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丁一
这是发生在上个世纪末的故事,那时候,网络还没有普及,人们喜欢阅读纸张上的文字。那时候,人们还不会使用电子邮件,恋爱中的年轻人,更愿意让邮局传递他们的来往书信。年轻人崇拜诗人,他们热衷于阅读和传播朦胧诗,他们用诗歌的语言在纸上写情书。丁一也不例外,丁一就是一名男性青年诗人。
一位叫丁一的男性青年诗人,他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想念一个女孩。后来有一天,他发现自己想这个女孩想到了无法继续想下去的地步,那时候,他就决定要和女孩见一面。丁一真的去见了她。然而,见到她的那一刻,丁一却发现,她是一个陌生的女人。
在这之前,丁一总是默默地告诉自己: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她是我大学的同学,她叫陈甸儿。之所以用毫无把握的口气描述一个日日想念的人,是因为丁一在大学念书时,从来没见过这个叫陈甸儿的女生,他不认识她。但是丁一很清楚地记得,他收到她的第一封来信,是在临近大学毕业前。睡在上铺的姚某说:哥们你可真有艳福,甸甸可是外语系的系花。
陈甸儿在写给丁一的第一封信里说,她被丁一发表在校刊上的那首诗感动了。大学四年,丁一在校刊上总共发表过一首诗,所以,丁一是不需要进行选择性回忆的。但他还是很认真地回忆了一下,认真回忆的结果是,丁一发现,他居然连自己唯一的一首诗也不能完整地背诵下来。幸好,他还记得那首诗的最后几句:
当太阳落入大海的怀里时
你用漆黑的眼眸
淹没了我的视线
于是,我在你的温柔里
迷失了自己
可是,究竟是谁迷失了自己?是我吗?还是陈甸儿?想到这里,丁一咧开嘴巴笑起来,他觉得很可笑,他一边“嘿嘿”笑着,一边吹着口哨走向男生宿舍走廊尽头那间充满污秽空气的屋子。姚某在他身后大喊:丁一,你要是不喜欢甸甸,就把她让给我。
丁一头也不回,丁一当然没有答应姚某,虽然丁一对甸甸毫无印象,但他还是有些舍不得把一个本可以属于自己的女生让给他的哥们。丁一走进厕所的时候,手里捏着甸甸的信。这一天午后,在男生宿舍楼的厕所里,那一页薄薄的纸,成为一种看似卑微弱小其实举足轻重的个人清洁卫生用品。丁一不得不承认,当这片纸以信的方式出现在他面前时,它毫无价值。可是在厕所里,这片纸,却在关键时刻担当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一个月以后,丁一毕业了,没有任何犹豫,丁一回到了老家。丁一的家乡是在一座绿色山坡前的一个渐渐繁荣起来的无名县城,这种县城在中国的南方数不胜数,凭借改革开放的政策和传统的裙带关系,丁一在县城的政府机关里谋到了一份既清闲又颇具地位的工作,从那以后,丁一过起了无忧无虑的生活。
不久以后,丁一收到了陈甸儿的第二封信。她在信里质问丁一为什么对她上次的那封信置之不理,并且询问他最近是否还在写诗。甸甸的这封信里,摘抄了丁一过去的一首诗,她说那是他念大三时的作品,可是丁一自己却无任如何也想不起来他曾经写过这样一个东西,难道除了那首让沉甸儿迷失自己的诗以外,丁一还把更多的诗句遗落在了记忆之外?甸甸摘抄的这首诗是这样的:
爱人
你的眼睛 是一口井
口渴的人来过
上升的天空 是一扇窗
我在窗外 问你讨一滴
枯叶积起的 雨水
看完后,丁一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想笑,这种所谓的诗在丁一工作以后就被他视为百无一用、俗不可耐的东西,可是甸甸却因此而至今对他念念不忘,并且始终追索着他的行踪。丁一又读了一遍据说是自己写的诗,他想,他在还不懂爱人这个概念的时候,竟然大言不惭地说爱人的眼睛是一口井,这让他对曾经如此幼稚如此无知的丁一鄙夷不已。丁一从来不愿意在同事面前提到自己的大学生活,南方小县城政府机关的官员们对一个毕业于大城市名牌大校的年轻人有着天然的排斥。每次有人问起丁一回家乡之前在大城市里的学习生活时,丁一总是说:混日子,混日子而已。丁一现在也是那群小官员中的一个,所以他要学着和他们一样,对自己的学院生活不屑一顾,并且完全投入小县城务实而朴实的新生活。
然而,甸甸的来信却让他不由自主地陷入很远很深的回忆。好久没有静下来回忆一些什么,丁一捏着陈甸儿的信沉思着,他发现自己的回忆已经变零零碎碎无法连贯,他记得,他总是在校园里种满了梧桐树的林荫道上不停地行走,那种时候,他总是感觉冷,除了冷就是有点饿。那种感觉促发了丁一强烈的想写点什么的欲望,于是丁一就写诗,但是每次写完后,丁一就发现,冷和饿的感觉并未远离他,甚至越发强烈。现在,当丁一再次回忆起这种感觉的时候,他觉得,这种冷和饿的感觉,其实是一种寂寞,或者叫孤独。可他分明发现自己对这种冷和饿的感觉不胜留恋,他喜欢那种感觉,一些莫名的刺痛,刺激着他空荡荡的灵魂,有一些自由的思绪抽丝般絮絮而出,然后,他就知道,他感到寂寞,或者他感到孤独,是因为他还能看到独立的自己。可是现在,现在的丁一,从不觉得冷,也从不觉得饿。
现在的丁一,每天象一只懒散的家狗一样过着酒足饭饱的日子,因此丁一想,也许,他是再也不会写诗了,丁一几乎忘记了自己曾经写过的和过去想过要写的一切。所以丁一在收到陈甸儿的信的时候,丁一笑了,丁一扯开嘴角嬉笑着,然后,丁一发现,他的眼眶里有一些水,正悄悄地漫溢出来。丁一吓了一跳,丁一惊慌地发现自己在流泪,于是丁一一把抹掉眼睛里漫溢出来的水,然后把陈甸儿的信揉成一团,扔到了装着泡过的茶叶和废旧纸张的垃圾篓子里。
那一天,丁一又想起了姚某从那张摇摇晃晃的双人叠铺上探下头来说:哥们你可真有艳福,甸甸可是外语系的系花。丁一看到姚某的眼睛里发出闪亮的光芒,可是丁一却在姚某的眼皮底下无动于衷。这个据说叫陈甸儿的外语系女生离他太遥远了,因此尽管丁一收到了她暧昧的来信,但丁一在校园里的林荫道上行走时,依旧选择独自一人,独自一人体验着冷和饿的感觉。那段日子,丁一的脑子里充满了他绿色小山坡前的老家,那里终年温暖,四季如春。可他没有想过,在回到他温暖的老家后,他会想念充满大学年代的冷和饿的感觉,并且,他发现,在老家,他再也找不到那种感觉了。
这个季节以后的日子里,丁一开始连续不断地用一支蓝色的圆珠笔给陈甸儿写信。说连续不断,是因为丁一经常在写了几行字后就停笔了,这封信也许就要等到他看完一场球赛或者和朋友喝完一顿酒后再继续。每次看到写了三分之一或者一半的信,丁一就毫不犹豫提起笔来继续在上面涂鸦,丁一一边写,一边就想,我究竟要告诉甸甸什么呢?最后,他发现,他给甸甸写下的,已经不是什么信了,丁一写下的是一些语无伦次、面目难辩、缺乏正常逻辑的句子。他想,只有在给甸甸的信里,他才可以这么肆无忌惮地写字,要是这些句子让他的同事看见,他们一定会以为他是一个脑子出了问题的人。
就这样,每次在收到陈甸儿的三封信以后,丁一会给她去一封回信。甸甸开始在信里写诗,而丁一却告诉陈甸儿,他差不多已经忘记了诗是什么东西。
丁一每天的工作除了坐在办公室里看报纸就是陪一些领导喝酒,丁一觉得他的日子过得挺舒坦,他也并不怎么想念甸甸。然而他却在陈甸儿的信里反复地读到一种似曾相识的东西,如果没有感觉错的话,他想,甸甸现在也开始进入了冷和饿的状态,因为她说她感到孤独,因为她开始写诗。前面好象忘了说,陈甸儿比丁一低两级,所以当丁一踌躇满志地走出校门回老家时,她还要继续她后两年的大学生活。现在,丁一相信,甸甸已经步入与他当年一样的那种境地,丁一甚至可以看到,陈甸儿抱着一摞书缩着脖子走在那条很宽的种满梧桐树的林荫道上的样子,那条路上,总是飘着枯黄的大叶子,而且那些叶子总是会拍打到甸甸的脚后跟。
然而,在丁一的记忆中,陈甸儿却是空白的。就象标签上写好了名称的商品,货架上却没有实物一样,丁一心里的那间仓库,为陈甸儿留下了一方空白,但陈甸儿这个人,却还没有进驻丁一内心的空间。大学里的女生很少有不戴眼镜的,姚某说甸甸不戴眼镜,丁一努力回忆印象中不戴眼睛的女孩。也许丁一曾经在食堂或者开水房碰到过陈甸儿,也许那次在校门口书亭里被丁一不小心踩掉鞋子的女孩就是陈甸儿……
现在,当丁一懒懒散散地回复着陈甸儿的每一封热情洋溢或者缠绵悱恻的信的时候,他开始发现他笔下那些零零碎碎的句子,居然有了貌似诗歌的迹象。那天,他在给陈甸儿的回信中写下了这样的句子:
有规则的路
适合沉重的躯体
你太轻灵容易出轨
落叶铺满深秋
你的羽毛日渐丰茂
双臂变成了翅膀
你说话就起飞
我却已变成一条肥虫
那些年我纵容你的轻灵
这些年我只剩下回忆
我选择了路
把天空留给了你
写完后,丁一有些不敢相信这是自己写出来的。他更不相信一个女生、一个黄毛丫头可以通过几次信件的来往感染他。丁一因此而对自己十分气恼,他一把抓起写好的信,把那些诗歌一样的句子撕成了碎片。然后,丁一又拿出一张新的信纸,他要重新给陈甸儿写一封信。丁一努力隐藏着内心不可抑制的愤怒和忧伤,他在信里写一些不着边际的胡话,他说:今天又喝酒了,我灌醉了宣传科长,撂倒了人事主任,我还陪领导唱卡拉OK了,夜总会三陪小姐长得真不错,不知道有没有甸甸你漂亮……
因为应酬的增多,丁一练就了很好的酒量和娴熟的卡拉OK演唱技巧,并且经常在唱歌的时候,运用演唱加朗诵的方法当众表演。丁一用他稍带沙哑的声音唱完第一段歌词,在间奏期间,他就开始故作深沉地朗诵,这种时候,丁一就很象一个诗人。他总是想,古代那些风流倜傥的诗人,一定和现在的他一样,他们听着小曲,让古代的三陪小姐陪着喝酒,偶尔自己也搀和着唱上一段。所以,丁一想,做这样的诗人,肯定要比做那种在校园里缩着脖子行走着,并且不断感觉到寒冷和饥饿的诗人强多了。
丁一老家这个小县城尽管不大,但却拥有数不清的娱乐场所,卡拉OK是最热门的。据说那段日子,许多人喜欢在唱歌的时候配上朗诵,丁一肯定他们是跟他学的。尽管他们用僵硬的普通话朗诵的时候听来让人发笑甚至令人作呕,但他们还是无限深情地把他们的臀部对着下面的听众,眼睛看着屏幕,时而闭眼、时而摇头,他们奇怪的声音在很高级的音响设备里传播开来,充满了整个卡拉OK大厅。
丁一在给陈甸儿的信里说,他每天去唱歌,他现在没有时间写诗,但是他会朗诵歌词,这几乎成了他的一大绝活。
陈甸儿在回信里画了两颗很大的眼泪,看上去犹如宝石一样圆润的眼泪在薄薄的信纸上刻画得很重很深,那一页信纸上,没有别的字。
在看这封只有两颗眼泪的信的时候,丁一发现他的眼睛有一种干枯的感觉,于是丁一的嘴巴里发出了一阵不置可否的笑声。丁一的眼前,却出现一个长头发女孩趴在课桌上昏昏欲睡的眼神,没有光泽,却充满了无助,一如预知自己将跌入睡眠的深渊却无能为力的恐惧。
那封信以后,陈甸儿一直没有再给丁一寄来什么。
就在那时候,丁一认识了小雅。在丁一经常光顾的那个卡拉OK厅里,小雅穿着浅蓝色连衣裙,头发很整齐地挽成了一个秸。这个三陪小姐笑得像个淑女,她一直微笑着看丁一,包括丁一摇头晃脑朗诵歌词的时候。丁一问她:你为什么老是看着我。
小雅微笑着说:我发现你和这个环境格格不入,你好象不应该来这里。
幸好卡拉OK厅里的灯光很暗,否则丁一必须要逃出门外去了,因为丁一发现他的眼眶里又要漫溢出一些水来了,他的眼睛和鼻子几乎要关不住阻挡潮水的闸门了。他走到人头撰动的大厅一角,默不作声地把身躯陷入一张柔软的沙发里。小雅悄悄跟过来,她在丁一耳边轻声说:“你一定不喜欢这里,可你为什么不喜欢?你要是愿意,可以跟我说说”。
丁一眼睛里的水终于悄然涌出,他发现自己陷入了回忆,是的,回忆。他在回忆里寻找一个人,可是他不知道,他是在寻找那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据说是长头飘飘不戴眼镜的女孩陈甸儿呢,还是在寻找深秋梧桐树叶飘零的校园里,那个不停地行走在林荫道上、寒冷而饥饿的男生丁一。
那一夜,丁一躺在小雅散发着浓郁的香水味的被窝里叙述着一个他并不认识的女孩,小雅安静地躺在丁一身边倾听,丁一象个老太婆一样絮叨着,直到他发现,身边的小雅已经长久没有应答。小雅睡着了。第二天天还没有亮的时候,丁一悄悄地离开小雅的屋子,他赶到火车站,买了最早经过县城的火车票,无任火车开往哪里,丁一先要离开这里。丁一决定,他要去看看陈甸儿。
当火车载着丁一离开这个绿色山坡前的小县城的时候,丁一看到晨雾中的阳光掠过车窗,把他的眼睛闪耀得一片迷茫。火车正穿越此起彼伏的山坡,忽明忽暗的光线和铁轨震动的隆隆声让丁一在奔赴那个城市里的大学时,又一次感到了寒冷和饥饿。丁一终于明白,其实这一年来,他一直想念着甸甸,他用一年时间想念她,丁一不能再这样无休止地想念下去了,他要去见她,去见那个据说有着井一样深邃的眼睛和长发飘飘女孩。
辗转了好几趟火车,丁一终于在第二天傍晚时分到达他要去的城市。当丁一走进大学那条种满梧桐树的主干道的时候,他竟然看到许多个长发飘飘不戴眼镜的女孩,她们抱着书走来或者走去,丁一还看到许多个缩着脖子的男孩迈着沉重的脚步孤独地行走着。丁一不由地咧嘴笑起来,丁一想,也许那些男孩和女孩,他们正在酝酿一首最新的诗。
登记好大学招待所的房间,丁一拨通了陈甸儿宿舍的电话。丁一毕业后,学生宿舍就装电话了。陈甸儿接电话了,陈甸儿知道丁一来看她了,可是陈甸儿的声音并未显得欣喜亦或惊讶。她停顿了片刻,然后用老熟、干练而平静的语气说:你先去浴室泡个澡,休息一下,晚上我到招待所去看你,你想吃什么?晚饭我给你带去。
丁一说:什么都可以,我不挑剔。
丁一在公共澡堂子里泡了好久,然后回到房间躺了一会,丁一的肚子饿得乱叫。丁一从床上起来,坐到那张很硬的沙发上看只有三个频道的电视。丁一不断地换频道,不断地看那扇虚掩的门。直到天完全黑下来,丁一听到了一声清脆的门铃。
丁一跳起来,又整了整自己的衣衫,然后,小心翼翼地打开门。接着,丁一看到一个烫了一头小卷发的时髦的女人站在门口,怎么是一个女人?甸甸不是一个长发飘飘的年轻女生吗?卷发女人手里提着两个白色的一次性饭盒,不等丁一请他进去,就挤进门,把饭盒放在桌上,然后说:我是陈甸儿。
丁一眼睛里流露出一刹那的惊异,可他还是按照自己预想说:你终于来了。
陈甸儿用稍含怀疑的目光看着丁一说:是你吗?你是丁一?
丁一说:我不是丁一又能是谁?
一瞬间,丁一发现自己饿得一塌糊涂,他饿了一整天肚子,因为期待着见到陈甸儿他不思茶饭。现在,陈甸儿就在他面前,他看见她了,那时刻,他发现他的肚子简直饿到前心贴后背了。丁一很不客气地拿起桌上的饭盒,他开始吃她带来的晚饭,吃得狼吞虎咽。丁一专心致志地吃饭,陈甸儿坐在旁边看着他。直到吃完饭,丁一发现,自己竟然不敢正眼看她,看她的眼睛,那双会落下巨大晶莹的泪滴的眼睛,丁一曾经在她的信里看到过,可是现在,他竟连她的眼睛都不敢正视。
他们就这样坐在房间里看电视,只有三个频道,丁一不断按着遥控器,电视频道转换无数次后,他听到陈甸儿说:“你是不是工作特累?你看上去和以前不一样了。”
丁一笑笑说:“你也是,是不是学习很紧张?”说完后,丁一发现自己的话矛盾百出,因为丁一从未见过甸甸。
陈甸儿站了起来,她站起来,拉了拉上衣的下摆,又掳了掳卷曲的短发。然后说:我得回宿舍了,明天有一门考试,还要复习一下。
丁一说:好吧你走吧,再见。
陈甸儿一边往外走,一边说:你打算呆几天?要是能呆到周末,那我还有时间陪你转转,这几天都要考试,大概没时间陪你。
丁一说:没关系没关系,考试要紧,考试要紧。
丁一看着陈甸儿的背影消失在房门口。丁一关上门,然后把自己倒在那张铺着印着“招待所13号”红色字迹的白色床单的单人床上。丁一的眼睛很疼,两天来他几乎没有睡过觉,丁一想,现在,他可以好好睡一觉了。丁一拉开白色的床上同样白色的被子,他用被子蒙住了自己的整个身躯,以及头颅。
那一夜,丁一裹在招待所的被子里做了一整夜的梦,丁一看到他牵着长发披肩的女孩陈甸儿在老家的那座绿色山坡上奔跑,那个女孩没有戴眼睛。湛蓝的天空中涌满了甸甸的笑声,于是丁一也用他很粗糙的男人的声音笑。醒来时,丁一却发现白色的被面被染湿了。梦和现实是相反的,连笑和哭也相反,更不用说梦里的陈甸儿和真正的陈甸儿了。
丁一没有等待周末的到来,丁一醒来后就收拾好简单的行囊,然后他把一本厚厚的册子留在了招待所的服务台。丁一对服务员说,如果有一个叫陈甸儿的女生来找他,请把这本册子交给她。然后,丁一在早晨寒冷的风中离开了大学,在经过种满梧桐树的林荫道时,丁一发现,好几片枯萎的落叶踢着他的脚跟,一直跟随着他,飘到了校门口。
那本留给陈甸儿的册子里,记录着这一年来丁一写下的所有零零碎碎貌似诗歌的句子。刚才,丁一又在扉页上用很浓的黑色钢笔写下了他这一辈子的最后三行诗:
那一个早晨
我开始想念你
而想念 却让我远离你……
三个月以后,丁一和老家的一位良家姑娘结婚了,姑娘的父亲是县政府的重要领导。婚礼很隆重很气派,姑娘的父亲为他们的婚礼准备了八辆高级轿车和最高档次的酒席。现在,丁一的顶头上司成了他的老丈人,所以,丁一需要锻炼出更好的酒量,只是他的新婚妻子不喜欢他去卡拉OK厅,所以,丁一再也没有去过。
没有寒冷和饥饿的日子里,丁一再也没有写过诗,他想,这应该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薛舒
2008年7月22日于浦东
编者评论:
《诗人丁一》(薛舒)很写意很传神地传达出了年轻人的那种灵魂游走的状态。他们正处在恋爱季节,却对感情那么漫不经心,迹近于猥亵。丁一写情书写了几行字就停笔了,等看完一场球赛或与朋友喝完一顿酒后再继续。他竟然把对方的情书当手纸用掉。他去看陈甸儿,也是受本能的驱遣,或出于对县城生活的厌倦,“无论火车开往哪里,丁一先要离开这里。”陈甸儿呢,“知道丁一来看她了”,“并未显得欣喜亦或惊讶。”两人见面时的对话颇耐寻味:“陈甸儿用稍含怀疑的目光看着丁一说:是你吗?你是丁一?丁一说:我不是丁一又有是谁?”这段对话,不当作写实意义上的理解,我从中读出了荒诞的色彩,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到了如此令人发指的地步,彼此都很难走进对方的内心世界。作者的艺术感觉细微灵敏,也赋予笔下人物以准确的感觉。比如写到大学时代,“他总是感觉冷,除了冷就是有点饿。那种感觉促发了丁一强烈的想写点什么的欲望,于是丁一就写诗,但是每次写完后,丁一就发现,冷和饿的感觉并未远离她,甚至越发强烈。”这简直是神来之笔,胜过多个喋喋不休的述说。工作后,他混迹于小官员之中,投入到小县城务实的新生活,他不冷了,也不饿了,但精神性的饥渴又折磨着他,巨大的虚无感笼罩着他。作者显然是感同身受,把青年社会的蜕皮过程写得十分到痊,岂止是蜕皮,简直是脱胎换骨,那种被抽空了的感觉,那种疼痛,真真切切。