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雨过后
发表于2008年第七期《西部·华语文学》下半月刊(新世纪文学刊)
薛舒
一
要说起我们刘湾镇上的几大名人,周家姆妈也可算一个。不过,那是早年的事情了。现在,周家姆妈的名气还没有她的媳妇姚丽响。
周家姆妈的儿子叫周萍,起这个名字,完全是因为年轻时的周家姆妈对沪剧很是痴迷的缘故,王盘生扮演的角色个个喜爱,尤其是沪剧名篇《雷雨》,更是反复观看爱不释手。戏里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周家大少爷是周家姆妈最喜欢的,尽管周家大少爷是懦弱无用的人,但终究对喜欢的女子还是一心的好,这一点,是让穷人家出生的周家姆妈常常为之长吁短叹的。
早些年时,周家姆妈象《雷雨》里的四凤一样,也是给人家做佣人的,那时候,我们刘湾镇人都叫她雅兰。可雅兰做了大半辈子佣人也没有一个少爷看上她,最后嫁了镇上卖羊肉的周秉根。雅兰出嫁时,还没看过《雷雨》这出戏,她只是看过一些诸如《庵堂相会》或者《罗汉钱》等老戏,会象模象样地唱几段。直到她儿子出生前后,《雷雨》才上演。于是,她便为儿子起名叫周萍了。以雅兰佣人的身份,嫁给羊肉铺的周秉根其实是十分门当户对的,毕竟,大户人家的少爷看上佣人这样的故事,多是发生在戏里。雅兰长得乖巧玲珑眉目清秀,和浑身散发出羊膻味的周秉根站在一起的确不太般配。幸好《雷雨》这出戏是在雅兰出嫁后上演的,要不,她定会抱了四凤的梦想而决计不肯嫁给周秉根了。还好,秉根姓周,养个儿子叫周萍,似乎也是寄托了她的一些念想了。
周萍长到三十多岁,常被人误以为是女人。那一年,周萍技校毕业到汽车底盘厂报到,人事干部把他分到了女宿舍。等到大家各自落实了住处,人事干部发现一个浓眉白皮的瘦削男青年站在一边没着没落地发呆,于是问:你叫什么名字?怎么还不去宿舍?
周萍的脸上浮起了一层羞涩的笑,说:我叫周萍,你把我安排在女同学的房间了。
说话的声音都是满含愧疚的,好似叫周萍这个名字是他的过错一样。
人事干部发出一串咳嗽似的笑声:啊咳,啊咳,这个,哦哦,我疏忽了,你就是周萍啊,对不起对不起,我重新给你调整一下。
人事干部并未善罢甘休,他与大多数错把周萍当作女生的人一样,好奇地追问:“这名字是谁给你起的?怎么叫个萍字呢,这也不能怪我弄错,这个字大多数是用在女人身上的。”
周萍无言以对,被安排到女宿舍的尴尬事发生过不下于十次,比如升学、考试、分配,一次环境变化,就有一次关于性别的错误归类。更多的是在医院、派出所以及运动会等等场合发生的误会,所以他已能在心理上对这种曾经令他尴尬的场面轻松驾驭。他自然也想不明白为什么父母给自己起了这个女里女气的名字。父亲周秉根是卖羊肉的,若是让他那身上终年弥漫着羊膻味的爹为他起名字,那一定会起个“周旺财”或者“周来福”。若对周秉根的文化修养乐观一点,那至多是“周建国”或者“周振华”之类。他母亲王雅兰,是替人帮佣出身,没什么文化,但母亲喜欢看戏、哼哼沪剧。至于唱词里的情节亦或故事,周萍是一概不予关心的。所以,周萍一直对自己名字的出处不得其解。直到周萍的老婆姚丽提出离婚时说:连名字都象女人,你这种男人怎么会有出息,我跟着你什么时候才能享福?
名字带来的误解显得无足轻重,直到婚姻面临破裂,周萍才一改无所谓的态度,开始计较起自己的名字来。那时候,周秉根已去世多年,他自然已是无法感觉到儿子的不满情绪。雅兰却笑咪咪地劝导儿子:这名字是有来头的,你没看过《雷雨》那出戏,所以你是不知道的。
周家姆妈一提到周萍的名字,便又一次沉浸于对上海地方戏的痴迷中,她没有因儿子的婚变而忧虑悲观,她只一味强调说:我嫁给周家也是巧了,要是你阿爹不姓周,你要叫个王萍或者张萍,那就远没有周萍来得好听了,周萍这个名字是我煞费苦心起的,有什么不好?
周家姆妈兴致勃勃、娓娓道来,但她的讲述于周萍的婚姻并无补救,周家姆妈的煞费苦心就显得吃力不讨好了。最终,周萍在对自己的名字困惑不解乃至深恶痛绝中,与姚丽走向了离婚之路。
姚丽是国棉三十七厂的纺织女工。姚丽不算绝色美貌,但也拥有一双大眼睛和一张鹅蛋脸。姚丽长年穿着白色的围裙在轰响的机器声和盘旋着的棉纱卷里穿梭,机器的轰鸣声让她的听力严重打折,她因此而把自己培养成了一个嗓门很大的女人。前些年,纺织企业全线破产重组,下岗工人被安置了新的岗位,那叫再就业。姚丽穿着纺织女工的白围裙和百十个国棉厂的姐妹一起到再就业培训班去学习,三个月的培训班结束时,姚丽已经把那条白围裙当了揩灶布。
再就业培训班结束后,姚丽得了一张美容美发初级上岗证书,她把自家门口违章搭建出来的一个小偏屋改造成了一间理发室,便开张营业了。理发室灰色的水泥外墙上歪歪扭扭地涂着四个红漆大字——花都美发。大约是用了蘸得过于饱满的刷子涂出来的,所以每个字的下面挂着几串滴漏而下的红色油漆,犹如四只刚抹了脖子、颈项里淌着鲜血的鸡,醒目而血腥。
花都是一家价廉物美的理发店,并不精致的装修常常让人们想到一些以理发为幌子经营着特殊服务项目的店。狭小的空间里有一把转椅,一面大镜子,一个瓷面盆,和几个电源插座。镜子前的工作台上放着“飘柔”洗发水或者“倩碧”亮发摩丝之类的美发用品,角落里,是一个铺着白床单的按摩小床。小小的屋子里,便充满了化学用品的奇异香气,便有了刘湾镇上大部分私人美发店所具备的气氛。
花都开张后,我的高中同学谭小三成了第一个顾客。那时,我在市区的师范大学就读,每个周末回刘湾镇一次。谭小三高中毕业没考上学校,正处于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状态。因为谭小三家就住在姚丽家楼上,所以,“花都美发”开张当天,他以首位顾客的身份体验了姚丽不够娴熟但温柔无比的头部按摩。小三闭着眼睛躺在那张按摩床上,姚丽馨香的体味在咫尺的近处飘逸而来,偶尔,成熟女人软热的身体蹭到他的脸庞,让这个与我同龄的无业青年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暧昧。所以,当姚丽用她那双小而嫩白的手轻托谭小三的背部把他扶起来说“好了,满意吗?”时,小三当即甩出他仅有的一张十元纸币说:很满意,真的很满意。丽丽阿姐,以后我别的理发店不去了,就到你这里来。
姚丽高兴地收起十元钱,并且因为小三的信口承诺而对未来的理发事业产生了遥远而美好的憧憬。姚丽的理发店,便这样如火如荼地经营了起来。周萍依然在汽车底盘厂上班,白天的家里,只有姚丽在“花都美发”里忙碌。傍晚时分,周萍下班去菜场买了菜,再到幼儿园接了女儿周雨婷回家。紧接着,“花都”边的厨房里便弥漫着饭菜的香味了。
“花都”的白天和傍晚实在是很不一样。白天的“花都”是一家美发店,女客人不少,男客人更多。男客人一来就躺在那张按摩床上,让姚丽用她柔软多肉的手在他们身上揉捏一番,其中的舒适美妙、心旷神怡,自然不必说。男人们享受完姚丽的服务,交钱起身走人时,通常会给姚丽丢下一袋话梅或者一包口香糖什么的。显然,姚丽的服务是很受男顾客欢迎的。
傍晚的“花都”,便是一家三口的生活场所了。周萍消瘦的身影和女儿咿呀娇嫩的声音让花都一改白天的浮躁与风流,如一个风尘女子,日里做着贤良的家庭妇女,夜里改头换面,便是风月场所的角色了。只是“花都”的艳粉气息,却是在白日表现出来的,也就是说,在这家人家的男主人周萍于汽车底盘厂上班的时候才尽力展现的。一家理发店,透着一些艳粉气息,当然是正常的。
花都开张三个月后,姚丽的装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时节,已是入冬,姚丽穿着紧身皮裙,裘皮领子小毛衣,白皙的腿上套着一双漆皮靴子,最为奇特的是,她居然戴着一头披肩假发,卷曲的黄色大波浪覆盖在她小脑袋上,眼睛越发地大。姚丽完全从纺织女工脱胎换骨成一个时尚女子了。这装束,令人无法不想到站在发廊里招引着理发或者并不为理发而去的顾客的那些五颜六色的女子。只有姚丽说话时的嗓音,依然具备纺织女工的标志性特征。她的听力似乎没有因职业的改变而恢复,她响亮的说话声,符合体力劳动者标准。但她现在的职业,却是界于体力与脑力之间,并不十分劳累,也不需要很复杂的脑力思考。这种用手抚摩熟人或者陌生人的头颅以及身体的职业,确比国棉厂的活要轻松许多,于是,姚丽便也有了多余的体力和脑力为自己设计着适合于她的职业形象了。
隆冬过去后,姚丽居然养了一只白毛哈巴狗。那狗是京巴与草狗的杂种,生了一身白毛而被外行人以为是一条专门被用来当宠物养的名种狗。就象那些天生高鼻梁卷毛头的人,流着一身土气的血液,却一心想着为自己起一个诸如“玛莉”或者“汤姆”那样的洋名,以证实他的祖先有着一半或者四分之一或者八分之一、十六分之一的洋人血统一样。
姚丽朗朗地叫着那狗“莎莎——”,腔调颇具洋味。这种形象定位,是十分适合姚丽这样的女人的。有着一点小姿色,却没有足够的底子去包装,见识了市面上流行的时尚,却运用得不伦不类。就象她为她的女儿起名字时,满脑子初中时代看过的琼瑶小说里的女主角,便起了一个“雨婷”。听起来还是很有一些“烟雨蒙蒙”或者“庭院深深”的感觉的,却并无她自己所认可的那样高雅。就象识字不多的人附庸风雅,摇头晃脑吟咏出来的却是打油诗,这道理是一样的。
走过公元街的陌生人看见抱着一条白色卷毛狗的女人站在血淋淋的“花都美发”四个字下顾盼生辉的样子,便十足地认为这是一家不言自明的有着特殊服务的发廊。公元街的左邻舍们是了解这家人家的,便为周萍暗暗地捏了一把汗,想着姚丽是有些在这条路上走远了的意思,却也不敢提醒周萍,只侧目旁观着这家人家日趋变化着的生活。
二
周萍的姐姐周明和妹妹周亮在花都开张后结伴来做头发。周明是短发,周亮是长发,她们在姚丽的劝说下,一个烫了空气灵感式,一个烫了自然陶瓷式。至于为什么叫空气灵感式或者自然陶瓷式,她们谁也无心去仔细研究。这两个女人在花都里被姚丽折腾了半天,或者说她们把姚丽折腾了半天之后,顶着一人一颗崭新的脑袋拍拍屁股扬长而去。此后,周明和周亮凡来周萍家,就是为了做头发。做完头发的周明和周亮连一粒芝麻也没有给姚丽留下,为此,姚丽常在周萍面前数落他一姐一妹的抠门和刮皮:人工费是不用给我的,说什么也是自家人,但成本费要给我吧,洗发水、护发素、烫发剂要花钱买的,吹风烫发要用电的吧?不是我说,你们周家人,就是这样一毛不拔。还不如给外人做呢。
比如象我这样的外人,姚丽是很愿意给我做头发的。
这么说,好象我完全是一个局外人,事实上,那段日子,我正和谭小三在谈恋爱,我是被他带到花都去做头发的。很多人对我和无业青年谭小三谈恋爱深感不屑一顾或者嗤之以鼻。比如我的好友兼邻居张宁就对我说:谭小三有什么好?没有工作,流里流气,你一个大学生和他缠在一起实在不值得,你们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
对于张宁逆耳的忠言,我多半一笑了之。谭小三与我年龄相当,我们曾在一个中学里就读,张宁也认识他。高中毕业后,我在一个女生占据绝对人数优势的师范大学里求学,每个周末我回到土生土长的刘湾镇向我的父母索要生活费,然后在周日的夜晚背着大量的食物和洁净的换洗衣服回师范大学的集体宿舍。周末到周日这两个无所事事的日子里,我便在刘湾镇大街上徜徉而过,以无聊之极的姿态展示着一个大学生的寂寞和游手好闲。
就在我于某个千篇一律的周六午后走过公元街时,我看到一个年轻男人正坐在花都里的大镜子前闭目养神。他身后的美发师娇小玲珑长发飘逸衣着时髦,她用她白嫩的手指在年轻人的脖子、肩膀以及后背上弄出一连串击鼓的声音,那声音穿透花都的屋顶和墙壁,传到不算十分狭窄的公元街上,让走过的人不得不回头多注视一眼这个妖艳的发廊小姐和她正服务着的顾客。就这样,我看到了我的中学同学谭小三。
接下来便十分顺理成章了。谭小三在惊喜于我的出现后向我竭力推荐花都老板娘的手艺,我在他显得十分真诚的吹嘘下毫不犹豫地进了花都,狭小的空间因为三个人的同时而变得更为狭小。我对姚丽的手艺不太有信心,只是因为谭小三说了一句关键的话,我便决定让姚丽在我的脑袋上作一次耕耘。谭小三热情洋溢地说:舒畅,叫丽丽姐给你换个发型吧,我请客。
谭小三的慷慨大方打动了我,于是我坐进了花都唯一的那只靠背椅子里。在姚丽给我修剪头发时,谭小三在我背后以一个社会青年老练的口吻向我介绍着他在停止学习生涯后的一些壮举。我在镜子里看到一个高挑俊气的男子自信的表情,这无疑深深吸引了我。当然,那时候,我还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校园女青年。
三十分钟后,我清汤挂面的长发已不复存在,我的头发象庐山的三叠泉瀑布一样富有层次,似乎是某位当红歌星也拥有这样一头看似凌乱但其中的精致却一目了然的头发。这让二十岁刚出头的我显得成熟了许多。我默默估算了一下,如果在“香港名剪”或者“文峰”这样的名店里修剪一个同样的发型,价格是绝对不会低于一百元的。我不知道姚丽会收多少钱,这也并不在我关心的范围内,因为谭小三说过他请客。
我没有看到谭小三付钱给姚丽。那时候,花都里暂时没有新的顾客。姚丽说:中午客人少,我们唱歌怎么样?
谭小三当即赞同,我当然不会反对,因为这个周六的下午我正无处可去。我跟随在谭小三身后进了花都的后门,后门内是一套一居室的房子,想必,周萍、姚丽还有他们的女儿雨婷就是在这里进行着日复一日的生活。屋内光线比较阴暗,我环顾屋内陈设,看到一张铺着米色床罩的双人床,床前的柜子里有整套的音响、CD机和彩电。床头的墙上,男主人周萍搂着一个穿婚纱的少女,周萍瘦削的脸上露出故作老成的微笑。那是我第一次非正式地认识周萍,穿婚纱的少女就是姚丽,与眼前的姚丽比起来,墙上的只能叫少女。
我的眼睛基本适应了房间的昏暗,姚丽说:坐下吧,你会唱什么歌?我这里都有。
姚丽打开电视机和音响,插上话筒,拿出大叠CD片。她让我们挑选会唱的歌,自己已在忽然轰响起来的音乐声中开始了家庭卡拉OK的自娱自乐。
房间很小,没有多余的凳子供我们坐,我和谭小三只能坐在双人床的米色床罩上。这让我感觉十分不安,好象我在不经意中偷窥了这家人家的隐秘生活。我似乎看到米色暗花纹床罩下正躺着一男一女,而我,恰在他们于床罩下做着无比愉悦的工作时坐在他们的床边大义凛然地注视着他们。这种想象让我发现自己是一个十分卑索的人。谭小三坐在床的另一边,他就毫无尴尬与不安,他泰然自若地跟着手捏话筒唱着一首软绵绵的流行歌曲的姚丽摇头晃脑,以表示他正沉浸在歌曲的旋律与节奏中无限陶醉。
我不得不承认,姚丽是一个出众的卡拉OK手,她的声音在普通甚至低档的音响设备里传播出来,每一个尾音都运用了恰倒好处的颤抖和袅袅不息的气声,混响把她的歌声修饰得充满悲伤的叹息。我十分佩服她的演唱技巧,如果她不开发廊,开个KTV娱乐厅,也会生意兴隆的。
我渐渐忘记了我是坐在一个陌生人家的双人床上,我在心里轻轻跟着姚丽的歌声哼唱着,手掌随着音乐的节奏拍打着床罩。姚丽一曲结束,我和谭小三拍起了巴掌,发出一些零碎却热烈的掌声。鼓掌的时候,我发现我的手上沾了好几根白色的绒毛。在我仔细打量着那些来历不明的白色绒毛时,我感觉裤腿被什么东西扯住了,低头看,这一看,我顿时一跃跳上了那张双人床,同时,我的嘴里发出巨大的惊叫声。谭小三扑过来,姚丽丢下话筒也扑过来,然后,他们一起哈哈大笑起来。姚丽对着地面呼唤着:莎莎——
一条白色的卷毛狗跳进了她的怀里。我惊魂未定,谭小三的声音已源源不断地涌进我的耳朵:你别怕啊,这是丽丽姐的莎莎,它是一条小姐狗,不会伤害你的……
现在想来,把一条杂种哈巴狗叫做“小姐狗”实在是很能说明一些问题的。在过去,小姐是指上层社会中大户人家的女儿。后来,我们接受了西方人的观念,不管社会地位高低,凡是女人都被称为小姐。再后来,我们发现,凡是正经工作的女人,已不喜欢被人叫小姐了。有一次我去海南岛旅游,在饭店里,我对着服务员大声招呼“小姐,给我倒点醋来!”导游赶紧凑到我耳边说:“不可以叫小姐的,要叫小妹,要不就叫大姐。小姐是专指做皮肉生意的人,餐厅服务员是不做皮肉生意的,你这么叫她们,她们会和你翻脸的。”
我恍然大悟,同时又陷入更为深刻的困惑中。我为自己将来被人称呼小姐时是否该表示我的愤怒、或者在我称呼陌生女子时是否该用小姐而伤透了脑筋。
这种困惑直到现在依然缠绕着我,这使我在每次面对一个陌生女子却不得不与她打招呼时谨慎地猜测着她的年龄,以决定我该称呼她为“小妹”亦或“大姐”。总之,我是不会冒然叫一个女人“小姐”的,这很有可能会招致白眼甚至痛斥。小姐的称呼几经演变,成了一些特殊职业者的代名词,这实在是有辱先祖对“小姐”的定义的。
谭小三告诉我:莎莎是一条小姐狗,它(她)不会伤害你的。
我一直犹豫在写莎莎时使用“它”是否有对其不够尊重的嫌疑,甚而发展到对姚丽的不尊重。因为在姚丽眼里,莎莎是她的一个家庭成员。之所以我这么确定,是因为我发现,莎莎在姚丽的家庭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那天,因为被“莎莎”咬住裤腿,我受了惊吓,再也无心唱歌听歌,谭小三善解人意地把我带出了姚丽的家。走进公元街的阳光下时,我才感觉到我的掌心里依然有着几根白色的绒毛,因为出汗,绒毛粘在手心里,成了甩不脱的一缕缕潮湿的面糊。那一刻才明白,其实这绒毛是莎莎身上脱落下来的。那是狗毛。天啊!姚丽家的双人床上竟然有许多脱落的狗毛。
我仔细回忆着刚才在那一居室里看到的所有景象,只有一张双人床,没有别的可供睡眠的家具。也就是说,周萍、姚丽以及他们的女儿雨婷每天都是挤在一张床上睡觉的,甚至他们家的狗也睡在那张床上。当然,在上海郊区的小镇上,生活拮据的居民们三代住在一间屋子里的情况还是有的。但令我心生恐惧的是,那只叫莎莎的狗也有可能在他们的床上度过每晚的睡眠时间。我反复想象着姚丽家那张铺着米色床罩的双人床上,每天都有一些新鲜的男人女人体毛和狗的绒毛相互混杂着出现,尽管你可以把这理解为周萍和姚丽是刘湾镇上率先成为环保主义者、与动物融洽生活在一起的典范,但这依然让我难以接受。可那是周萍与姚丽的家,是与我无关的,我的担忧便显得多余而近乎杞人忧天。
谭小三把我带出姚丽家后,我们去了“梦巴黎”咖啡馆。小镇上的咖啡馆以摩登的招牌昭示着这里并不是一个被时代遗忘淘汰的角落,就象谭小三,尽管他没有考进大学,也没有在市区生活过,但他却捻熟大都市的时尚消遣。进入“梦巴黎”后,谭小三继续表现大方阔绰,他点了两杯咖啡和一碟奶油蛋糕,手法熟练地撕开一包奶精挤进咖啡杯,又撕开糖包撒了一半砂糖进去。他一边说“我不喜欢喝太甜的咖啡”,一边用一柄闪亮的不锈钢小勺轻搅着白瓷杯里浓稠的液体,动作优雅潇洒。我顿时心生羡慕。
年轻女孩在选择恋爱对象时的轻率在我身上表现得一览无余。我并不知道谭小三究竟是干什么工作的,我只听他在做生意,他说他总有一天会成为我们那些同学中最有钱的一个,而且这理想在他颇具激情的描述中显得近在眼前伸手可及。我完全确信他有能力做到,因为在我这样一个不黯世事目光短浅的穷学生看来,能请客一个女同学美发以及喝咖啡吃奶油蛋糕的人,自然是有着足够的底气。并且我确信,谭小三对我也颇有心意,没有人愿意无缘无故地请人吃喝请人理发,除非他有求于人。谭小三对我这样一个身无分文的女同学有索求,那必定是感情上的。于是,自那次在花都巧遇之后,每个周末回刘湾镇,我总是收到他看电影、喝咖啡、唱卡拉OK的邀请,甚至接受他对我的小恩小惠。
我的脖子里因此而挂了一根紫色的不知是水晶还是玻璃的项链,我的脚上还穿了一双阿迪达斯运动鞋,我的头发常常更换发型,当然是由谭小三陪我到姚丽的花都里去做的。我因此而得以在美女众多的师范大学里不落于被淘汰的危险,甚至被一些更为拮据和贫困的同学羡慕着。我不得不承认我的虚荣心,师范大学里的女生以下课后有没有车来接她去吃饭娱乐为荣、以穿着是否时髦来决定她的受欢迎程度,甚至以拥有一个大款情人(哪怕这个男人已老得不成样子,这个男人家里有着老婆孩子,或者这个男人同时拥有着多个类似的女大学生情人)为骄傲。所以,我的虚荣心一度因为谭小三而得以满足。我承认我并不知道是否真的爱谭小三,但我常常自欺欺人地劝解自己,与谭小三谈恋爱总要比那些被有妇之夫的大款包去的女同学高尚一百倍。
我依然没有看见过谭小三在带我去花都做头发时付钱给姚丽,我心有疑惑,却并未仔细推敲。我总以为,谭小三家就住在姚丽家楼上,什么时候付钱都是可以的,甚至不付也是正常的。小镇上的邻里关系向来可以达到你我不分的程度。我也并未发现其中的微妙,因此也没有怀疑过谭小三与姚丽之间有什么勾当。
三
周明和周亮又一次结伴来花都做完头发后拍拍屁股扬长而去,姚丽终于忍无可忍地冲着周萍大发其火:她们有完没完?我不好说,你做兄弟的可以说一声,我也是靠手艺吃饭,不是义务劳动。
周萍好声好气劝导:也是难得的,一个月也来不了一次,算了吧。
姚丽暴跳如雷:放你狗屁!就是因为你没用,你窝囊,她们才这么欺负我!连个名字都叫成女人一样,我看你就不是男人!
姚丽身上纺织女工的泼辣和跋扈在此刻尽显无余,她的大嗓门以助威般的分贝给予虚弱的周萍以扑面的打击。这个男人在他老婆长久而响亮的漫骂声中沉默着。刘湾镇公元街上的行人或者住户在诸如“窝囊废”“离婚”等象子弹一样锐利的词汇中判断出这对夫妻的争吵是女人占上风。
姚丽戴着一头卷曲的假发、穿着超短皮裙、脚登漆皮靴子、抱着莎莎站在六平方米的花都里发出远不能为这间狭小的屋子所能包容的清脆响亮的骂声,那骂声穿透屋子,源源不断地传播着,人们便被这声音吸引着围拢过来。姚丽化妆过的红唇白脸和怀里的卷毛白狗与她此刻的行为结合在一起显得有些滑稽,她带有表演性质的漫骂充满了激情,她怀抱里的莎莎也在她骂声的换气间隙里补以及时的吠叫。这让围观的人不得不怀疑,化过妆的女人比之不化妆的女人更有丰富的词汇来表演一场争吵。或者说,拥有一条狗的女人比之没有一条狗的女人更有底气去大声吵架。
周萍在姚丽持续了半小时的骂声中脸色铁青,但一直没有反击,可见这个男人是有着很强的容忍心的。但是半小时以后,姚丽的骂声依然没有停止并且有变本加厉的意思,在人群的围观下,姚丽越发显得慷慨激昂口若悬河,就象在申讨一个罪恶滔天的犯人。男人瘦削的身体终于一跃而起,并且爆发出一声尖锐的叫嚣:你给我滚,我不是男人?你滚出去找野男人去呀,你有本事出这个门,你就永远不要回来。
男人终于反抗了,这反抗是具备了天大的勇气的,于一个在老婆的骂声中沉默了半天的男人嘴里发出,绝对有着大快人心的酣畅。围观的人,尤其是男人,几乎要为周萍喝彩了。当然,人们同时也注意到,周萍在奋起反击时,从他薄瘦的胸膛里爆发出的叫喊声有着女性纤细音质的倾向。当他大叫“我不是男人,你滚出去找野男人呀”时,他的声音果真已不再象一个男人了。周萍并不是一个长相猥琐的男人,他的身高至少有一米七十五,他的脸部轮廓也有棱有角骨骼分明,并且他也绝不娘娘腔,尽管他的名字象女人,但他说话的声音却从未被人们误以为是女人。可见得,当一个人在愤怒加之伤心到极点的时候,大有改变其性别特征的可能。
人们正为周萍的反击几欲喝彩,并且断定这一对小夫妻的吵架将愈演愈烈直至发生一场拳脚相加的战争。但是接下来的形势并没有朝围观者们暗暗期望的方向发展。姚丽在周萍发出尖锐的叫嚣后,安静了五秒钟,然后,她象摔一只枕头一样愤然摔掉怀里的莎莎,一扭身拨开人群冲出花都,果然象一枚鸡蛋一样滚了。
周萍的反抗无疑把事情推向了不可挽回的局面,姚丽没有如人们想象的那样扑上前去用她的手指甲撕扯男人的脸颊,也没有一屁股坐在门槛上以拍大腿嚎哭的方式表达她的冤屈和伤心。这些都是旧时代妇女被自家男人欺负后的表现,姚丽是新女性,姚丽是开着一家美发店的女老板,姚丽有一张甜美的嗓子,唱卡拉OK的时候决不输给那些靠唱歌赚钱的夜总会歌星。所以,姚丽完全有理由以自由女性的形象离家出走表示她对周萍的抗议。这场战争让围观的人们了解到一些若隐若现的特殊情况。比如周萍在大声叫喊着“你去找野男人呀”时,他无疑泄露了某个秘密,关于“野男人”这个代名词所揭示的鲜为人知的秘密。
事实上,周萍关于“野男人”的反击完全是毫无章法的乱箭,而姚丽,却因此而真的滚出了家门,滚得无影无踪,乃至几个月没有回家。这情形,人们便真的认为她是去找某个野男人了。
那段日子,周家姆妈便在花都里坐镇了。
四
周家姆妈不会做头发也不会按摩,她坐在花都里,显然是为了填补儿子的家庭在忽然之间缺少了一个当家女人的空挡。详细地说,就是每天做三顿饭给她的儿子周萍、孙女雨婷和小狗莎莎吃,当然也替他们打扫房间和洗衣服。从小狗莎莎身上脱落下来的白色绒毛常常让周家姆妈不离手地握着一把小笤帚,随时准备扫除布满地板、椅子和床铺的狗毛,据说小狗莎莎拥有背心坎肩毛衣棉袄等八套服装,所以,周家姆妈来儿子家坐镇是十分必须的,仅仅一条小狗,就足够她忙碌了。
周萍阴郁的脸色并没有改变周家姆妈喜欢听沪剧的爱好。每天,花都里传来马莉莉、孙徐春或者茅善玉的唱腔,夹杂着一个苍老却婉转的声音,老式半导体里的唱段和周家姆妈哼出来的曲调混在一起,似也协调。周家姆妈边听边唱边感慨:现在的小青年唱的是无论如何没有老的好了,王盘声、丁是蛾的唱腔他们只学到了几分。不能比啊!
二楼的谭师傅每天上班下班,总能看到周家姆妈在家门口捏着小笤帚或者坐在花都那张理发专用靠背椅子里结着绒线哼《雷雨》里的段子。有些沙哑的嗓音,杨飞飞的唱腔,软糯而粘稠的调子,很是圆润婉转。谭师傅朗声招呼:周家姆妈唱得好啊!
周家姆妈笑着答腔:老了,词都忘得差不多了。
谭师傅想起了什么,说:真是可惜了周家姆妈的好嗓子,你是少了搭档,没有人唱对手戏了。
周家姆妈点头称是,转而又说:有搭档也不见得能唱了,搭档也是要老的。
谭师傅就探询道:也是,以前和你搭档唱戏的那个常祖坤怎么不见了呢?
这个让谭师傅记忆犹新的常祖坤,就是早年周家姆妈帮佣的常家后人三少爷。常家在解放前是刘湾镇上的大户,解放后依然门庭威风了一段时间,后来,常家在一夜之间落了魄。常家有三位少爷,大少爷和二少爷都是五短身材皮粗肉厚,不象大户人家的少爷,倒是可以做屠夫或者铁匠的后代。三少爷,却是浓眉大眼修长身型,与老爷是活脱脱地象,风流潇洒的样子,很是得老爷的宠爱。
前面说过了,雅兰喜欢那出叫《雷雨》的戏,雅兰与《雷雨》里的四凤有着相似的身世,她们同属大户人家的佣人。但雅兰与四凤还是有着很大的不同,她没有四凤那般传奇到可以让哪一位少爷非她不娶,她规规矩矩地做常家佣人,似乎也有过让少爷们撸一下脸蛋摸一把胸脯的经历,却终究没有出花头的机会。
其实,少爷不喜欢的,老爷未必就不喜欢。老爷的喜欢与少爷的喜欢在表达方式上是截然不同的。老爷一旦喜欢上了佣人,这个佣人就变得忙碌起来。雅兰在给常家帮佣的时候,是十分忙碌的,由此可见,常家老爷是十分喜欢雅兰的。老爷心情好的时候,雅兰就要替他倒洗脚水,老爷心情不好的时候,雅兰就要替他捶背揉脚,那双满是老茧并且因为脚气而蜕皮不止的脚在雅兰那双肉手的揉捏下看上去红红白白、丑陋不堪。揉到舒坦的时候,老爷的嘴巴里会发出唏唏嘘嘘的声响,就象抽大烟的人猛吸几口后过瘾的样子,满足到闭上眼睛就能腾云驾雾一般。
那些年,雅兰还小,十六七岁的女子不懂老爷的心思,一味地以为服侍老爷是她这一辈子永不变更的生活,全心地做着她认为应该做的事情,毫无怨言,甚至麻木不仁。
太太见老爷那么稀罕雅兰,便也常常开雅兰的玩笑:雅兰啊,赶明儿让老爷娶了你做小吧,也省了我的心。
太太毕竟是太太,虽是身材肥硕、一脸横肉,却有着大户人家女当家的气度和远见。老爷却总是在太太带着酸气的慷慨中呵呵笑着责怪太太在佣人面前瞎三话四,背了太太却也偶尔与雅兰说:你给我生个女儿吧,我不喜欢儿子。
雅兰多半会羞红了脸埋头干活,心下里却分明是得意的。如若真的给老爷做小,也没什么不可以。那年代,这是很正常的,就象吃饭时多夹一块红烧肉在自己碗里一样,顶多被人说贪嘴,决不会落得道德败坏的名声。
玩笑终究是玩笑,老爷是不可能娶雅兰做小的。太太是明里纵容暗里防范,目的不言自明,这样做不仅表达了她的深明事理,也考验了老爷的忠诚度。老爷自然是经得起考验的,他没有胆量取雅兰做小,但却可以尽力使唤他所喜爱的丫环,这是太太允许范围内的。所以,雅兰暗暗得宠于老爷,便是常家上下每一个人都意识到的事实了。
常祖坤就是常家三少爷。那些年,老爷常常去听本帮滩簧戏,去得,总是带上祖坤和雅兰,带着祖坤是因为老爷喜欢这个酷似自己的儿子,带着雅兰,想必是为了在听戏的时候有人服侍。听戏时,老爷总是让祖坤坐在他左边,雅兰坐在他右边,听到精彩处,老爷会拉着雅兰的手打节拍,或者和祖坤两个相对拍案叫好,这情景,倒象是一双儿女围绕着他,自然妥帖。滩簧戏后来演变成了上海地方戏种沪剧,老爷是上海浦东人,喜欢看沪剧,他把沪剧叫申曲,那是早年流行于上海滩的对沪剧的一种称谓。老爷总带着祖坤和雅兰去听戏,这两个小的也在不知不觉中迷上了申曲。
如果常祖坤还在,那也该有将近七十岁的年纪了。但是这些年,常家人在刘湾镇上已消失得了无踪影,雅兰最后一次见到三少爷常祖坤,是在上世纪的六十年代初。那一年,雅兰还是三十岁不到的年纪,嫁给羊肉店周秉根后生了大女儿周明,过着贫穷且平静的生活。雅兰没有工作,每天干些缝袜头拆纱线的活,整日在家,依旧是小巧俊俏的模样。只生过一个孩子,身型还未走样。
有一回,镇上的宣传干部找到雅兰,说要排演沪剧,这回不演《卖红菱》,也不演《珍珠塔》,这回演《雷雨》,那可是文明戏。宣传干部邀请雅兰扮演四凤,雅兰说:哪里能行,唱一段《阿必大回娘家》还能马马虎虎哄哄人,文明戏我可是演不来的。
宣传干部说:雅兰啊,你的出生和《雷雨》里的四凤很相象,你曾经是社会最底层受压迫的人,和四凤一样,我想你一定能演好的。
雅兰红了脸蛋,心想我哪里受过什么压迫,干活赚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常家也没有亏待过我,还能让我躺着白吃常家的饭不成?
宣传干部继续说:雅兰,你要是不知道《雷雨》这个故事,我这就给你简单说一下,你听了一定会喜欢上四凤这个角色的,你们有着惺惺相惜的阶级姐妹情啊!
雅兰手里缝袜子的活计不停,耳朵也没歇着。听完了宣传干部给她说的《雷雨》,她就有些出神了。且不说常老爷和周朴园是否一样,也无法了解到常家少爷们是否与故事里的周萍周冲同类,雅兰也与四凤是两个十分不同的人物,可宣传干部讲的故事,还是让雅兰掉进了往事的回忆里。
那些年,老爷带着雅兰和祖坤去黄浦江对面的兰心大戏院听戏是隔三岔五的事情,久而久之,雅兰学会了不少唱段。老爷在家闲来无事,就叫雅兰唱一段《庵堂相会》给他听,雅兰多半会扭捏着说没有人配戏唱不好,老爷就大声吆喝着祖坤的小名:阿坤啊,你过来,和雅兰搭档唱一段申曲给爹爹听,唱《庵堂相会》吧!
祖坤象一阵风一样从楼上刮到客厅里,一缕头发从额头上耷拉了下来,白净的脸面闪着汗津津的亮光:好啊,正好练练唱词,看看有没有都记了下来,雅兰我们开始吧。
老爷就打起了节拍,雅兰移步上前,开口一句导板:
今日清明雨初晴,
草上水珠湿衣裙。
老爷和祖坤拍手叫好,雅兰的脸顿时红出了一片云霞。过去一直缭绕在戏台子上的声音,此时却是她自己发出来的,实在是一件美妙到令她心跳加速的事情。老爷和祖坤的叫好声让她有了唱下去的胆量,于是,那唱段也就绵绵稠稠地延续了下去。
轮到祖坤唱的时候,他一甩长衫下摆,眼神顿时明亮活泛起来,象足了戏台上角儿的神情,高亢明亮的声音一经传出,把雅兰吓了一跳,这三少爷平时言语并不多,唱起戏来倒是轩昂嘹亮的。
春二三月草清清,百花开放鸟齐鸣。
萝卜开花白如银,菜花落地象黄金。
豌豆花开九连灯,蚕豆花开黑良心。
几句唱词,是那种白话式的农村家常语。老爷是浦东人,浦东人说话就是那样的味道,所以这并无古韵风雅的词儿也是十分讨老爷的欢心的。
老爷高兴得忘了自己是一家之主的身份,干脆用嘴巴做起了琴师,咿咿呀呀地学着胡琴为祖坤和雅兰伴奏。
祖坤完全进入了角色,他一忽提起长衫摆子做上桥状,一忽回身细看雅兰做爱慕状,那情形就如这一对男女真是戏里的人儿了。雅兰似是被感染了,她兰花指翘翘学着做了起来,一来一去的,就和祖坤搭配得极是默契了。客厅里传出一男一女洋洋洒洒婉转悠远的唱腔:
问叔叔出生在何方地?
本乡本土本地人。
不知在哪一庄来哪一门?哪乡哪庄哪一村?
……果然不错是我夫君,不由我喜在眉头笑在心。待我上前把夫认,当面认夫难为情。有心问来我再要问,问叔叔为何不去早娶亲?
唱到这里,雅兰已经是绯红了脸,身上尽是热气腾腾的汗水了。一个琴师,两个戏子,就这样在客厅里搭起了戏台,闹得不亦乐乎,远远听来就象是请了戏班子在家里唱堂会。
雅兰是喜欢那样的感觉的,因此她就在心底里有了一个想头,她一心想要嫁个沪剧名角王盘声那样的男人。不是名角没关系,至少能与自己一起无事唱唱戏取乐,那样的日子也会过得象在常家时一样热闹有趣了。可雅兰也是对自己有着确切的认识的,以自己佣人的身份,嫁给一个有时间唱唱戏玩玩票的男人的可能几乎是没有的。比如三少爷常祖坤,唱戏的时候配的是成双成对的角色,落幕后便是主仆的关系,所以那“我妻”“夫君”等等的称呼,便是在玩着一场场过家家游戏时的玩笑,知道是假的,却做得象真的一样,当是有意思得很。游戏终归是要散场的,不多久,常家就回掉了所有的佣人。雅兰没有手艺,要活下去,自然是只能出嫁了,只是并没有嫁给一个会唱戏的男人,而是嫁给了卖羊肉的周秉根。
想起多年以前的往事,雅兰就象一根找不到头的纱线,脑袋里纷乱得尽是白茫茫的一片迷雾。宣传干部就在她陷入回忆的潮水时,以她高效率高水平的思想工作让雅兰同意了去扮演《雷雨》里的四凤了。
到文化站排练时,雅兰才知道,三少爷常祖坤也被请去演戏了,他演的,竟是周萍。就这样,雅兰又见到了常祖坤,那个曾经在常家客厅里,与自己扮演一对幼时就定下亲事的小情人的,现在已经是一个三十好几的大男人的三少爷常祖坤。
五
姚丽出走后的那个周末,谭小三没有到车站来接我。为此我有些生气,但我已经说过我并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爱谭小三,所以我的生气也并未长久保持。第二天,我去公元街找谭小三,我并没有感到主动去找谭小三是有失面子的事情,我的目的很明确,找到谭小三,坐进花都的那张理发专用椅子里,让姚丽给我做每周一次的免费修剪头发。
到花都后,我没有见到姚丽,我看见一个老年妇女坐的理发椅子里结绒线,嘴里哼哼着一些拖腔拉调的曲子。我不知道她就是周萍的母亲周家姆妈雅兰,我只从她皱纹丛生的脸上的双眼皮大眼睛和高挺的鼻梁上依稀感觉到,这个迟暮女人年轻时一定是美貌的。
没有见到姚丽,我就到楼上去敲谭小三家的门,他们家没人。我只能向花都里陌生的老女人打听:阿婆,姚丽在不在?
老女人抬头看我,笑笑回答:她不在,你是来做头发的吧,这两天她不会回来的,你要着急,就到别处去做吧。
我悻悻地转身走,恰巧看到满头大汗向我走来的谭小三。他连连道歉说昨天和客户碰头耽误了去接你请你不要生气好了现在我们去喝咖啡走吧。我当然没生气,但我还是佯装生气了,我找了你半天头都晕了腿也酸了嘴巴也干了我是来做头发的可姚丽不在你叫我怎么办啊?
其实我不是一个喜欢撒娇的人,但我发现,在我们那个女生泛滥的师范大学里,大部分女生都会撒娇发嗲,她们善于利用生气这一招让男朋友就范,这是她们成功驾驭和控制男朋友的绝招,并且屡试不爽。我也人云亦云地这样表现,倒并不是我想控谭小三于掌股之间,我只是认为,既然别的女生都是这样对男朋友的,那我也应该这样对谭小三,仅此而已。
谭小三拉着我往刘湾镇中心街上走,一边说:哎呀别提了,姚丽已经一个礼拜没回家了,她和周萍吵架,一吵吵得离家出走了。所以周萍的姆妈来帮他带女儿和莎莎了。
我被谭小三带到了“梦巴黎”咖啡馆,他一如既往地点了咖啡点心和水果盘,动作优雅地往咖啡里加奶精和砂糖,然后轻轻抿了一口热咖啡,微闭眼睛摇了摇头作出一个无比享受的表情。然后,他就开始向我叙述周萍和姚丽的那场战争,还有周家姆妈的一些往事。
在谭小三的嘴里,周家姆妈雅兰是十分受宠于常家老爷的,但这种暧昧的关系随着新社会的到来而不了了之了。雅兰再次见到三少爷常祖坤,已是出嫁多年以后。宣传干部的思想工作是极其有效的,雅兰抱着对四凤的一腔阶级感情参加了《雷雨》的排演,当然还有常祖坤。在煤球仓库做保管员的常祖坤是不可以对周萍这个角色有阶级感情的,他是需要通过演戏的方式进一步深刻认识他那资产阶级或者封建地主家庭曾经给无产阶级劳苦大众带来的伤害,以达到改造思想、提高觉悟的目的。当然,这样的家庭终究是会灭亡的,灭亡是众望所归、是自食其果,是罪有应得。
文明戏《雷雨》引起了轰动,雅兰和常祖坤成了刘湾镇上家喻户晓的群众文艺明星。两个业余演员原来的身份让他们在演戏时如临其境,戏是演得做功精致道地、唱腔惟妙惟肖。由此可见,演戏的确是要有生活的,无怪一些演员在谈及他们的成功经验时总要提到“体验生活”“深入生活”之类的话。雅兰和常租坤不用去深入生活,一个佣人和一个少爷的生活本来就属于他们。
雅兰与多年未见的三少爷常祖坤朝夕相处了近半年时间。这半年里,他们常常一起在文化站里排练或者到刘湾镇各大街道工厂学校医院供销社乃至幼儿园尼姑庵演出。三十好几的常祖坤穿着劳动布外套和普通劳动者没什么两样,并且他的外套上常常沾染了一些黑色的煤灰,手臂上还戴着一副袖套,显然,坐享其成的日子已远离常祖坤。但只要他穿上戏里的长衫或者西服,多年前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样子便不遗余力地再现了。这让雅兰几乎忘记了自己已经翻身解放、已经成了一个与和她演对手戏的人具有同样社会地位的劳动者了。这情形在演戏的时候出现,就叫做进入角色,她是入戏了。但是,雅兰下了戏台居然还是不能改变自己在常祖坤面前卑躬屈膝的样子。她在演出或排练间隙主动替常祖坤倒水端饭递毛巾拿演出服,常祖坤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因为雅兰的服侍而在演出队伍里过着几近寄生虫的生活,就好象雅兰还是他们常家的丫环,还可以随时被他这个常家三少爷使唤奴役的。
可见,雅兰的阶级觉悟实在是很低的。雅兰的表现让一起参加演出的人们证实了一句广为人知的老古话——狗改不了吃屎。资产阶级是其臭无比的屎,而甘愿受资产阶级剥削压迫的人,无疑是一条愿意吃屎的狗。所以,在台上扮演四凤的雅兰到了台下被人暗骂“狗改不了吃屎”是十分有道理和符合逻辑的。
文明戏演出结束后,大家各自回家,原来做卖羊肉的老婆的,还是回到满身羊膻味的男人身边,原来守煤球仓库的还是去和众多的煤球煤饼打交道了。一切恢复了老样子,演戏的生活简直就是一场梦,一场把日子过回到多年前的梦。大宅子厅堂里,常家老爷用嘴当胡琴、三少爷与雅兰唱的那些“私定终身后花园、落难公子中状元”的戏文,依然余音袅袅不绝于耳,但是这天、这地、这人、这物,却早已不是当年的了。
这一年后,雅兰生下了一个儿子,她为儿子起名叫周萍。常祖坤的景况就没有雅兰这般走运了,其臭无比的资产阶级家庭出生的常家三少爷自然逃不过那场浩浩荡荡的革命运动,而不久前在文明戏演出中表现出来的恶少遗风,使他在运动开始后即刻成了特征显著的众矢之的。于是,常祖坤乃至常祖坤的那个资产阶级家庭,在翻天覆地的运动中被揪出来、打下去,直到奄奄一息,直到被消灭殆尽。刘湾镇人茶余饭后的谈资里,关于常家的话题也渐渐由高潮走向低落,最终流失了。
谭小三说到这里时,总是以他父亲谭师傅的口吻说:雅兰能平安无事地度过那些年,是托了三代贫农出生的周秉根的福了。
我常常在想一个问题,三代贫农出生的周秉根的老婆雅兰究竟生活得是否幸福?谭小三没有告诉我答案,想必谭小三的父亲谭师傅也没有告诉他。这种时候,我便以自己丰富的想象力枉自猜度着雅兰、常祖坤以及周萍之间的关系。我希望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一些文艺作品里常有的经典情节,比如雅兰终于在演戏期间与常祖坤产生了爱情,他们顶风作案创造了一个小生命,雅兰为了纪念属于她和三少爷的孩子的诞生,又不能暴露了这个小生命的真正来源,于是给他起名叫“周萍”,自己依然与满身羊膻气的周秉根生活在一起。然而她始终爱着常祖坤而非周秉根,所以她过的是众望所归的很不幸福的生活。
这些情节的发生,完全依赖于多年来我所看过的一些书和影视作品,把这些故事编排在雅兰和周萍身上,让我产生了一种无以名状的兴奋。事实上,我并没有听说过周萍的父亲是常祖坤这样的说法。一年以后,当我回想起当时自己幼稚可笑的想象,我认为,我是在用这些庸俗的故事情节对雅兰、周萍亦或常祖坤进行着浪漫的意淫。
如今的周家姆妈雅兰坐在她离家出走的儿媳妇开的美发屋里打着毛衣,或者捏一把小笤帚扫着小狗莎莎脱落了一地的绒毛,一边哼唱着沪剧段子的样子,让人感觉她实在是清闲而自在的。尽管她的儿子周萍正面临着婚变,她的媳妇已多日不归家,但这依然不妨碍她对沪剧的痴迷。由此推断,周家姆妈对各种各样袭击而来的生活风浪具有很强的承受力,她拥有优异的心理素质和稳定的情绪状态,这样的人,无疑是能成就大器的。或者也是因为,周家姆妈佣人出身,没有文化,没有文化的人自然没有思想,没有思想的人往往对各种遭遇和变故反应迟钝淡漠,一般把这种人说成是“没心没肺”。这种人的超级典范,就是白痴。不管遇到什么样的不幸,白痴总是快乐的。当然,这样说周家姆妈显然有侮辱她的嫌疑,并且按照她为儿子起名叫“周萍”来看,她绝不可能是后一种人。所以,我始终认为,周家姆妈是一个受得起苦享得起福,上得了山下得了海的人。这种能屈能伸的人,在男人里都是少见的,如果放到现在,那就叫时代的弄潮儿。每每想到这里,我便为周家姆妈错生了时代而感到十分遗憾,如果她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那么如今的她,可能就是一个“女强人”了。
六
姚丽已经离家快两个月了,周萍对老婆的失踪似乎无心追究。这段日子,他每天晚上回家很晚。有几回,谭小三对我说,他看见周萍在“梦巴黎”和一个女人喝咖啡,他还看见周萍和这个女人在刘湾镇文化宫舞厅里跳舞,还有一次,他看见周萍和这个女人一起在等603路公交车,这车是通往人民广场的,看来,他是和女人一起去市里玩了。周萍论断姚丽去找“野男人”了,现在,周萍也是在找野女人了,他与姚丽成了两匹并驾齐驱的脱缰野马。看来,周萍也在脱胎换骨,丢弃封建传统观念,与新时代接轨了。当然,野女人的长相是决不能和姚丽比的,黑瘦,排骨一样,眼睛也不大。
周萍怎么找了一个这么难看的女人,谭小三不无鄙夷地说。
谭小三对姚丽的长相一直褒奖有加,他常常说姚丽的皮肤很白,姚丽的眼睛长得象关之琳,姚丽身材娇小腰身玲珑、苗条而不失丰满……为此,我还和谭小三作过一次长达半小时的争论。我严肃地谴责了谭小三的审美观,并且不失时机地表示他已经是有女朋友的人了不可以再对别的女人作如此具体详细的评价,如果是概括性的评价那也未尝不可,但绝不可以涉及到别的女人的皮肤、腰身以及丰满与否等等。
谭小三虚心接受了我的意见,但我知道,他一直很欣赏姚丽,因为每次陪我逛街给我买衣服,他总是为我挑选一些我并不喜欢的款式。在我看来,这些款式的衣服就是专给那些发廊里的小姐们设计的,穿在姚丽身上才合适。但我只是对此稍有微词,并没有严重的顾虑。现在想来,我的确没必要有什么顾虑,因为我和谭小三已毫无关系,但在当时,我却丝毫没有看出这其中另有蹊跷。当然,以我毫无社会经验的一个女大学生的眼光,我是无法看出混迹江湖三年两载的谭小三的破绽的。谭小三把自己隐藏得很好,我们只在每个周末见面。他在我面前表现得极其正常,并且他出手大方,他为我购买礼物请我喝咖啡看电影,这些物质上的安抚让我轻视了他的另一面。这又不得不让我想到了广为流传的一句话——金钱是丑恶的。尽管很多物质的诱惑让我和我师范大学里的女同学们几乎都把眼光放在了金钱上,而忽略了其他一切,但我们依然不约而同地认为,金钱是丑恶的。这是我们在宿舍熄灯后常常谈论的话题,我和我的女同学们的结论常常高度一致。
姚丽终于在出走三个月后的一个夜晚回到了刘湾镇公元街,这多少令已经快绝望的周萍有些高兴,尽管他始终绷着脸皮不给姚丽一个笑脸。姚丽穿着一套黑色紧身连衣裙,脑袋上的头发染成稻草一样的金黄色,象一只豪华的鸟窝。她看见坐在花都门口正喂雨婷吃饭的周家姆妈,便用好听的声音轻轻地招呼了一声“姆妈”,然后走进房间打开衣柜一件一件整理着自己的衣服。
周萍对姚丽的忽然归家似乎漠不关心,他的眼睛始终盯着电视屏幕。电视里正在播一个专治男女不孕症的广告。扮演诸葛亮的老电影明星以及在央视春节联欢会上经常出现的某位男歌星不断闪烁着他们自信的笑容,他们诉说着在中国北方的某一家医院里,有几位妙手回春的医生,他们手到病除,效果奇佳。诸葛亮和男歌星的介绍让观众深信不疑,人们普遍认为这两个家喻户晓的男人亲身经历过痛苦的不孕症,直到走进了这家医院才得以与他们的女人创造了他们的孩子。
周萍在姚丽回家的这个傍晚如此热衷于一个不孕症广告而不厌其烦地让电视机长时间播放着,这显得周萍既虚伪又缺乏勇气。其实,周萍的眼睛看着电视机,耳朵却听着姚丽这边发出的响动,眼角的余光密切地注视着姚丽的动作和表情。姚丽却目中无人地收拾着衣物,看样子象要出一趟远门,并且这一趟的出走将会比三个月还要漫长,甚至大有永不回家的可能。因为在姚丽收拾的衣物里有几件毛衣和一件羽绒服,那是遥远的冬季穿的衣服,在这个接近炎热的春末季节里被翻出来,姚丽一定是作好了离家半年以上的准备了。很显然,这对夫妻三个月的冷战将发生质的变化。
果然如此,姚丽收拾完行装后把她黑色的身影整个地挡住了电视机,诸葛亮和男歌星的声音与面容被阻隔而开。姚丽对周萍说:我们离婚吧!我在市区的一家美容院工作,我马上要赶回去的,我没有时间和你吵架,你就给个意见吧。
周萍没有给姚丽任何意见,虽然电视机被姚丽挡住,但他还是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位置,他看到的是姚丽黑色的腹部。他不给姚丽答复的原因很简单,他不想和姚丽离婚。但他若是不答应离婚,姚丽一定会大吵大闹。一旦吵起来,正在屋门口吃饭的周家姆妈和雨婷就会听见,这样就会造成一老一小的恐慌。因此,周萍保持沉默不予答复。
姚丽得不到周萍的答复,便拎起整理好的一个大旅行包向门外走去,边走边说:“婚是离定了,你什么时候想通了,什么时候给我打电话。”话还没说完,人已经走出了家门。坐在门口小矮凳上给孙女喂饭的周家姆妈目瞪口呆地看着姚丽的背影,雨婷嘴含一口饭菜含糊地叫道“妈妈再见”,小狗莎莎却撒开腿一路跟着姚丽奔出老远,发出挽留的吠叫声。姚丽并未回头,看起来这个女人的决心已大到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地步了。
姚丽前脚走,周萍后脚就跟了出去,他远远地尾随着姚丽走在公元街上。他并不是真的想跟踪姚丽,他只是想避开周家姆妈,和姚丽认真地谈谈关于离婚的事情,说不定他还会声泪俱下地劝姚丽回家和他好好过日子,也许在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姚丽会回心转意,会流下感动的眼泪,会扑在周萍怀里请他带她回家,并且告诉他自己只是一时赌气才离家出走,只要周萍表示一下挽留,她还是很想过回以前的生活的。如若这样,周萍濒临破裂的婚姻就能失而复得了。
周萍远远地跟着姚丽,一直跟出了公元街。然后,周萍惊恐地看到令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的一幕:暮色已浓的傍晚时分,通往市区的大路上,一个高挑个子的年轻男人迎着姚丽走过来。这个男人接下姚丽手里的大旅行包,然后与姚丽并肩向着刘湾镇汽车站方向走去。他们一路走一路有说有笑,巨大的旅行包使这一男一女好象是一对出门去旅游的情侣。
此刻的周萍一定遭受了严重的刺激,他的手脚以及身体的颤抖证明了这一点。但理智告诉他现在不能冲上去拦截这对男女。他们并没有做出过分亲密的举动,他们只是一同走向汽车站。再说,虽然天色已黑,但大街上还有几个来往的人,如果真的冲上去,一定会大闹一场,这就将导致又一次被围观。而最为重要的是,那个替姚丽提着旅行包的男人,周萍认识。
可以想象,周平只能用一双冒着仇恨火焰的眼睛看着老婆跟着一个自己熟悉的男人走了。他看着他们越走越远直至消失,就象两只黑色的蝙蝠在黑夜中渐渐隐没于他的视线。接下来,周萍采取了一个行动,这个行动非常具有以牙还牙的意义。他没有回家,他到刘湾镇中心街去了。半小时后,他带着一个女人回了家,他告诉周家姆妈:今晚你带雨婷回丁香街住吧。
丁香街是周家姆妈的老房子,周萍带了一个女人回来,并且要求母亲带他女儿离开这里。显而易见,周萍将与这个女人在这里共同度过整个夜晚。周家姆妈带着疑惑加之理解的表情收拾了一下,带着雨婷走了。她居然没有提出异议,她什么也没说。由此可见,周家姆妈是一个思想开通的老太太。不过反过来说,如果她当场表示反对,一定会让周萍感到无地自容乃至恼羞成怒。从这一点上来看,周家姆妈又是一个办事有分寸明白事理的老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