质的诱惑完全可以让一个人迅速忘本。

接受谭小三送的礼物,我觉得理所当然而毫无愧疚。张宁说我变得越来越现实,她说她现在已经不了解我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了。她用“现实”这个词汇,我相信这是她顾全我面子的说法。换句话说,我最好的朋友张宁认为现在的我已经成了一个十足的拜金族了,在她眼里,我是一个丢弃了精神追求的行尸走肉。可是我的精神追求是什么?在张宁疑惑加之失望的注视下,我开始询问自己。我想了半天,发现自己竟没有什么追求。如果每个星期做一次新发型、无限迷恋着时尚衣饰也算是一种追求的话,那么我只能说,假如有可能的话,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享受小资生活的情趣女性。要知道,拥有小资情调的生活,是需要堆积着的金钱为后盾的。那些时尚杂志上描述的“小资生活”,衣食住行哪一样不要花钱?异国风情的扒房晚餐、听交响乐看芭蕾舞或者小剧场话剧、自驾汽车外出旅行、饲养宠物以和谐人与动物的关系……即便是一件睡衣,也要穿出优雅穿出品位。

张宁无可奈何地说:我发现我们在渐渐远离对方。

张宁的话很书生气,她和我一样是一个大三的女生,只是她正就读工程技术大学。与师范大学恰恰相反,工技大的女生少得就象大片草丛中几朵可怜的小花。花儿虽小,但在许多许多的小草中,却显得极其艳丽夺目。张宁就是这样一朵小花,她是生在草丛中的花,不知道我这种淹没在花丛中的其中一朵有多渺小有多无奈,她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况且,象她这种被众多满脑袋公式方程设计图纸的书生包围着的女孩子,必定也感染了许多书生气。在我周围,就已经很少听到有人提什么“精神追求”了。自然,于生活在极其理想化的环境中的张宁眼里,无疑我是过份“现实”了。

我没有听取张宁婉转的警告,我与谭小三的约会一如既往。直到几个星期后的一个周末,他第二次失约。我想,他多半又是去见客户了。于是我就一路逛着街往公元街走去,一直走到看见已有些褪了血色的四个红字“花都美发”。

花都因为姚丽的出走而名存实亡,它的功能已从美容美发变成了杂物堆放。我看见过周萍的母亲周家姆妈在六平方米左右的违章建筑里清数一些可乐罐和矿泉水瓶子,想必她拣回来后准备卖给收废品的人。走近花都,我却没有看见周家姆妈,一个女人正坐在那张理发专用椅子里修指甲。起初我还以为是姚丽回来了,很是惊喜地闯进花都叫道:丽丽姐。埋头锉着手指甲的女人抬起头看我,我才发现这个女人不是姚丽。她的皮肤比姚丽要黑,她比姚丽瘦,虽然她坐在椅子里但我还是看出来她比姚丽要高。我冲她尴尬地笑笑,故作无知地问:姚丽在吗?

女人冲着里面喊了一声:周萍,周萍,有人找姚丽。

周萍从里屋出来,他身上围着一个花布围裙,手里捏着一把芹菜,看来是在为今天的午餐作准备。以往来花都做头发时,我见过周萍许多次,而且每次都是由谭小三带我来的,所以尽管我和周萍从未交谈过,但他应该很清楚我是谁。他被女人喊出来后看了我一眼,从那一眼里,我感觉到了一丝敌意,这敌意的眼神转而又化为了一丝同情。我无知者无畏地看着周萍,然后向他展示了一个礼貌的微笑,并且说:你好!我去楼上找谭小三走过这里,我以为是丽丽姐回来了。

理发椅子里的女人斜着眼睛看我,眼眶里的白色明显多于黑色,显然是用眼神来表示对我的话十分的不满。我极其聪明地展开联想,并且马上想到了,这个女人就是谭小三向我提起过的周萍新交的女朋友。女人俨然一副女主人的样子,并且周萍也似乎是非常乐意的,他手里摘到一半的芹菜表示他已与这个女人过上了衣食正常的生活。看来姚丽回来的可能已微乎其微甚至毫无希望了。

周萍看着我,居然歪着嘴在他瘦削的脸上扯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他定然看到女人对我的白眼了。我想起谭小三与姚丽向来关系不错,我是谭小三的女朋友,谭小三算是姚丽的朋友,那么我也间接地成了姚丽的朋友了。而姚丽与周萍已走到了分道扬镳的地步,因此周萍视所有姚丽的朋友为敌也是十分正常的了。于是我知趣地转身,准备退出花都。

正当我把一条腿跨出花都,另一条腿还留在门槛里的时候,周萍在我身后说话了:你就是谭小三的女朋友舒畅吧?

周萍的话问得十分可笑,他很清楚我与谭小三的关系,他这是明知故问。我发现这个被失败的婚姻所困扰的男人既无知又矫情,好象这么问显得他很潇洒很有风度一样。因此我转过脸报以一个比适才更有礼貌的微笑并且点头说:是的,你说得没错。

我知道,此刻我的微笑里带着一些较量的成分,我的表情和口气便也矫情得近乎哗众取宠了。我十分清晰地看到屋里墙壁上的那面理发店标志性大镜子里,我的微笑虚假得令我自己都感到恶心。

接下来,周萍说了一句令我十分震惊的话,这句话让我脸上的微笑忽然凝固成一个无以名状的表情。我的手和脚在周萍说完话之后迅速地变冷直至发起抖来,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离开花都的,我只听见身后传来女人的嬉笑声。这个可恶的瘦得象排骨一样的女人尖刻的笑声把我年轻而脆弱的自尊杀得片甲不留。

周萍说:你大概还不知道姚丽去哪里了吧?我告诉你,你可别气昏过去,我看你是找不到谭小三了,谭小三带着姚丽私奔了。

 

 

尽管我并不十分清楚自己是否真的爱谭小三,但从周萍嘴里说出来的消息还是让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奇耻大辱。我似乎也预料到了和谭小三之间是不会有任何乐观的结果的,所以我始终没有问过他到底在做什么生意,为何可以对我这般奢侈地投入,我毫无欲望去了解这些情况。但是结果终于来临时,我却发现自己象一个被抢走了玩具的孩子,尽管我并不十分喜欢这个玩具,但我依然在失去时感到万分痛惜。除非是我主动把我的玩具送给别人,或者我把我的玩具丢掉了,人家拣回去,那我也不会介意。但现在,恰恰是别人从我的手里抢走了我的玩具。

离开花都走出公元街,我一路想着“私奔”“私奔”“私奔”。这个很是陌生的词汇在我的日常用语中几乎从未出现过。小时候听母亲说过张三带着李四家的老婆私奔了,那时候,我就想象着一对衣衫褴褛的男女披头散发神色慌张地奔跑在崎岖的路上,那情形是前有虎狼后有追兵一般凶险。可是他们最后奔到哪里去了,我就想象不出了。可我还是固执地认为,他们的私奔,多半是姚丽的错,谭小三多数是受了姚丽的挑唆而去的。因为谭小三比姚丽要年轻得多,一个中学刚毕业三年的男人和一个已经有了孩子的近三十岁的女人私奔了,谁都会认为那是女人的问题。但是不能忽视的是,即便谭小三是被动地跟着姚丽走的,那也是他自愿的。想到这一点,我口腔里便涌出一股股又酸又苦的滋味,心里便对谭小三和姚丽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的镇定感到痛恨不已,他们已经到了要私奔的地步还对我隐瞒得如此严实,居然没有让我察觉到丝毫迹象,这简直是对我智商的严重贬低,是对我自尊的莫大侮辱。

我象一个最普通的刘湾镇妇女一样在心里大骂起来,我骂姚丽是狐狸精,骂谭小三是骗子,甚至暗暗诅咒这一对狗男女在私奔路上被汽车撞死,或者在半路上碰到打劫被人抢得身无分文衣不蔽体。我甚至想到了他们背着包袱流窜到外地被警察抓住当盲流关进了收容所,然后遣送回到刘湾镇,引起镇上成千上万居民的围观。那一定是一个艳阳高照的好天气,刘湾镇简直象过节一样热闹。人们围住了这一对落魄的男女,后面的人争相挤着想进入围观圈子内层,以便更为直接地参与对这对男女的指责和唾骂,他们在众志成城的唾沫星子中成了两条落水狗,猥琐下贱而显得狼狈不堪……这些想象适合任何文化层次的妇女,可见读大学并不能从本质上改变一个女人与生俱来的恶俗。我的想象让我暂时忘记了屈辱,这些想象几乎让我内心产生了一些不可抑制的快感,想到精彩处,我甚至不由自主“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起初我被自己嘴里发出的笑声吓了一跳,我抬头看看周围,发现没有人把眼神在我身上停留一秒钟以上。人们匆匆与我擦肩而过,他们并未因我怒容与笑容的瞬息转变而格外注视我。这个世界上的人全都在忙碌着自己的事情,他们不认识谭小三、姚丽或者舒畅,所以他们不会去关心姚丽与谭小三的出走,也没有人在乎谭小三的所谓女朋友舒畅在听到他的男朋友与别的女人私奔后的恶劣心情。我完全可以抬头挺胸走在刘湾镇大街上,我不必顾及别人的眼光,别人和我无关。

但是,但是,我要说的是,虽然大街上没有一个人关心我的快乐和痛苦,但我自己总不能不关心自己吧,我总不能在最痛苦的时候还莫名其妙地笑出来吧。因此我咬牙切齿地回忆了一下谭小三和姚丽的长相,我确信在我的记忆中,他们的嘴脸十分虚伪并且让我颇感恶心。就是这样一对男女,居然把我骗了。伤心和愤怒的感觉又一次涌了上来,于是我再度绷紧脸皮,把愁容堆积在脸上,以示我内心的痛苦是何等剧烈。

我就这样带着一脸失恋者忧伤而复杂的表情向自己家走去,一直走到我们家与张宁家并排的两幢房子前。我看见张宁坐在门口的一张竹椅子上,她托着腮帮子看着渐渐走近的我,眼神里充满疑惑不解。那时候,我便决定,我该好好哭一场了。

张宁毕竟是我最好的朋友,尽管我很不情愿在她面前承认她过去对我和谭小三谈恋爱不看好的预言,但我还是很想在她面前哭一场。因此,我冲着张宁在我极度沮丧而布满愁容的脸上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然后我把嘴巴一瞥,开始哭起来。

张宁大惊失色:怎么啦?刚才不是去找谭小三的吗?他欺负你了?

我抹着眼泪摇头。张宁把我拉进她家,又问我:那又为什么哭?是不是身体不舒服了?

我一边哭一边愤愤地说:谭小三是个骗子。

张宁笑起来:他那么有能耐?能把你骗了?

我一五一十地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张宁,她锁着眉头听我诉说,直到我说:一个比他大了七八岁的女人,而且是一个开理发店的,凭什么和她私奔了呢?我连一个做头发的女人都不如吗?

张宁在我源源不断地发着牢骚时居然大笑起来,并且笑得躺倒在床上。我对张宁毫无同情心甚至落井下石的笑声非常恼火,原来我只是因为愤怒、沮丧以及委屈而哭,现在却因为张宁幸灾乐祸的大笑而更增加了我哭的理由。我哭得十分不遗余力,我哭着说:谭小三是骗子,姚丽是狐狸精,你是天下最没心没肺的人,人家受骗了,你居然还笑。你笑一下也就算了,你居然还笑成这样。

张宁发现我真的很生气,便收住笑声,但依然无法控制她肚子里的笑。她的肩膀明显抖动得很厉害,好象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出第二轮大笑。我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继续喋喋不休地哭诉着,张宁终于沉下脸严肃地问我:你骂谭小三是骗子,那他骗了你什么?

我刚想张口说“他骗了我的感情”,忽然想到,其实我并未付出过真正的感情。虽然这几个月的周末,我多半和谭小三在一起,但我不认为我是因为爱上他才和他在一起的。虽然我反复强调谭小三是我的男朋友,我们在谈恋爱,但事实上,我们只是去花都做头发,去“梦巴黎”喝咖啡、去娱乐总汇唱卡拉OK或者逛街购物。我们连起码的感情交流都没有,我们在一起谈论的话题无外乎哪里的饭好吃、哪家影院正播放无厘头周星星的新片、哪条新开的服装街上有最新款的衣服卖。我们从不交流关于理想、关于奋斗目标、关于文学艺术等等方面的话题。即便是谭小三在和我说起周家姆妈雅兰的往事时,也只是当作故事去讲,我便也把这故事当作传说去听。我从未因为与谭小三的交往而对人生、命运、前途等等发出过点滴的感慨和感悟。没有,什么都没有。

当然,我更不能说“他骗了我的肉体”。没有,我甚至连一句“我爱你”都没有说给谭小三听过,更不用说把肉体付出给他了。有一次看通宵电影,因为正播放着某一部爱情片,谭小三触景生情,把他的手伸过来抓住了我的手臂并且轻轻地抚摩着。我没有拒绝,我觉得被男朋友摸一下手臂是十分正常的。我用着人家的钱,收着人家的礼物,连手臂都不允许人家摸一下实在说不过去。记得前一次看一部外国恐怖片,在一个美丽性感的女人忽然蜕变成一只形容丑恶的吸血鬼露出獠牙扑向她的情人的脖子时,我随着电影院里的所有女人一起惊恐地尖叫起来,并且奋不顾身地扑进了身边的男人怀抱里。我相信此刻黑暗的电影院里,只要身边有男人的女人,都已经倒在那个幸运的男人怀里瑟瑟发抖着。我身边这个幸运的男人当然是谭小三。

既然看恐怖片时我可以扑进谭小三怀里,那么看爱情片时,谭小三伸手抚摩一下我的手臂也是十分正常的,所以我没有拒绝他。但是谭小三却有些得寸进尺,他抚摩了我的手臂之后又把他的手伸向了我的肩膀。肩膀也就算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地方,所以我就让他抚摩了几下我的肩膀。但是接下来,谭小三越发肆无忌惮起来,他居然把手从我短袖衬衣宽大的袖口里伸进去,直接探索到我的前胸。银幕上正播映着男主角和女主角昏天黑地的接吻场面,所有人都屏声静气地注视着那对男女并且期待着他们在接吻之后进入更为深入的爱情交流。谭小三正是在这时候把他的手忽然伸进了我的袖口,我动作敏捷地在他那只已经探进我内衣的手上狠狠地打了三下,几下“噼啪”的击打声在安静的电影院里显得十分清脆响亮,并且严重干扰了正沉浸于荧屏中热烈的男欢女爱的人们。前排有人回头向我们张望,谭小三的手也因此迫不得已地缩了回去。

我面不改色地看完电影,直到散场,我始终没有再理睬谭小三。他送我回家,一路说着一些自讨没趣的话,一直把我送到家门口,他才唯唯诺诺地向我道歉,并且保证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我带着胜利的微笑宽容地说:我们不能过早进入热恋的状态,我们还需要相互了解,如果真的一辈子生活在一起,那我们以后的机会多得很呢。

谭小三点头说是,那样子看起来是心悦诚服的。我很为自己能把握恋爱的分寸而得意非凡,现在想来,其实我只是并不爱谭小三。如果我真的爱上了一个男人,我怎么能做到如此冷静地拒绝这个男人的爱抚呢?我相信所有掉入恋爱陷阱的女孩都无法做到。

所以,我绝没有认为谭小三欺骗了我的肉体,事实的确没有。

张宁问我:你骂谭小三是骗子,那他骗了你什么?

她等着我的回答,我被她问倒了。到现在我才发现,我和谭小三只不过是一对过家家的男生和女生,我们各自都十分清楚这一场所谓的恋爱是游戏,是定然没有结果的,因此我只是接受他物质的馈赠,而拒绝把情感交付予他。我仔细回忆这几个月谭小三的表现,他好象也从未向我表白过他的内心。也许他认为带我去做头发、给我买新衣服、送我MP3就是对我的爱的表示。而我,因为把自己当作他的女朋友,所以坦然地接受这些礼物。事实上,我只是他名义上的女朋友。他大约也在不断猜度我对他是否真心,于是,在他每个周末与我见面之余,也就是我在师范大学读书的一周里,他与姚丽之间的故事便如火如荼地发展着,直至没有别的办法了,只能私奔。

这么看来,谭小三和姚丽才是真心相爱的?这简直是一个令我伤心欲绝的结论。

 

 

再次看到谭小三,是在两个月后的某个星期天。那天,我是和周家姆妈一起去见谭小三的,确切地说,周家姆妈是去看姚丽,我是去看谭小三。周家姆妈和我,还有张宁结伴而行,我们一老二小坐了四十五分钟公交车,到达三十里外的县城。姚丽和谭小三就在县城里,他们“进去”了。

刘湾镇人所说的“进去”,是有特定含义的。这“进去”的意思与一般的“进去”有着天壤差别,这“进去“,是进到一个谁都不想去但没有办法只能去的地方,这个地方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自由。刘湾镇人并未用“被抓”这个词汇来概括某些人去了那个没有自由的地方,他们只是说“进去”了。这种表达方式委婉含蓄而带了一点自愿的、不请自来的意思。在这一点上,刘湾镇人是极具善意和同情心的,他们不愿意用刻薄的字眼去加在一个已没有人身自由的人身上,或者,刘湾镇人不愿意直截了当地说某个人“被抓”,是因为他们认为用自己的嘴说出这委琐丑恶的词汇,自己就会染上晦气的。所以,人们总是很婉转地说“进去”,以尽力表示这件事情的神秘和对犯事者的宽宏大量。

那个周末,周家姆妈矮小但已稍稍发福的身子于傍晚的秋风中站在刘湾镇车站上,一直等到班车把我从师范大学载到那个破旧的站牌下。周家姆妈迎着我走上来,对我露出一个皱纹丛生的笑容。接着,她用耳语一般的声音告诉我“谭小三和姚丽进去了,你跟我一起去看看小三吧。”

我在短时间内忽然思维堵塞,周家姆妈在说什么?我不太明白。但我很快反应过来了,“进去”这个词汇让我敏锐地想到了发生在那一对男女身上的事实——谭小三被抓进去了,谭小三犯事了,当然还有姚丽,他们一起触犯了某一条或者二条三条法律了。

我十分震惊,当然其中不乏暗暗的窃喜,他们终于倒霉了,栽了跟头了。但我依然表现得镇定自若,好象我与谭小三之间根本没有发生过任何感情纠葛,因此我对谭小三亦或姚丽的“进去”是应该表现得无动于衷的。

我竭力控制着对谭小三和姚丽到底犯了什么事的好奇心,截断周家姆妈喋喋不休着要给谭小三和姚丽带点水果、奶粉以及香烟的絮叨。我满脸鄙夷地说:我干吗要去看谭小三?谭小三是和姚丽一起走的,他们是咎由自取,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周家姆妈叹了口气说:可不是吗,舒畅妹妹你说得在理,可是我们不去看他们,还有谁去呢?我们家周萍是认死理了,他硬是不肯去,那只能我去了。谭师傅说不认小三这个儿子了,他也不肯去,那只能你去了。舒畅妹妹,就算小三对不起你,但他总算也对你好过,和我一起去看看他吧。

我冷笑着说:姚丽不是要离婚吗?她做了对不起周萍的事情,你还要去看她。周家姆妈,你也真是好心肠。谭小三的爹都不去看他,我干吗要去看他?我不去。

周家姆妈的一张老脸在夜色中显得愁苦不堪,她摇着头说:前世作孽啊!舒畅妹妹,反正我是要去看看姚丽的,她好歹也给我生了一个孙女。你要不去也就算了,我明天早上在这里等七点半的车,你要想去,就过来,和我一起去。

“我不去!”我斩钉截铁地回答,转身走进了黑夜包裹着的刘湾镇深处。身后传来周家姆妈苍老的声音:明天七点半的车,别忘了。

这个老太,老得糊涂了,告诉她我不去,还叫我别忘了七点半的车。

为了表示我与谭小三之间已划清了界线,我在周家姆妈面前硬逼着自己不去向她打听他们是为什么“进去”的。其实,我很想知道他们“进去”的原因,毕竟,我和谭小三之间不是毫无瓜葛。尽管我一再表示我不爱谭小三,但我们之间,确实有着许多许多扯不清的关系。至少,一般的刘湾镇人都认为我们在谈恋爱,包括周家姆妈,包括我自己也一度承认这一事实。

我一路往回走,一路想着谭小三和姚丽到底犯了什么事。我常常看电视里播放的《法律在线》或者《东方110》,那些弄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犯罪案例令人触目惊心。我在心里罗列着一些最常见的罪名,盗窃?诈骗?放火?杀人?贩毒?他们会不会被判刑?他们会不会被枪毙?天啊,我越想越感到恐怖。以至走到了家门口,我居然不敢进门。

我敲开了隔壁张宁家的门,张宁已经从工技大回来了。她看到我脸色苍白欲言又止的样子,就把我拉进了她的房间。我坐在她的床沿上磕磕巴巴地说:张宁,谭小三和姚丽被抓起来了。

张宁拧起眉毛问我:为什么?你怎么知道的?

我哭丧着脸说:是周萍的妈告诉我的。我没问为什么抓起来。可是张宁,周家姆妈要我和她一起去看谭小三和姚丽。

张宁看着我,一时没有说话。她习惯思考的头颅在我面前低垂下去,仿佛有沉重的份量把她的脖子压弯了。我急切地问:张宁你说我怎么办啊?

张宁抬起头问我:说实话,你想不想去看潭小三?

我颓丧地回答:我已经回绝周家姆妈了,我不去。

我已好久没有见过谭小三,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甚至连他们私奔的消息,我也是听周萍说的。我的确很想当面问问谭小三这一切都是为什么,我想听听他取姚丽而舍我的原因,我更想知道他们怎么又落到了“进去”的地步。尽管我已下决心从此以后与谭小三分道扬镳势不两立,但对于他与姚丽的关系,我一直处于半知不解中,这一点,是让我在决定与谭小三一刀两断时最为不甘心的。但是如果我真的去看谭小三,他就会以为我对他旧情不忘,他就该为自己的魅力足以让两个女人为他意乱情迷为他争风吃醋而得意忘形了。我是绝不会纵容谭小三的自我膨胀的,自从和他好上以后,我就从未给过他精神地位上的高尚感和满足感。事实的确如此,中学时,他的学习成绩比我差多了,他没有考上大学,自然学历比我低。他甚至不知道唐朝开国皇帝的名字,更不用说美国的第一任总统或者意大利的首都这种问题了。我常常在他冒充内行地谈论一些国际时事并发表着他漏洞百出的观点时取笑他的愚昧无知,他便在我的取笑声中自嘲是“学习的白痴,赚钱的天才”。没错,也只有在花钱的时候,他才用他的钞票证实着他的经济地位。他的确挺能赚钱,他总是有花不完的钱来满足我对物质的需求。每次在他掏腰包付钞票的时候,他的身上才得以散发出一种金属质感的魅力,很庸俗,但很实在。

林玳说过一句话:经济地位决定了社会地位。对她的说法我表示不屑一顾,林玳只是为了强调自己的经济状况比我们宿舍里的其他人好,因而确定了她在我们这群人中拥有着至高无上的社会地位。我以嗤之以鼻向林玳作出了最明确的回答,我与谭小三的恋爱事实也证明了林玳的理论是错误的,至少是不全面的。谭小三的经济地位比我高,但他在我面前始终不会拥有高于我的社会地位,这是毋庸置疑的。林玳显然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有时候,美貌或者才华的魅力远远超过金钱。我很相信这一点。

那么我算是拥有了美貌呢,还是拥有着才华?我忽然对自己产生了怀疑。这怀疑让我想到,谭小三之所以带着一个开发廊的女人私奔,大概是因为,他在姚丽身上能得到社会地位的认可。姚丽让他感到自己是强大的,在姚丽面前,他是神圣的男人。如果男人和女人的关系是一架天平,那么在谭小三和姚丽之间,谭小三就是一枚至关重要的砝码,他占据了主动,他掌控着平衡,他驾驭着两人世界的阴晴圆缺。这是一种很好的感觉,这是谭小三在我身边从未体验过的,于是,他便义无返顾地投入了一个比他大了近十岁的、有老公有孩子的女人怀抱里。

我为自己的假想出了一身冷汗,以此推理,谭小三之所以背弃我而走向姚丽,那是我的原因,是我表现出对他过于强悍的精神奴役让他从我身边出逃了。

张宁再次问我:你真的不想去看谭小三吗?

我点头,又摇头。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想不想去,明确地说,我是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去。

张宁对着我露出一个邪邪的坏笑:我了解你的想法了,如果丢掉虚伪的自尊,不去顾虑人们的妄加猜测,也不在乎谭小三对你的态度,你是很想去看看他的,对不对?你想去看看他现在落魄到什么程度,你还想了解一下你在他心目中究竟占着什么样的位置。如果他想挽留你们的关系,那样你就可以把他抛弃得毫不犹豫、占尽心理优势了。你就怕见了他之后,发现他过去只是贪慕你大学生的虚名,感觉有一个大学生女朋友是很有面子的,事实上他根本不爱你,他一直在欺骗你,他爱的是姚丽。如果是这样的结果,你还不如不要去见他,是不是?

张宁简直让我讨厌透了,我一直对她与生俱来的冷静和理性严重厌恶和妒忌。但我却常常在迷惘徘徊的时候找到她,她会揭我的皮,扎我的肉,她会让我在恼羞成怒无地自容之后破釜沉舟孤注一掷,也会让我在恹恹一息快要一命呜呼的时候给我注射强心针,我便在她的猛药之下死而复生。她简直是我的如来佛,我怎么都逃不出她的掌心。我的内心世界在张宁面前一览无余,所以,我不得不对她坦白我真实的想法,她是我的天敌,也是我的知己,没有一个人可以同时担当着这样两个截然相反的角色,我别无选择,我只能请她替我拿主意。

张宁在我几近崇拜的注视下说出了她的想法:我说,你还是去探望一下谭小三吧。他是你的老同学,就为这个原因,你去看看他也是不过份的。人人都知道你在和他谈恋爱,即使分手,也要有个说法,你们其实没有正式宣布过分手,你只是听说他和姚丽出走了,这件事情便不了了之了。去吧,就算知道他爱的是姚丽,也是给自己一个教训。其实,我知道,你是想去的。要不,明天我陪你一起去吧。

这就是张宁比我聪明比我乖巧的地方,她知道在关键时刻替人排忧解难,为人分担一些心理压力,甚至为他人担当着某些本意不想承担的责任。比如现在,她主动要求陪我一起去,我就有理由去探望谭小三了。我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是张宁劝我去看谭小三的,看在张宁劝说的份上,我就去看看他吧,否则,把谭小三的全部身家送给我,我也不会去的。

于是,第二天早上,我和张宁在刘湾镇汽车站上与周家姆妈汇合,然后坐上7点半的车,前往三十里外的县城,去探望“进去”了的谭小三了。

 

 

周家姆妈站在秋天清晨的风里,那样子虽是有些发福,但终究因苍老而不经风雨,整个身躯显得弯曲而虚弱。人老了就不挺拔了,人老了就有些萎缩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当我和张宁走到她面前时,她那双有些浮肿的眼皮里闪出一缕带笑的眼神。看来她因为我终于愿意和她一起去探望谭小三而感到由衷的高兴。

我不知道周家姆妈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周萍和姚丽是一对即将离婚的人,姚丽那型同虚设的丈夫周萍都不愿意去看守所探望她,周家姆妈又何必这么积极呢。按照她的说法,好歹姚丽给她生过一个孙女,她作为暂时还徒有虚名的姚丽婆婆的身份去看看她,也就算了。可是她竭力怂恿我去探望谭小三,好象谭小三是她的第二个儿子一样。事实上谭小三是她儿子的情敌,于她应该是仇人才对,她却鼓动我去探望谭小三,这对她又有什么好处呢?

当然,这些疑问只保存在我内心,我是不可能去问周家姆妈的。

车来了,张宁抢过周家姆妈手里一个硕大的马甲袋帮她提着,我们一起上了开往县城的公共汽车。我偷眼看了一下那只马甲袋,里面有一盒新疆香梨、大白兔奶糖、光明牌奶粉、吃不厌话梅和一些叫不上名字的零食。再看我手里瘪瘪的塑料袋,里面只装了一只真空包装的烧鸡和几罐八宝粥。这还是张宁硬逼着我才带上的。张宁说:你总不至于让人一眼瞧出来是去看人家笑话的吧?

我十分不情愿地把张宁准备好的烧鸡拎上,并且往袋子塞了四罐新东洋八宝粥。我说:八宝粥是给我们自己当午饭吃的。

张宁摇头叹息,说:随你吧,反正我只是陪客。

对此次探望谭小三之行,我努力表现得漫不经心,我不希望周家姆妈认为我对谭小三还旧情尤存,包括张宁,尽管她对我由内至外的所有情况了如指掌,但我也不希望她以为我真的软弱无用到在精神上仍然依赖着谭小三。但是看到周家姆妈带了那么多东西去看姚丽,我却有些不好意思了。相比之下,我显得过于小气,我对一个失去自由的人还如此吝啬,我连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都不如。上车后,张宁与周家姆妈坐在后排的双人座上聊起了家常。我独自坐在前一排,车上人不多,我们尽可以一个人坐三个座位,但我们没有长三个屁股,所以我们只能每人占据一个座位,让剩下的座位在颠簸的车厢里裸露着空闲的褐色椅面无所作为地抖动着。

张宁明显无话找话,或者,她也很想知道谭小三和姚丽的情况,但她不好意思直接问,便左顾右盼找话题并且希望有一个合适的借口涉及她关心的正题。我听到张宁在我身后的问话:“周家姆妈,听说你会唱戏,还唱得很好啊。”

我几乎要笑出来,此时此刻,张宁居然还能问出这样的问题来,周家姆妈烦心都来不及的时候,她居然提到唱戏。

周家姆妈却象吃了兴奋剂一样,忽然从忧郁沮丧的情绪中跳了出来。她接下张宁的话茬说:可不是吗,我喜欢听申曲,那是年轻时就听上瘾的。

她居然还保留着把“沪剧”叫做“申曲”的古老称谓。张宁附和着说:申曲就是沪剧吧?我妈也喜欢听的,可是我妈不会唱。

周家姆妈的话闸终于决了口:是啊,我们那时候都叫申曲。年轻的时候,我在常家帮佣,老爷总是带着三少爷和我一起去听申曲。回家了,我们学着那调儿、身段和步子来演。常老爷没老爷架子,对我们下人很好的。三少爷也没有架子,老爷让三少爷和我配戏,我们一起在常家厅堂里唱《庵堂相会》。唉,那时候,才真正是没有愁的日子。

汽车一路颠簸,周家姆妈的思绪也被源源不断地颠了出来。她那花白头发的脑袋就象算命先生手里的签筒,就那么又颠又摇的,筒里的竹签就蹦达出来了。公共汽车连续不断地摇摆颠簸着,周家姆妈脑袋里的竹签也就不断地抖搂出来:你们有没有看过那出叫《雷雨》的戏?我是出嫁后才看的,这《雷雨》里的情形和我帮佣的常家可真是象呢,只不过常家没戏里演的那么惨罢了。

张宁说:《雷雨》我看过的,不过我不是看的戏,我是在高中课本里学的,是曹愚写的剧本。周家姆妈,你说常家和《雷雨》里的周家很象?那你就和四凤很象了?

我忍不住回头看坐在身后的周家姆妈,在张宁的提问下,这个已经六十多岁的老女人脸上居然浮起一层羞涩的红晕,这使本已衰老的她显得年轻了许多。当然,她毕竟是年岁大了,年岁大了的女人最多会因为羞涩而掩盖几分苍老,她是决然不会象姑娘一样因为羞涩而不敢说心里话的。相反,因为提及了她年轻时敏感且为之曾经抱有梦想的话题,她便越发地愿意往她的回忆上扯了。

“我和四凤是不象的,我哪能象四凤那么有福气,摊上被大少爷小少爷都看上了的好运,就是修三世也得不来的啊。”周家姆妈虽是在说自己不如四凤有福气,但语气里却是带着一些得意的。很显然,她不能与四凤相比,四凤是被周家的两位少爷同时爱上了,她的际遇没有四凤这般传奇,但也还是与少爷占了一些边的。所以她便在细嚼慢咽地回忆她与常家老爷少爷们的往事时流露出一些迷恋的神色。女人总是喜欢被男人宠爱,多一个也无妨,多一个就多一种选择,没有一个女人会因为被男人追求而惊恐万状避之不及的,即便有,那也只是文学作品里的虚构。

张宁继续问:被少爷爱上是有福气吗?可四凤最后都被雷打死了,还福气好啊。

周家姆妈很不屑地笑说:真是孩子话,那是戏,要果真被少爷看上了,高兴都来不及呢。我是没有这个福气啦,我一嫁就嫁给了周萍的阿爹,周萍的阿爹是卖羊肉的,他不会唱戏,连听都不喜欢,所以出嫁后就没有人和我一起唱对手戏了。不过后来,我和三少爷还是正式上台演过几场申曲的。那一年,我们演的《雷雨》红透了整个刘湾镇呢。三少爷的身手还和过去一样,人是不如年轻时精神了,演起戏来,倒还是精干利索的……

周家姆妈说起和三少爷上过台演过戏的时候,就象在说她和三少爷正式拜过堂结过婚一样。没有拜堂的男女,即便居住在一起,即便造出几个儿女来,也是不被人认可的。所以周家姆妈大约觉得必须要强调一下自己与三少爷是正式上台演过戏的,如若没有这正式的场合,没有台下众多的看者,没有红透整个刘湾镇的公众化程序,那过去在常家厅堂里的自演自赏,只能是道听途说毫无根据的。所以,这正式上台,便与拜堂一样成为一项重要的仪式,它证明着周家姆妈回忆的真实性可靠性。

现在,这个老女人在去往县城看守所的公共汽车上对我们两个二十岁刚出头的女孩子说着她的陈年往事。她象一个与我们年龄相差无几的年轻女人,她并不担心我们会耻笑她,也不怕暴露了她内心的秘密,她只顾自己说着,好似她心里的那些话是淤积了几十年的洪水,终于等到了今天这个泻洪的日子,便一发不可收拾,泛滥了。她以为她是找到了倾诉对象,便不顾我们是否有足够的阅历去理解她,或者有没有耐心去倾听她的叙述。也许,她要的只是倾诉,她不在乎有没有人真的在倾听。

我也憋不住了,我很唐突地问了一个比较傻的问题:周家姆妈,我看你和常家三少爷是很好的一对,你为什么不嫁给他?如果说在旧社会你一个佣人嫁给少爷是不可能的,那你们演《雷雨》的时候应该是在解放后了吧,你们要是真心相爱,那时候就可以冲破封建婚姻,走到一起了。你们为什么没有行动呢?

周家姆妈终于大笑起来,她笑得浑身颤抖,一身老皮肉越发显得松松垮垮。这时候的她,显然就是一个乐观开朗的老太太,是那种一辈子生活得无忧无虑,到老也是衣食丰足的老人。我不知道她为何笑得这么夸张,是因为我终于把她心里欲说还羞的秘密道破了?亦或是她感觉我的问题的确很棘手,这问题难以用一句两句话来作出回答,所以她只能用笑来掩饰她的迷惘?但是接下来,她的回答却让我感到万分震惊。她一边笑一边说:我要赶上你们现在这时候,那还能守着周萍的阿爹一辈子?我连嫁都不会嫁给羊肉店的小伙计了。那时候,不是没有办法吗?

她回答得象在开一个玩笑,但我却分明领悟了她的意思,她和三少爷,果真是有戏的。现在我终于想通了,她为什么能在周萍和姚丽闹着离婚时表现得十分镇定,她又为什么能接受周萍带一个陌生女人居住到花都后面的家里而把她和孙女雨婷赶到丁香街老房子里去住,以及为什么她能如此坦然地去看守所探望她名存实亡的儿媳妇姚丽,那是因为,她对任何婚变的所有起因都能抱以理解,设身处地的理解。

我看到周家姆妈脸上带着近乎幸福的表情,仿佛她不是去看守所探望她名义上的媳妇,而是走在去相亲的路上或者是去参加一次少数民族男女青年的对歌活动。她思路清晰的回答以及轻松愉快的语气不得不让我对她肃然起敬。在这应该是她举家悲伤的时刻,她居然能亦愁亦笑收方自如,想必她六十多年过的桥的确比我们二十年来走的路还要多。也或者,五十年前常家美好的帮佣生活成了她的保健良药,现实的劫难降临时,她便以那些与三少爷唱戏老爷伴奏取乐的回忆来缓释着生活的烦累和压力。如此看来,周家姆妈实在是一个少有的聪明女人。我完全可以想象她对三少爷的仰慕和倾心,但她无法真的和三少爷达成梦想中的姻缘,于是,她用真实的记忆和虚构的想象修补着她现实生活的千创百孔,于是,她就能快快乐乐、硬硬朗朗地活到现在,并且继续活下去了。

张宁好象对我很不满意,我的问题的确显得十分愚蠢,她也一定认为周家姆妈的回答是不合时宜的,这种回答实在不该从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嘴里说出来,周家姆妈的答案完全有可能让我这个几近堕落的女生陷入更为深刻的堕落。简直是个小修女——我在心里暗暗骂张宁。恰在此时,我看到车窗外出现了几幢高层建筑,马路上的行人明显拥挤,满大街的车流人流使公共汽车行进得不如先前流畅了,看来县城到了。看守所招呼站已经不远,我们该准备下车了。

这时候,我才想起我们已经把话题扯到了不着边际的地步。张宁的本意是想通过与周家姆妈的聊天了解谭小三和姚丽“进去”的原因,然而我却绕在周家姆妈与三少爷的话题上不知归途。确切地说,是周家姆妈的回忆把我们带到了与今日看守所之行完全不同的一个境地,我们几乎都忘了我们的初衷。

 

十一

 

招呼站下车后,我们穿过马路,进了一条不宽但也不窄的弄堂。那条弄堂的深处,就是远近闻名的看守所。我们的脚步声在两边高墙间隔着的弄堂里发出空旷的回声,谭小三和姚丽就是被关在这围墙之内。高深的围墙阻挡了阳光的射入,我们走在围墙阴影里,犹如走在一个深邃的陷阱里。那一刻,我有些怀疑,究竟是我们被这围墙关在了外面,还是谭小三和姚丽被关在了围墙之内。我看看身边的张宁,发现她的神色有些紧张,我确信我的脸色一定也不好看,周家姆妈却仿佛是一个来走亲戚的老太太,她提着那只鼓胀的马甲袋,脚步利索地走向二十米前那扇墨色的铁门。

我见到了谭小三,他剃着光头穿着一件和医院里的病号服一样的上衣走进接待室。他一进门便看见了我,我敏锐地发现,他的眼睛里闪烁出瞬间的光亮。只是瞬间,随即他迅速把眼神移开,不再正视我。他瘦了很多,颧骨明显突出,本来细长的眼睛也变得圆而大。他只在进门时看了我一眼,但我还是感觉到他几乎呆滞木纳的眼神竭力躲避着我的注视。他在我面前已失尽了脸面,自然在面对我的时候眼光躲闪形容猥琐。可是我依然在这个已不再潇洒不再出手阔绰的男人身上看到了昔日曾经陪伴着我每个周末时光的影子,这种幻觉令我在安静到近乎死寂的接待室里顿生悲伤。

谭小三坐在我对面低着头不说话,我也不知道能对他说些什么,我只是把手里的袋子推到他面前,用轻得几乎连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说:给你带一只烧鸡,你吃吧。

自从昨夜决定来探望谭小三起,我便一整夜想象着见到他之后的情形。我一定要严厉地质问他,我要向他讨个说法,我要他亲口对我说是他对不起我,然后我将在他的忏悔中明确告诉他从此以后我们再也没有任何瓜葛。当然,也许他并不在意我是不是还接纳他,他和姚丽选择了私奔,就是对我作出了覆水难收的背叛,他不是傻瓜,这个结果完全是在他的预料中的。因此我并不要求他接纳我,我只是需要一个形式,让我可以在他面前扬眉吐气一解我无辜冤屈的形式。但是当我真的面对谭小三的时候,我却发现,我居然没有勇气亮开嗓子义正词严地指责他贬斥他。我只是把我带来的烧鸡推到他面前请他吃,我象一个不见世面的孩子,在我曾经的男朋友谭小三面前慌乱得犹如上了舞台怯场的演员。他落魄无助的样子甚至让我心头隐隐作痛。我很清楚自己,此刻我心里萌发的疼痛并不是因为我顾惜他,我只是胆怯,我无法接受一个不久前还常常带着我去花都做头发,带我逛街购物,带我去“梦巴黎”喝咖啡的人在短短两个月里变成了现在这个锒铛入狱的人。

谭小三终于在片刻的发呆之后了解了我推到他面前的是一包烧鸡而不是一包炸药。他一把抓起塑料袋,慌乱地撕开包装纸。几乎是在瞬间,已经拆开包装的烧鸡被一双突如其来的手抢了过去。我听到一声严厉的呵斥:这里不能吃东西,谁叫你带进来的?

一个穿警服的年轻人把桌上零零总总的吃食装回马甲袋,提到了一边,嘴里继续训斥着:我就一转身,你倒快要吃上烧鸡了,没收,全部没收。

我任凭小警察收走烧鸡,眼睛直视着潭小三,他也正抬起头来看我。过去我从未注意过谭小三看我时的眼神,现在我的视线正与他的眼神交错碰撞,我看到他的眼里升腾起一些忧戚和酸楚的东西,这在谭小三过去的眼神里是从未有过的。我发现我在见到他之前积聚多时的愤慨和怨恨正渐渐消失,随之而来的,是越发强烈的同情。可见,尽管我在与谭小三的相处中始终更在意他的钱,但我还不至于堕落到失去了善良的本性。此刻,面对被囚禁的谭小三,我的心情复杂到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我只能顺应着行为的自行产生。我没有质问他指责他,我只是看着与我相处了几个月,一直以我的男朋友自居的谭小三,我想看出他眼睛里的真实。这是一个荒谬的想法,我自己本是一直以不真实来对待谭小三的,我何以要求谭小三对我真实呢?况且在这种环境下的人,什么样的表情亦或眼神,才是真实的?我发现我正在看守所接待室里面对着谭小三做着奇怪而荒诞的梦。

沉默片刻后,我听到谭小三说话了。他问我:你会不会恨我一辈子?

我不知道会不会永远恨他,我摇头,我摇头的意思是我不知道,但显然谭小三认为我摇头是表示我不会恨他一辈子。因为在我摇头之后,他的声音明显激动起来:舒畅,我对不起你!我是想赚钱想疯了,我做这生意是为了我们将来的生活啊!

他做生意赚钱给我花,这我知道,但我一直不知道他在做什么生意。他做生意和他被抓又有什么关系。难道他真的在贩毒?走私?销售赃物?

谭小三继续忏悔着:“我怕你看不起我,我在你面前什么也不是,如果我不能赚钱给你花,我怎么能把你留住?”

我心里的疑问越来越重,事实上我最关心的不是谭小三是怎么被抓的,此刻我想听到的是他怎么解释和姚丽私奔的事情。我打断谭小三的话:我不知道你和姚丽是为什么“进来”的,但是我必须告诉你,能赚钱不是我选择男朋友的唯一标准。

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已有些恢复了在他面前一贯的颐指气使,只要我开口对谭小三说话,我的用词和语气必定是尖锐刻薄的。能赚钱的确不是我选择男朋友的标准,尽管过去我嘴上承认谭小三是我男朋友,但心底里却从未真正认可过。

谭小三低下了头:我不如你,我没考进大学,也没有工作,做生意也要有本事的,我没本事,做什么都不行。有一次,我在县城的一个发廊里洗头,发现很多发廊妹不会做头发,光坐在店里聊天嗑瓜子。一些男人进来也不是理发,跟着发廊妹进里屋去了,我就知道她们开的不是正宗的发廊。我每天在外面闲逛,认识了好些外来妹,她们要我帮她们找工作,我就把她们介绍到那个发廊里去,发廊的老板娘给我介绍费,数目还不小。我发现这样赚钱很容易,我就干上了专门介绍发廊妹的生意。到后来,我就干脆自己开了一家发廊了,我不出面,我请别人做代理老板,事实上我才是真正的老板,我以为我做得天衣无缝,可是……

谭小三几乎要哭出来了。我冷笑着问:是人家良家闺女告发你了吧?你赚够了钱就带上姚丽私奔了?

谭小三带着哭腔的声音实在很不好听,但他的叙述还是吸引着我听下去:不是的,我没有和姚丽私奔,我就是栽在了她的手里。那些外来妹都很感激我给她们找到了工作。把姚丽带到发廊去工作实在是我昏了头。姚丽要和周萍离婚,她离家出走后在市区的一个美发店工作,她嫌薪水少,问我有没有收入更高一些的工作。我想她只会做头发,光做头发是赚不到很多钱的,所以我就把她带到我的发廊里去了。她是我们邻居,看在她以前在花都对我不错的份上,我没有让她去做那个生意,我请她帮我管理那些发廊妹,可她嫌我分给她钱少,和我闹翻了。她居然告了我,我是裁了跟头了,可她和我一样,我们是合作做生意,她也逃不脱干系……

这是一个我万没有预料到的结果。我始终自以为是地把自己凌驾于谭小三之上。事实上我穿的许多衣服、戴的一些饰物、我喝过的咖啡和出入娱乐场所花的钱,是分享了那些和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子肉体交易的所得。那么我与谭小三又有什么区别呢?我惊恐地发现,我今天前来探望的不是谭小三,而是我自己,坐在这里等待度过漫长刑期的,不是这个已被定罪的男人,而是我——师范大学中文系三年级女生舒畅。

谭小三的忏悔还在继续:我一直感觉能和你好是我的侥幸,我总在想,我的运气怎么会那么好。我赚钱不费力,我还能遇到你。我决定要和你一辈子生活在一起,我要努力赚钱,让你过上神仙一样的生活。可是我也一直在想,凭什么好运气就一直跟随着我呢?是不是好到头了,就要倒霉了?果然,我载在了姚丽手里,我太相信她了,我是过不了这个坎了。舒畅,我是永远也留不住你了,可我是为了和你好下去呀……

谭小三的忏悔陈词已越来越直白,而我,已不知身在何处,直到听见有一个声音说:时间到了。然后,谭小三在那个抢走了烧鸡的年轻警察的催促下哭丧着脸离开了接待室。

走出看守所大门,我看到午间热辣的日头下,周家姆妈潮湿红肿的眼圈里有依稀的泪光,不知她见到姚丽时的情形是怎样的。张宁没有进去,她一直等在外面,现在,她看着我走近她,神色凝重却没有问我任何问题。我感觉我的腿很酸很疼,我几乎一步也走不动了,我很想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也不往前走,但我不能不走,我还要回到刘湾镇上的家里去,我的父亲和母亲还等着我,我还要回到师范大学继续读书,我已经大三了,再过一年我就要工作了,我未来的职业是当一名教师,这是与适才我在看守所里所听闻的谭小三与姚丽的职业有着本质区别的阳光般的事业。于是,我迈开酸痛无比的双腿以尽量轻快的步伐走向周家姆妈和张宁。

一缕阳光穿过围墙夹缝照射过来,我仰起头用眼睛去迎接那缕在这大片阴暗中可贵的阳光,眼里强烈的刺痛直达心脏。阳光真猛烈,它弄痛了我。我转过脸对着周家姆妈和张宁笑了笑说:我们回家吧。

我发现,我居然能象周家姆妈一样亦愁亦笑收方自如,周家姆妈用了多少年练就了这一手本事?我却在二十岁刚出头就学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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